曾继辉 :曾继辉

更新时间:2024-09-21 12:59

曾继辉,湖南省湖田总局名局长曾继辉 号月川,县亲睦团珂溪村(今维山乡)人,清同治元年(1862)生。

开明绅士曾继辉

青年时就读湖南大学岳麓书院,参加进步团体南学会,同情新政,提倡妇女不缠足。曾在乡间赤脚鸣锣,呼号妇女放脚。戊戌政变后.避祸磊石乡.集股资数十万元,督工役千余人,历时数年筑垸垦田一万余亩。清宣统元年(1909),当选为省议局议员、常驻议员。次年,清廷大借外债.出卖粤汉路权。曾继辉与陈炳焕冒死上京请愿,联络旅京湘绅,召开“两湖铁路同盟大会”,全国保路运动因而进入高潮。辛亥革命后,出任新化保安会会长,负责维持地方秩序。民国5年(1916),受委派任湖南省清理湖田总局局长。任职期间,尽忠职守,秉公办事。自撰门联云:“果有私心,便坠入十八层地狱;既凭公理,不怕出千万丈魔王。”湖民感其德,在江保安垸建生祠名“月公祠”,奉塑像祀之。1950年病逝于家。有(湖田志)行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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