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死一只反舌鸟 :1960年美国哈珀·李所著小说

更新时间:2023-09-25 15:25

《杀死一只反舌鸟》(To Kill a Mockingbird),旧称《杀死一只知更鸟》,台译《梅冈城故事》,是美国作家哈珀·李于1960年发行的小说,荣获当年度普利策奖。此书刚出版便获得极大成功,并成为美国现代文学的经典。小说的剧情与人物部分取材自作者对其家人与邻居的观察,以及一起发生在作者10岁时(1936年)故乡附近的一起事件。

这是南方哥德小说与教育小说,主题涉及种族歧视与滥判无辜。学者指出哈泼·李着墨于阶级、勇气、同理心,以及美国南部诸州性别角色议题。在英语系国家,《杀死一只反舌鸟》常被纳入学校教材中,传递宽恕和反偏见的信息。《杀死一只反舌鸟》也因其种族歧视性语言而被列为文学挑战性书目。

内容梗概

这个成长的故事由珍·路易斯·“斯各特”·芬奇讲述,语言风格在开始时十分儿童化、幽默、怀旧、天真,但随着情节的发展,逐渐变得晦暗、预兆性和批判社会性。小说多次运用到哥特式细节描写。故事背景发生在1933年至1935年的大萧条时期。斯各特的父亲阿提克斯·芬奇(Atticus Finch)是美国南部亚拉巴马州(Alabama)的小镇梅康镇(Maycomb)里一名受过高等教育的律师。主人公和她哥哥杰姆(Jem)目睹了他们的父亲为黑人汤姆·鲁滨逊(Tom Robinson)辩护的过程,在这个种族主义的社区里,汤姆被诬告强奸了一个白人女孩。

杜鲁门·卡波特(Truman Capote)是李幼时的邻居和终身的朋友,据说他便是这部畅销书中迪尔(Dill)的原型。卡波特经常暗示说李这本书相当大一部分是他写的,也有人说整本书都有他的影响,而且至少有一个人-哈泼出版社(Harper's)的编辑佩尔·卡金·贝尔(Pearl Kazin Bell)相信他的说法是真的。

这个故事探讨了各种不同形式的偏见,也探讨了关于童年和成熟的过程。因为故事由一个孩子(Scout)的角度来讲述,作者可以在讲述事情时不带有明显的个人意见,把它们留给读者去理解和作出结论。但是,很明显作者坚信书中角色带有偏见的那些行为是错误的,尽管大多数人以及掌权者都认同这些行为。

这本书的名字来自阿提克斯给用气枪打鸟的孩子们的忠告:“鸟(bluejays)你们尽可以打,但是要记住,杀死Mocking Bird(mockingbird,但在许多中文媒体中被误称为欧亚鸲)则是一种罪过。”鹣鸟是北美很常见的一种鸟,通常被认为是残忍的害鸟,而反舌鸟则只是用“它们的心唱歌给我们听”。从比喻的意义上说,书中的几个角色可以被看成是反舌鸟,并没有做过任何坏事却被人攻击。反舌鸟代表着纯洁无辜的人,当你杀死它的时候,就好像在杀死无辜的人。

主要角色

阿提克斯·芬奇(Atticus Finch)

斯各特和杰姆的父亲,律师。出身于中产世家,年轻时是神射手,发妻已逝。他有不少幽默感,并且将强烈的道德正义感成功地灌输给下一代。他是梅康镇里为数不多的坚持与致力于种族平等的居民之一。在汤姆·鲁滨逊被指控强奸了一名南非白人女子后,他毅然为其辩护。因此,他的家庭成为镇上居民发泄愤怒的对象。他具有坚定的信念与睿智,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他在小说中是道义的化身。

简·路易斯·“斯各特”·芬奇(Jean Louise "Scout" Finch)

小说的叙述者。她是一个很男子气的女孩,十分聪明。她的内心始终相信小镇的居民是善良的。尽管后来汤姆·鲁滨逊案的审判出现仇恨与偏见,对她的信念是个考验。但最终,她能以更成熟的眼光去发现和欣赏他人的善良,又不忽视其罪恶。

杰洛米·阿提克斯·“杰姆”·芬奇(Jeremy Atticus "Jem" Finch)

斯各特的哥哥。童年时作为典型的美国男孩,经常与妹妹玩耍。他勇敢、善良、有正义感和同情心。尽管后来随着年龄的增长,不大愿意常和妹妹一起,但在整部小说中,他都是妹妹的最好朋友和保护者(后来他还为保护妹妹导致一只手残废)。他在小说中逐渐成长为青年。而汤姆·鲁滨逊案的审判对他的信念有近乎毁灭性的打击。

阿瑟·“布”·拉德力(Arthur "Boo" Radley)

象征无辜的受害者,也是小说中最重要的“Mocking Bird”。他足不出户。杰姆和斯各特童年时都把他看成恐怖的代名词。但他常为孩子们留下一些陈旧的小礼物,并且在杰姆和斯各特被袭击时拯救了他们。他十分善良。他象征了人类的罪恶对公义与善良造成威胁。

汤姆·鲁滨逊(Tom Robinson)

一个在种植园工作的诚实黑人。他被诬陷强奸了白人女孩梅薏拉 ·尤厄尔。最终在逃跑中被射杀。他也是一只“反舌鸟”——什么坏事都没做,只是“用它们的心唱歌给我们听”。他象征了无辜会被罪恶吞噬。

鲍伯·尤厄尔(Bob Ewell)

他是镇上最贫穷的南非白人之一,同时也是个酒鬼。他诬陷汤姆·鲁滨逊强奸他女儿梅薏拉。后来还无耻地威胁和伤害阿提克斯·芬奇的家人。他代表的美国南方黑暗、无知、种族仇恨的一面。

卡布妮亚(Calpurnia)

她是芬奇家的仆人,虽然身为黑人女性,但她有受过教育,并且不像一般黑人仆人一样溺爱斯各特与杰姆。很受到芬奇的敬重。

查理斯·巴克·“迪尔”·哈里斯(Charles Baker "Dill" Harris)

是斯各特和杰姆的儿儿时玩伴,与斯各特相约为未婚夫妻。他与斯各特和杰洛米最常玩的游戏便是“想办办法让布·拉德利出家门”。

作品主题

人生的善恶问题

善良与罪恶并存,因而应该欣赏他人美德并以同情态度从他人的视角看待生活来理解他人的罪恶。

罪恶威胁着无辜者。

同情与理解在良知发展中的作用。

儿童与知识和道德上的教育。最重要的是教育他们具同情和理解之心,而同情和理解的方式是教育的最佳途径。

种族歧视与社会等级的虚伪。

从童年向成年的过渡问题。人活着不泯灭良知而又不丧失希望、不愤世嫉俗是可能的。

点评鉴赏

虽然编辑警告称故事的销路可能不好,但小说依然迅速走红,而李也随之成名。小说一版再版,被Book of the Month Club收录,并被转载在《读者》合订版上。

对小说一开始的评价各有千秋。《纽约客》评论其为“娴熟的、直白的、天才的”,《大西洋月刊》将其列为“愉快的、容易的读物”,但认为“六岁大的女孩儿能写得像个受过良好教育的成年人”——不太可能。《时代周刊》1960年评论认为小说“就一位小姑娘和南方生活教育了读者许多惊人的实用真理”,并称斯各特·芬奇是“在卡森·麦克卢瑟(Carson McCullers)的弗兰克结婚后最受人注目的孩子了。”《芝加哥周日》注意到小说对事件叙述态度的公正,写道“这不可能是一部社会学小说。它没有什么因果……《杀死一只反舌鸟》是一部国家级的当代名著。

小说出版一年后,被翻译成10种语言;如今,小说已经卖出三千万本,被翻译为40多种语言。《杀死一只反舌鸟》从未停止印刷,并成为学校的必读。2008年的调查显示小说在美国9-12年级的阅读频率最高。1991年Book of the Month Club和国会图书馆中心的调查显示《杀死一只反舌鸟》在“最常被引述”的图书榜上仅次于《圣经》。

小说出版的50周年时受到了盛赞,这也反应了它的影响力。《芝加哥论坛报》的埃里克·佐恩(Eric Zorn)赞扬李的“语言丰富”,但中心教训是“勇气不总是华丽、不总是充分、但却总是时尚的。”简·苏里文(Jane Sullivan)在《悉尼先驱晨报》上对此表示认同,称小说“依然能唤起新鲜的、可畏的义愤”,因它探究了道德,一个刚过时的话题。芝马曼达·恩戈齐·阿迪奇(Chimamanda Ngozi Adichie)在《卫报》上写道李,一位罕见的美国作家,“用激进的墨水书写,种族主义及其基础被毫无保留地被质疑了”,并将其与威廉·福克纳做了对比,后者认为种族主义是必然的。文学评论家罗斯玛丽·戈林(Rosemary Goring)在苏格兰的《新西兰中文先驱报》上将李与简·奥斯丁做了对比,称小说主题的中心是“道德是否值得捍卫,甚至是冒着被辱骂的危险”被优雅地探讨了。

社会评论

早自1963年起,《杀死一只反舌鸟》在作为学校教科书一事上就是争议的焦点。小说中的种族侮辱、亵渎语言、对强奸的直言不讳让一些人挑战它在课堂或图书馆的地位。美国图书馆协会报告称《杀死一只反舌鸟》在2000-2009年间被列在百大最具挑战性书目榜的第21位上。

小说于1966年在弗吉尼亚汉诺威被第一次挑战:一位家长抗议书中的强奸案件,称这样的写作手法不道德。约翰逊引述了一些当地的新闻,其中有捧腹的、有激愤的;这些文字的最大抱怨在于强奸案件 中梅薏拉·尤厄尔引诱汤姆·鲁滨逊的描述。在听到教务当局要对图书进行听证之时,哈泼·李花了$10,在《里士满新闻领袖报》上建议小说应成为“汉诺威郡教务对入学要求的一个选择”而已。1968年,美国教育协会将小说列在受到私立机构申诉最多的书籍榜上,排名第二,仅次于《小黑人桑波》。

不管怎样,小说成功推动了20世纪60年代的民权运动,“它及时的帮助了南方以及整个国家,把握了种族间的紧张关系,加速了民权运动。”小说的出版与民权运动有紧密的联系,以至于许多研究及对哈珀·李传记都对此有所描述,虽然事实上作者并没有直接参与其中。民权运动领袖安德鲁·杨(Andrew Young)称:小说的功效之一在于它“在混乱与迷惑之中点燃了希望,使用了种族词语来揭露了现实。”杨认为小说展示了人们可以超越他们歧见的可能性,是“一种文明的作为”。阿拉巴马作家马克·奇尔德里斯(Mark Childress)将它与《汤姆叔叔的小屋》的影响做了对比,后者因引发南北战争而出名。他称“小说使得南方南非白人理解了他们成长中的种族主义并找到了另一条出路。南方的大多数白人都是好人,小说的确帮助他们理解了体制上的错误在哪,这是任何条约也做不到的,因为它是时尚艺术,因为它从一个小孩子的观点出发。”

伯明翰民权运动历史学家,普利策奖得主戴安娜·麦克沃特(Diane McWhorter)称《杀死一只反舌鸟》谴责了种族主义而不是种族主义者,又称南方的每个孩子在成长过程中都会面对残酷的现实与不公,都会经历种族认知失调。这种感受导致他们质疑成长过程中的信仰,而许多孩子的所作所为和小说中的一样。麦克沃特论道李时,称“……在20世纪50年代末期,一位南方南非白人能写出这样的作品,实属罕见。从本质上来讲它是一种抗议。”作家詹姆斯·麦克布莱德(James McBride)称李写得十分漂亮,但并没有赞赏她的勇气:“我认为如果把哈珀·李当做勇气就是宽恕自己的种族主义……她设立了这些问题该如何讨论的标准,但在很多地方上我认为道德的标准被降低了。这就是悲惨的地方。我们需要一千个阿提克斯·芬奇。”不过,麦克布莱德在感情上对小说做了辩护,称李的故事是“诚实的,正直的”。

成就及影响

获1961年普利策奖

美国公共图书馆借阅率最高的书,英国青少年最喜爱的小说之一

美国中学推荐课外读物

由小说改编的电影获第25届奥斯卡三项大奖

美国电影协会评选的“100名银幕英雄与恶人”中,派克主演的芬奇律师名列英雄第一位

作者简介

哈珀·李(1926-2016 ),生于美国亚拉巴马州,曾被授予普利 策奖及其他众多文学奖项。她与杜鲁门·卡波特是幼年的邻居和一生的朋友。《杀死一只反舌鸟》是她唯一的长篇小说,据说是以卡波特为原型之一创作的,现已成为公认的美国文学经典。此后,她一直隐居在家乡阿拉巴马的小镇上,拒绝各种采访,过着平静的生活。有人问她为什么不在盛名之下接着写作,她回答:“有过这样一次,还有什么可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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