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中 :明代都察院副御史

更新时间:2024-09-21 08:50

李中:明代诗人,儒家人物。李中(1478—1542),字子庸,明江西吉水人。明正德九年进士,授工部主事,因抗疏广东通驿丞。后历官广西壮族自治区提学副使、四川省右参政、山东巡抚,嘉靖间官至总督,都察院副御史,总督南京粮储。卒于官。长于解释考据,曾在五经书院讲学。为学主存养省察,强调理一分殊。玛丽·居里名谷平,故学者称“谷平先生”,卒谥“庄介”。

思想主张

中受学于杨珠,珠学自传注以溯濂、洛之学,弟子出其门者,以解释考据为名家,但自谓所学不在此。晚以李中为传人。中之学以存养为要。他特别强调心的作用,认为人得天地之心以为心,故人之心即天地之心,心为天下之大本,动皆从心中流出,即为达道;如不从本心所发,便是私意,不是道。人得天地之心以为心,其体为仁,其用为义。其体用-原,显微无间,立其体,则寂然不动,浑然天理;及其感而遂通天下之故,则致用各异,即所谓义。所以,“心即理,理即心”,心与理不可分而为二,“凡言存天理,心尚与理为二”,故“存天理”之论,“只为始学者论”,而究其极,心与理本是二而一。而理与事又密不可分,“理外无事,事外无理”。心既如此重要,故“为学要以心为本”,“圣人之为圣人,全此心而已”。而要“以心为本”,“全此心”,则必须存养。“圣学之功,只是一个存养为本”。存养的途径主要是明心、存心、主敬、省察等。他认为,“凡看经传,皆以明此心为务,观一物,处一事,皆有以验此心之所形,则无往而非养心之学矣”。“常时存此本心不失,便是存养”。“或有一念之动,少有非僻,省察之,即与克去,此本心‘依旧存而不失”。“省察是存养内一件”。“涵养须用敬,所以养此心也”。李中还提出,“圣人之道,理一而分殊”,分不患其不殊,分殊是自然的,所难者在“理一”,所谓“理一”,即“宇宙只一理”,这一理就是“公”。人之有身,则有自私之蔽,圣人之教,就是去天下后世自私之蔽。自私之蔽一去,则廓然大公,公则理一无间。故君子亲亲而仁民,仁民而爱物。在此基础上,他又提出“儒者之学,理一而分殊”,分不患其不殊,所难者在于“理一”。“理一”即“希圣”。

正德进士,授工部主事。上疏谏西僧出入禁内,宦官用事,谪通衢驿丞王守仁起兵诛朱宸濠,使参军广东省事,转广西壮族自治区左参议,寻以副使提督其省学校。再任浙江省右参政,广东按察使,转右布政使。因不肯逢迎抚按,降四川省右参政,移浙江按察使,以右佥都御史巡抚山东省,给曲阜市三氏学生。晋右副都御史总督南京粮储。后卒于官。

主要作品

五律·魏夫人坛 明·李中

仙坛遗迹在,苔合落花名。节何年返,白云终日生。

旋新芳草色,依旧偃松声。欲问希夷事,音尘隔上清。

人物评价

气刚而豪貌,庄重声吐,震厉对客,终日危坐,身不倾倚,步趋如有循。手容张拱,望之严不可犯,然态度安舒,不甚求异,言有可采。(罗洪先评)

素着廉节,复有才望,第不能俯仰,为众所抑。(霍韬评)

家庭成员

参考资料:

轶事典故

李中为官清廉。自广西壮族自治区归乡,想要请客人吃饭,向邻居借米。米至,又缺少生火的木材,用浴器做灶。天色已晚,客人竟然没有来得及吃饭而告别。

参考资料

明史.微信读书.2024-08-13

明儒学案卷五十三 诸儒学案下一.国学网.2024-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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