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卫国 :贵州大学法学院教授

更新时间:2024-09-21 04:59

李卫国(1969.12-)又名李卫帼,男,湖北麻城人。1988年至1992年就读于北京师范大学教育系,获教育学学士。1992年至1997年任教于湖北黄冈师范学院。1997年至2000年就读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获诉讼法学硕士学位。现为贵州大学法学院教授,硕士生导师,硕士点负责人。

人物经历

1992年6月,李卫国获得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学士学位。2000年7月,他毕业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诉讼法学专业,并获硕士学位。2014年12月6日,他主持的2014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一般项目《案外第三人撤销之诉研究》(项目编号:14BFX157)在贵州大学法学院会议室举行开题报告会。2015年11月10日,他应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的邀请,在全省法院执行业务远程视频培训会上作了一场关于民事执行的专题讲座。2020年12月23日,他参加了由贵州大学法学院主办、诉讼法学专业承办的“硕博论坛”。

社会兼职

中国法学会会员、中国法学会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贵州省人民检察院省级检察官培训中心兼职教师,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智库专家;贵州警察学院兼职教授,曾在中创联律师事务所任兼职律师。

科研成果

三次荣获校级奖励,公开发表学术论文三十余篇(其中核心刊物十一篇),出版专著一部,副主编教材一部,正在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规划课题一项,主持完成省教育厅人文社科课题两项,主持完成校级社科课题一项,参加省部级课题三项。

科研课题

(2010年以来主要承担的科研项目)

1、高校反腐败问题研究(校级课题,2011年至2012年)

2、我国教育公益诉讼问题研究(省教育厅课题,2011年至2013年)

3、社会管理创新视角下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执行法的理念反思与制度重构(省社科规划课题,2012年至2014年)

4、案外第三人撤销之讼研究(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规划课题,2014年)

学术论著

(2009年以来发表的论文、专著)

1、论文《关于构建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思考》,《当代法学论坛》2009年第3辑,中国方正出版社2009年版

2、论文《我国民事再审制度的缺陷与完善建议》,《中国民事诉讼法学研究会2010年年会论文集》,厦门大学出版社2010年版;

3、论文《论国家民事执行威慑机制》,人大复印报刊资料《诉讼法学、司法制度》2011年第5期;

4、论文《关于民事诉讼法学教学内容与教学方法的思考》,《人口·社会·法制研究》,知识产权出版社2011年版;

5、论文《民事执行救济制度探微》,《河北法学》2012年第9期;

6、论文《我国教育公益诉讼浅探》,《法治知行》,人民法院出版社2012年版;

7、论文《高校反腐败问题探析》,《贵州警官职业学院学报》2012年第4期。

荣誉

1.关于构建我国环境公益诉讼制度的思考,第五届中国泛珠三角合作与发展法治论坛优秀论文奖,一等奖,第一,2009年度。

2.社会管理创新和执行联动机制的建立健全,第八届“中国西部法治论坛”征文奖,优秀奖,第一,2013年度。

资料来源:

参考资料

李卫国.贵州大学法学院.2024-08-01

李卫国教授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开题报告会举行.贵州大学法学院.2024-08-01

李卫国教授应邀赴省高院作民事执行专题讲座.贵州大学法学院.2024-08-01

贵州大学法学院第一届诉讼法学“硕博论坛”成功举办.贵州大学法学院.2024-08-01

关于2014年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 和青年项目立项名单的公示.全国哲学社会规划办公室.2014-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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