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晓明 :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原局长

更新时间:2024-09-21 05:02

李晓明,男,1946年12月出生。1970年7月毕业于成都理工大学。曾任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局长。

2015年10月10日,被开除党籍。

人物履历

1992年04月至1995年03月,担任云南地矿副局长;

1995年03月至2004年06月,先后担任云南省地矿厅副厅长、党组成员;地矿部云南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副局长。

2004年06月至2005年06月,担任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局长、党委书记。

2005年06月至2006年12月,担任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巡视员(正厅级)。

人物事件

违纪被查

2014年12月19日,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消息,云南省地矿局原局长李晓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组织调查。

开除党籍

2015年10月10日,云南省纪委对云南省地矿局原党委书记、局长李晓明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查,李晓明(已退休)在担任云南省地矿局党委书记、局长等领导职务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贿赂100万元;单位行贿52万元、金条一根,为企业谋取不正当利益。

上述行为已构成违纪并涉嫌犯罪。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云南省纪委审议并报经省委批准,决定给予李晓明开除党籍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涉嫌犯罪问题由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云南省红河哈尼族彝族自治州中院1日一审开庭审理了云南省地质矿产勘查开发局原局长李晓明涉单位行贿、受贿一案。李晓明担任局长时受贿,担任文山麻栗坡县紫金钨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时则行贿。公诉机关认为应以单位行贿罪、受贿罪追究被告人李晓明的刑事责任。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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