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瑶 :唐玄宗第五子

更新时间:2023-11-08 23:51

李瑶(?—737年),原名李嗣初、李涓,李隆基的第五个儿子,母为皇甫德仪

开元二年(公元714年)五月,李瑶受封为鄂王。开元十二年(公元724年),担任幽州都督河北道节度大使的官职。开元二十三年(公元735年),李瑶获授开府仪同三司,实封二千户。开元二十五年(公元737年)四月,李瑶被杨洄诬告暗地谋反。同年四月二十一日,被唐玄宗废为庶人,并在唐玄宗的逼迫下自杀。宝应元年(公元762年)五月,李瑶被追复王位。

人物生平

鄂王李瑶,是玄宗第五个儿子,原名李嗣初。开元二年(公元714年)五月,受封为鄂王。开元十二年(公元724年),改名李涓,担任幽州都督、河北道节度大使的官职。

开元二十一年(公元733年)四月,李瑶被加封太子太保,兼任幽州都督,其余的官职如旧。开元二十三年(公元735年),改名李瑶。同年,李瑶与李荣、李光等十一王并授开府仪同三司,实封二千户。

开元二十五年(公元737年)四月,武惠妃的女婿杨洄诬告鄂王李瑶与太子李瑛、光王李堀、驸马薛锈暗地谋反。李隆基得到李林甫默许后,四月二十一日以莫须有的罪名,将李瑶废为庶人,当天又逼迫其自杀。宝应元年(公元762年)五月,李瑶被追复王位。

人物事件

唐玄宗开元二十五年(公元737年),武惠妃的女婿杨洄陷害鄂王李瑶、太子李瑛、光王李琚与太子妃的哥哥薛谋反。武惠妃派人召唤鄂王李瑶、太子李瑛、光王李璃,谎称“宫中有贼,请穿戴盔甲前来护卫”。三人不知有诈,遵命行事。与此同时,武惠妃又告诉唐玄宗:“太子与鄂王、光王谋反,披甲而来。”李隆基迅速派人察看,果如其言,就召来宰相李林甫商议。李林甫表示,这是皇帝您家中的事,不是自己应该参与的。唐玄宗拿定主意后,就下诏令,鄂王李瑶、太子李瑛和光王李琚同谋逆反都有罪孽,一起废为平民;薛镐赐死。李瑶、李瑛、李琚不久被害。李亨宝应元年(公元762年),下诏迫赠李瑛为皇太子,李瑶和李珉灰复王爵。

人物关系

影视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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