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子珣 :来子珣

更新时间:2023-11-09 14:15

来子珣(约7世纪-692年),原籍雍州长安县(今西安市),是唐朝末期至天授时期的官员。他在永昌元年(689年)因上书陈述政事而被授予左台监察御史一职。后来,由于他的行为受到批评,他在天授年间被起复为朝散大夫侍御史。来子珣以穿着华丽的服饰和轻松的态度著称,在朝堂上曾引起争议。

人物生平

来子珣在永昌元年(689年)四月,因其上书陈事的表现,被任命为左台监察御史。在他任职期间,他曾对一位未按规定穿戴的朝臣提出弹劾,引用了“束带立于朝”的典故,这一举动引起了朝廷内外的广泛讨论。武则天对他表示信任,让他负责审查案件,他对案件的处理往往能够迎合武则天的意图。因此,他被赐予武姓,并被称为“家臣”。然而,他的行为也受到了一些人的非议。

天授年间,来子珣遭遇了丧父之痛,但他很快就被重新任命为朝散大夫侍御史。在此期间,他参与了一些重要的政治事件,包括指控雅州刺史刘行实及其家族成员谋反,并导致他们被处决。此外,他还曾在盱眙县破坏了刘行实的父亲——左监门大将军刘伯英的墓葬。这些行动使他在官场上的地位得到了提升,最终被晋升为游击将军、右羽林军中郎将

尽管如此,来子珣的行为仍然备受争议。他常常身着华美的半袖锦袍,举止从容自在,这使得许多同僚对他持嘲讽态度。到了长寿元年(692年),他因某些原因被流放至爱州,并在那里去世。

人物评价

来子珣以其独特的行事风格和鲜明的政治立场而在历史上留下了印记。他的行为既体现了他对权力的追求,也反映了他对于自身形象的关注。虽然他的做法有时会引发争议,但在当时的环境下,他也被视为一个具有影响力的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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