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增权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原副厅长、一级巡视员

更新时间:2024-09-20 14:25

杨增权,男,汉族,1962年11月出生,安徽临泉人,1984年毕业于河南工业大学(原郑州粮院)食品工程系,硕士研究生,工学学士、管理学硕士。

曾任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一级巡视员。

2024年5月,杨增权一审获刑10年。

人物履历

历任巢湖市粮食局粮油饲料工业公司副经理、技术开发部副主任、综合业务科副科长,地级巢湖市科委(科技局)副主任(副局长),地级巢湖市粮食局局长,合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安徽省粮食局副局长。十届安徽省政协委员,十一届安徽省政协常委、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十二届安徽省政协常委、经济委员会副主任。中国农工民主党十六届中央委员会委员,农工党安徽省委常委、监督委员会副主任。

2012年09月,安徽省粮食局副局长。

2018年03月,安徽省粮食局副局长、省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2018年11月,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

曾任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一级巡视员。

任免信息

2018年3月23日,安徽省政协十二届一次常委会议通过,任命:杨增权为安徽省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

人物事件

审查调查

2023年6月,据安徽省纪委监委消息,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原副厅长、一级巡视员杨增权涉嫌严重违法,接受安徽省监察委员会监察调查。

开除公职

2023年12月消息,经中共安徽省委批准,安徽省监委对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原副厅长、一级巡视员杨增权严重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查,杨增权忘本变质,政德不修、私德不正,辜负组织信任;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接受宴请,利用职务影响为亲属谋取利益;在人事工作中违规为他人谋取利益;家风不正,对亲属失管失教,放任纵容亲属利用其职权谋取私利;私欲膨胀,靠粮吃粮、靠农吃农,公然把公权力当作谋取私利的工具,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承揽项目、获取补助等方面谋利,大肆收受贿赂。

杨增权严重违反组织要求、廉洁要求、公职人员道德要求,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安徽省纪委常委会会议审议并报安徽省委批准,决定由省监委给予杨增权开除处分;收缴其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依法逮捕

2024年1月,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原副厅长、一级巡视员杨增权涉嫌受贿一案,由安徽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安徽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杨增权作出逮捕决定。

公开通报

2024年2月消息,安徽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5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其中一例为省农业农村厅原副厅长、一级巡视员、农工党安徽省委原常委杨增权违规收受礼品,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问题。

2019年至2023年,杨增权多次收受2名私营企业主所送高档白酒;2次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并饮用高档酒水。杨增权还存在其他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被开除中国农工民主党党籍、开除公职,涉嫌犯罪问题被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公开审理

2024年3月22日,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原副厅长、一级巡视员杨增权受贿案。

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2008年至2023年,被告人杨增权利用担任合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安徽省粮食局副局长、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安徽省政协常委等职务上的便利,或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在承揽项目、获取补助、办理证照、投资经营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人民币491.2032万元,其中60万元未遂。

检察机关提请法院以受贿罪追究杨增权刑事责任。庭审中,公诉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被告人杨增权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发表了意见。杨增权进行了最后陈述,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一审判决

2024年5月23日,亳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原副厅长、一级巡视员杨增权受贿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0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法院审理查明:2008年至2023年,被告人杨增权利用担任合肥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安徽省粮食局副局长、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安徽省政协常委等职务上的便利,或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在承揽项目、获取补助、办理证照、投资经营等方面提供帮助,非法收受财物共计491.2032万元,其中60万元未遂。

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杨增权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利用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鉴于杨增权归案后,如实供述全部受贿犯罪事实,主动交代组织尚未掌握的部分受贿犯罪事实,自愿认罪认罚,积极退赃,依法对其从轻处罚。

宣判后,杨增权当庭表示不上诉。

参考资料

我省稻渔综合种养快速发展.安徽省农业农村厅.2020-09-10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原副厅长、一级巡视员杨增权被查.北京日报客户端-今日头条.2023-06-19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原副厅长杨增权受贿案一审开庭.红星新闻-今日头条.2024-03-23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原副厅长杨增权一审获刑10年.安徽纪检监察-今日头条.2024-05-23

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原副厅长、一级巡视员杨增权严重违法被开除公职.今日头条.2023-12-16

靠粮吃粮、靠农吃农,安徽省农业农村厅原副厅长杨增权被决定逮捕.今日头条.2024-01-20

安徽省纪委监委公开通报!.鲁中晨报-今日头条.2024-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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