桂林市人民政府 :行政管理机关

更新时间:2024-09-20 11:52

桂林市人民政府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的国家行政机关,是桂林市人民代表大会的执行机关,在桂林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桂林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依法行使行政职权。

历史沿革

1949年11月22日桂林解放,为广西省辖市

1958年改称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辖桂林城区和郊区。

1981年7月、1983年10月阳朔县临桂区分别划归桂林市管辖。

1996年12月26日经国务院批准,桂林市实施部分区划调整,将郊区更名为雁山区

1998年9月8日经国务院批准,桂林市和桂林地区合并,组建新的桂林市,辖秀峰区叠彩区象山区七星区、雁山、临桂6个区,阳朔镇灵川县、临桂、全州县兴安县永福县灌阳县龙胜各族自治县、资源、平乐县恭城瑶族自治县10个县(自治县)及荔浦市

机构设置

桂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桂林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桂林市教育局

桂林市科学技术局

桂林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桂林市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桂林市公安局

桂林市民政局

桂林市司法局

桂林市财政局

桂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桂林市自然资源局

桂林市生态环境局

桂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桂林市交通运输局

桂林市水利局

桂林市农业农村局

桂林市商务局

桂林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桂林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桂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桂林市应急管理局

桂林市审计局

桂林市外事办公室

桂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桂林市体育局

桂林市统计局

桂林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桂林市乡村振兴局

桂林市医疗保障局

桂林市城市管理委员会

桂林市行政审批局

桂林市金融工作办公室

桂林市林业和园林局

桂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桂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行政区划

桂林市是世界著名的风景游览城市和中国历史文化名城,是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北部地区及桂湘交界地区的政治、经济、文化、科技中心。桂林市辖秀峰区叠彩区象山区七星区雁山区临桂区6个区,阳朔镇灵川县全州县兴安县永福县灌阳县龙胜各族自治县、资源、平乐县恭城瑶族自治县10个县(自治县)及荔浦市。区县下辖13个街道办事处,88个镇、46个乡其中有15个民族乡,240个(社区)居民委员会、1654个村民委员会。全市户籍总人口540万人。

《桂林市城市总体规划》规划范围

桂林市在规划空间层次上分为“市域”、“规划区”和“中心城区”三个地理空间层次:

1、市域范围为桂林市行政辖区,包括6个区和11个县(市),行政区域土地面积2.78万平方公里。

2、规划区包括秀峰区叠彩区象山区雁山区七星区临桂区六个行政区,以及灵川县永福县阳朔县兴安县四个建制县,总面积为11670平方公里。

3、中心城区范围主要包括桂林市区所辖的象山、叠彩、秀峰、七星4区,雁山区木镇和雁山镇,灵川县定江镇和大圩镇部分地区及八里街经济开发区,临桂区的临桂镇四塘乡和庙岭镇部分地区等,总面积为866.36平方公里。

参考资料

机构设置.广西桂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2021-12-26

区划概览.广西桂林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2022-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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