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洪杰 :政协河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河北省司法厅副厅长

更新时间:2024-09-20 18:37

梁洪杰,男,汉族,1966年12月生,柘城县人,博士研究生学历,教授,1995年10月加入中国民主建国会

现任政协河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河北省司法厅副厅长。

人物经历

1984年09月至1988年09月,在北京大学法学院大学学习。

1988年09月至1991年07月,在北京大学法学院硕士研究生学习。

1991年07月至1996年06月,任河北财经学院教师(其间1991年07月至1992年06月在中共城市委驻南营乡社教工作队社教)。

1996年06月至1997年09月,任河北经贸大学经济法系副主任、讲师。

1997年09月至1998年09月,在英国牛津大学法学院做访问学者(国家教委公派,其间任第十届全英中国学联秘书长)。

1998年09月至2004年09月,任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副教授、教授(破格),国际法导师组组长,河北师范大学法政学院兼职研究生导师(其间2003年10月至2004年06月在格拉斯哥大学法学院做访问学者;2003年09月考入对外经济贸易大学法学院博士研究生学习)。

2004年09月至2005年06月,任河北经贸大学国际商务学院主持工作,教授,法学和国际贸易学专业研究生导师,国际贸易学专业导师组组长。

2005年06月至2010年04月,任河北经贸大学图书馆馆长、校学术委员会委员、校教学工作委员会委员、法学院研究生导师、商学院国际贸易学专业研究生导师、导师组组长。

2010年04月至2012年12月任,河北经贸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正处级)、教授、研究生导师、导师组组长、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其间2011年03月至2012年03月挂职衡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2012年04月至2012年09月,任民建河北省委副主委。

2012年09月至2014年01月,任河北省政协副秘书长,民建河北省委副主委。

2014年01月,河北省政协副秘书长,民建河北省委副主委,河北省司法厅副厅长。

现任政协河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河北省司法厅副厅长。

政协河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

任免信息

2017年12月,当选中国民主建国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委员。

2023年3月21日,政协河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梁洪杰当选为政协河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社会和法制委员会副主任。

参考资料

河北省政府任免工作人员 霍建明任司法厅副厅长.新浪网.2017-11-12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河北省第十三届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副主任名单.河北新闻网-今日头条.2023-03-21

梁洪杰.河北省司法厅网.2023-03-21

快讯丨廉毅敏当选河北省政协主席.河北新闻网-今日头条.2023-0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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