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一平 :民国时期著名律师

更新时间:2024-09-20 22:52

江一平(1898年—1971年),字颖君,艺名江梦花,余杭区人,著名律师。早年曾在上海圣约翰书院就读,后转入复旦大学,又入东吴大学攻读比较法,1922年,1923年先后毕业,成功获得复旦大学文学学士及东吴大学法学学士学位。

1932年被复旦大学授予名誉法学博士学位,先后担任东吴大学法学院教授,复旦大学校董,上海法政大学校董,上海律师工会常委,上海公共租界工部局华人纳税会委员和董事等职。1936年被律师界推选为制宪国民大会代表。1940年拒绝汪伪政府担任伪司法部部长的邀请,离开上海市前往重庆市。同年应聘为国民参政会第二届参政员,不久又被推为驻会参政员,并一度兼任复旦大学副校长。1946年任“国大代表”。1949年初,受蒋介石指示,作为日本侵略军总司令冈村宁次的辩护律师,为其进行辩护,推动日本甲级战犯岗村宁次无罪释放。南京解放前夕随中国国民党前往台湾,1971年10月15日在台湾病逝。

人物生平

早年经历

求学

江一平出生于一个律师家庭,其父是当地小有名气的律师。江一平从小被期盼成为一名律师,子承父业。早年曾在上海圣约翰书院就读,后转入复旦大学,又入东吴大学攻读比较法。1922年,1923年先后毕业,成功获得复旦大学文学学士及东吴大学法学学士学位。

从业

1925年“五”运动中,他曾为被捕爱国学生辩护 , 赢得声誉。不久,娶资本家虞洽卿的女儿虞涵为妻。1928年6月,中国第一个女权案轰动中国。江一平虽然没有直接作为辩护律师出席,但江一平却推动了整个案件的发生。因为该案的诉讼人盛七小姐——盛爱颐曾与江一平商量遗产问题。而这次谈话则成为中国第一个女权案产生的重要原因。1929年5月,江一平作为轮值律师还为中共地下党员黄慕兰作为做过一次无罪辩护,使黄慕兰当庭释放。1936年11月23日上午,南京国民政府以“危害民国罪”在上海逮捕了救国会领导人沈钧儒等七人,造成轰动一时的“七君子”事件。江一平担任七君子之一——沙千里的首席辩护律师,为“七君子”事件的圆满结束做出了重要贡献。1932年,言淑芬委托江一平起草控告书,将陈行(当时的中央银行副总裁)告到法院,要求赔偿损失十万元大洋。后因调解失败,言淑芬以悔婚罪将陈行控告到上海特区地方法院。江一平作为代表律师出席,经过一段时间的努力,使得该案胜诉。1938年,赞助严独鹤成立大经中学,并担任校董。1940年拒绝汪伪政府担任伪司法部部长的邀请,离开上海市前往重庆市。同年应聘为国民参政会第二届参政员,不久又被推为驻会参政员,并一度兼任复旦大学副校长。1946年任“国大代表”。抗日战争爆发后,与上海各界人士联合组织上海难民协会,募捐救济难民。上海沦陷后,以公共租界工部局华董身份,保护政府在租界内的权益。

叛国辩护

1948年底,被蒋介石指定为日本侵略军总司令冈村宁次的辩护律师。江一平在审判庭上为冈村宁次进行开脱,并编造理由为其进行洗白,推动甲级战犯冈村宁次无罪释放。

台湾生活

1950年5月底6月初,江一平到台湾后第一件事是联合108名“立法委员”,向蒋介石递交了一份陈情书,反驳李梦彪等弹 幼文中对胡宗南的指责 , 为胡宗南申辩。这次陈情从客观上来说,是根据实际情形对胡宗南的功过是非做了申辩;从最后结果看,也符合蒋介石的心愿,使胡宗南免遭厄运。1971年10月15日,江一平在台北市病逝,享年73岁。

人物关系

注:本表仅列举已知关系的亲属

参考资料

虞洽卿诞辰150周年:“阿德哥”和他的家国情怀.浙江在线.2023-07-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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