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林业局 :江西省政府直属机构

更新时间:2024-09-21 15:59

江西省林业局成立于1954年8月31日。1958年3月7日,撤销省林业厅,成立省农林垦殖厅;1983年3月7日,恢复省林业厅。2000年机构改革,根据省委、省政府批准的“三定”规定,省林业厅是主管全省林业工作的省政府组成部门。2009年,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印发<江西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发[2009]5号),保留江西省林业厅,为省人民政府组成部门。2018年,根据《中共江西省委办公厅、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u003c江西省机构改革实施方案\u003e的通知》(赣办发〔2018〕17号),组建省林业局,作为省政府直属机构,由省自然资源厅统一领导和管理。

单位职责

(一)负责全省林业和草地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地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地方性政策、规划、标准并组织实施,起草林业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组织开展全省森林、湿地、草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

(二)组织全省林业和草地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地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植树造林、封山育林和以植树种草等生物措施防治水土流失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地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应对气候变化的相关工作。

(三)负责全省森林、湿地、草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并监督执行全省森林采伐限额。负责林地管理,拟订全省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国家和省级公益林划定和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国有森林资源。负责草地草畜平衡和草地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地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全省湿地保护规划,组织实施建立湿地公园等保护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四)负责监督管理全省防沙治沙工作。组织开展沙化土地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监督管理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五)负责全省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拟订及调整省级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六)负责监督管理全省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规划和相关地方标准。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组织审核世界自然遗产的申报,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双重遗产的申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相关工作。

(七)负责推进全省林业和草地改革相关工作。拟订全省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场等重大改革实施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农村林业发展、维护林业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八)拟订全省林业产业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指导和推动林业产业高质量发展。依法负责对全省林区林业专用公路的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地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拟订相关林业产业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相关工作。

(九)指导全省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地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地火灾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林场开展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防火工作。必要时,可以提请省应急管理厅,以省应急指挥机构名义,部署相关防治工作。

(十一)承担林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指导、协调林业企事业单位的森林采伐和林产品加工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所属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

(十二)负责林业行业生态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工作,督促指导相关单位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制。

(十三)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地项目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地预算内投资、省级财政性资金安排建议。指导全省林业基本建设工作,组织申报重点林业建设项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地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地生态补偿工作。

(十四)负责全省林业系统科技、教育工作,指导全省林业系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国际交流与合作事务,承担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江西省履约工作。

(十五)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获得荣誉

2019年3月,获得“江西省第十五届文明单位”荣誉。

2020年4月,获得江西省平安江西建设领导小组“2019年度全省平安建设(综治工作)先进单位”表彰。

2020年11月,入选第六届全国文明单位名单。

2021年3月,被中国共产党江西省委员会、省政府给予“通报嘉奖集体”。

内设处室

办公室

政策法规和林业改革处

造林绿化处(省绿化委员会办公室)

森林资源管理处(省林长办公室)

湿地和草地管理处

野生动植物保护处

自然保护地管理处

国有林场和种苗管理处

林业产业发展处

规划财务处

科学技术和对外合作处

森林防火处

执法监督处

人事处

直属机关党委

离退休干部处

副厅级单位

江西环境工程职业学院

局属事业单位

省林业生态工程建设中心

省自然保护地建设中心

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检疫中心

省野生动植物保护中心

江西鄱阳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江西桃红岭梅花鹿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江西武夷山市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省林业资源监测中心

省森林资源保护中心

省林业科技推广和宣传教育中心

省林业经济发展中心(南方林业产权交易所)

江西九连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江西官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江西庐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江西九岭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江西马头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省林业科技实验中心

江西南风面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参考资料

江西省林业局简介.江西省林业局.2022-08-09

机构职能.江西省林业局.2022-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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