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方应 :曾任池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更新时间:2024-09-21 15:29

汪方应,男,汉族安徽省潜山县人,省委党校研究生学历。1960年9月出生,1981年7月参加工作,1985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曾任池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人物履历

1979年9月至1981年7月在安徽省财政学校税务专业学习;

1981年7月任太湖县税务局科员;

1985年5月任太湖县税务局税政股副股长(其间:1987年6月省高教自考会计学专业专科毕业);

1991年8月任太湖县税务局税政股股长;

1993年4月任太湖县税务局副局长;

1994年9月任太湖县地方税务局副局长、党组副书记;

1995年1月任太湖县地方税务局局长、党组副书记;

1996年10月任池州地区地税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其间:1997年8月至1999年12月参加中央党校函授学院经管专业本科班学习; 1998年9月至2000年7月参加安徽财经大学财政学专业研究生课程进修班学习);

2001年3月任池州市财政局局长、党组副书记;

2001年6月任池州市财政局局长、党组副书记兼市投资公司经理;

2002年2月任池州市财政局局长、党组书记兼市投资公司经理(其间:2004年3月至2004年7月参加省委党校第16期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5年1月任池州市财政局局长、党组书记,市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其间:2004年9月至2007年7月参加省委党校政治学专业研究生班学习);池州市委委员,市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2018年1月任池州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任免信息

2020年7月,因汪方应同志已任一级巡视员,辞去池州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

2020年7月8日池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因汪方应同志已任一级巡视员,根据本人申请,辞去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池州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汪方应同志的辞职请求,报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参考资料

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汪方应辞职请求的决定.池州新闻.2020-0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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