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河豆腐 :四川省高县特产

更新时间:2024-09-20 22:37

沙河豆腐,高县特产,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

2016年7月,原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对“沙河豆腐”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产品特点

沙河豆腐具有皮绵肉嫩、色泽纯净的特点。可烹制近百种美味菜肴,因其香、脆、嫩、鲜、酥、麻、辣、烫等特色,主要有钟氏豆腐、麻婆豆腐鸡哈豆腐、肥牛豆腐、荷花豆腐、黄金豆腐排、芙蓉豆腐、豆腐实景火锅、香香豆腐等100多个品种。

产地环境

高县县境南北长61千米,东西宽32千米,面积1321平方千米。山地、丘陵、槽坝相间地形,分别占43.88%。43.72%、12.4%。属中亚热带湿润季风性气候,年平均气温18.1℃,降水量1021毫米,无霜期360天。全县有大小溪河31条,分属金沙江长江水系,其中南广河高县最大河流,适宜制作沙河豆腐。

历史渊源

沙河市豆腐起源于解放前民国三十五年(1946年),很多沙河人喜欢做豆腐、吃豆腐,它的做法有很多,但没有形成自己的特色菜系。直到20世纪70年代后期,沙河人对沙河豆腐做了一定的改良,从而受到有很多客商、过路的驾驶员喜爱,由此,沙河豆腐菜系也得到了一定程度上的推广。享誉中华人民共和国西南地区浙江省、北京、广东省等省(市)的大中城市,其豆腐全席久负盛名。

生产情况

沙河镇有以“红运黄豆种植合作社”为首的黄豆成片规模种植基地已达万亩以上;鲜豆腐坊40家以上;餐饮服务企业45家。沙河豆腐的初级产品和成品年总产值达到亿元以上。在宜宾市范围内以沙河豆腐为主打特色菜品的饮食店近200家。

产品荣誉

2016年7月,原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对“沙河豆腐”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地理标志

地域保护范围

沙河豆腐产地范围为高县沙河镇现辖行政区域。

质量技术要求

一、原料要求

黄豆:保护区范围内种植的,收获期一年内的优质黄豆,蛋白质含量≥40%。

生产用水:产自上龙山山泉水,水质符合国家饮用水相关规定,pH值7.0~8.5。

凝固剂:食用盐卤浓度为18~22°Be′。

二、生产加工要求

工艺流程:黄豆精选→洗豆→浸泡→磨浆→煮浆→滤浆→点浆→压制成型。

加工要点:

(1)浸泡:常温水浸泡,春秋季浸泡时间7小时~9小时;夏季浸泡时间4小时~6小时;冬季浸泡时间8小时~10小时。

(2)磨浆:将浸泡好的黄豆与上龙山山泉水以1:4的比例放至本地汉王山青石石磨内磨浆。

(3)煮浆:温度控制在100℃,常压下沸腾时间4分~6分。

(4)滤浆:煮好的豆浆立即过滤。

(5)点浆:盐卤溶液与豆浆比例控制在1%~1.1%,豆浆温度控制在75℃~85℃。

(6)压制成型:豆腐脑凝结13分~15分,使用4千克~5千克的重物,压强为20牛/平方米~25牛/平方米,压8分~10分后成型。

三、质量特色

感官特色:

白玉色,富有光泽;质地细腻,软硬适度,晃而不散,久煮不碎;具有浓郁的天然豆香味,鲜嫩细腻,绵滑爽口,回味清爽。

物理化学指标:

水分含量:≤85.0%

蛋白质含量:≥7.5%

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产品安全及其他质量技术要求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专用标志使用

沙河豆腐产地范围内的生产者,可向高县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经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审核,报质检总局核准后予以公告。沙河豆腐的检测机构由四川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在符合资质要求的检测机构中选定。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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