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

更新时间:2024-09-21 16:59

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曾是省政府直属机构,为正厅级。

根据中央编办批复,经省委编委批准,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重组为河南省乡村振兴局。2021年5月28日上午,河南省乡村振兴局正式挂牌成立。

主要职责

(一)组织拟订全省扶贫开发工作政策、规划、年度计划并会同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研究拟订贫困退出机制并组织实施,负责全省贫困人口建档立卡、精准扶贫工作。

(三)统筹协调行业扶贫工作,动员组织推动社会扶贫工作,联系协调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定点扶贫工作。

(四)参与制定全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方案,检查扶贫开发资金的使用,指导全省扶贫开发内部审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负责贫困县、贫困村扶贫开发目标任务完成情况监督、考核、评估,指导项目库建设。

(五)指导全省产业扶贫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扶贫开发产业相关政策,协同推进金融扶贫工作。

(六)协调指导全省革命老区扶贫开发工作。协同有关部门做好易地扶贫搬迁工作。

(七)负责组织指导农村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扶贫干部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宣传工作。

(八)负责组织全省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工作。

(九)负责全省扶贫系统信息化建设和统计工作。

(十)参与开展有关扶贫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十一)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职能转变

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基本方略,建立健全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乡村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坚持全省统一的大扶贫工作格局,统筹协调、组织动员社会各方资源积极参与扶贫工作,全面提升扶贫质量和工作水平。持续抓好“放管服”改革,创新监管方式,提高监管效能。

内设机构

(一)综合处。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安全、保密、政务公开、信息化等工作;负责省级领导联系贫困县服务工作;承担省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二)人事处(机关党委)。承担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干部人事、机构编制、劳动工资和教育工作;指导扶贫系统人才队伍建设;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工作。

(三)政策法规处。负责组织起草扶贫开发地方性法规、规章草案和相关政策;承担机关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和清理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有关工作;指导实施扶贫改革有关工作。

(四)规划财务处(革命老区处)。负责组织拟订全省扶贫开发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省减贫标准的制定和目标任务分解;负责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管理;负责指导县级扶贫项目库建设;负责全省扶贫对象档卡管理;负责全省扶贫系统信息化建设和扶贫统计信息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革命老区扶贫工作;协同做好易地扶贫搬迁相关工作;参与开展区域性扶贫开发和对外交流与合作。

(五)开发指导处。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扶贫开发产业相关政策,指导全省产业扶贫工作,负责重大产业扶贫工作的协调推进;协同推进金融扶贫和扶贫小额信贷工作。

(六)行业扶贫处。负责全省行业扶贫工作;协调推动行业部门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协助做好行业部门的相关考核工作。

(七)社会扶贫处。负责全省社会扶贫工作;负责动员、引导社会各界开展扶贫济困活动;联系协调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定点扶贫、结对帮扶、对口帮扶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驻村帮扶管理工作;指导协调全省性扶贫社会团体工作。

(八)宣传教育处。负责扶贫开发宣传、门户网站管理、舆情监测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省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农村实用技术培训和致富带头人培育工作;负责全省扶贫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九)考核评估处。负责全省脱贫攻坚成效考核评估及贫困县退出检查评估;协助做好对相关市县党政正职履行脱贫攻坚责任的考评工作。

(十)督查巡查处。组织开展扶贫领域督查巡查工作;承担省脱贫攻坚督查巡查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一)群众工作处。负责扶贫领域信访问题的办理及重点事项的核查工作;负责受理基层群众咨询;负责群众服务平台和举报投诉机制的建设管理工作;指导市县做好扶贫信访和咨询服务工作。

所获荣誉

2019年9月,被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授予“河南省政务公开先进单位”荣誉。

参考资料

河南省乡村振兴局挂牌成立.河南省人民政府.2022-08-01

河南省扶贫开发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_“三定”规定.河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2022-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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