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朝选 :明代左侍郎

更新时间:2024-09-20 20:15

洪朝选(1516年-1582年),字舜臣,又字汝尹,号芳洲,别号戴进福建省泉州府同安区人。明朝嘉靖二十年(1541年)进士

人物经历

洪朝选(1516~1582年),字舜臣,又字汝尹,号芳洲,别号静庵,同安翔风里十三都洪后人,明嘉靖二十年(1541年)进士。

历任户部主事、郎中,吏部郎中,四川省按察副使,广西壮族自治区右参政,山西省左参政,太仆寺少卿,都察院右企都御史、右到都御史,刑部右侍郎。以左侍郎致仕。

隆庆三年(1564年),辽王案起,朝选奉命赴襄阳市勘办,不附权相张居正坐以“谋反”私意,严词拒绝在相党锻炼成狱的成案上签字,据实勘查,以“淫虐有实,谋反无据”、“法可正,国不可除”复命,惹怒了张居正。张姓借考核的机会把前选罢官归里。

朝选居家,更加猖激自持,读书写作之外,诸如国计民生、朝中憎弊、地方普否,时刻关注。或陈谋于有司,或扼腕于同志。斥责张居正夺刀不守父孝,非议劳堪搭新铸钱发响,致失军心,劝净里中官家子不要为非作歹等等,以致结怨谤,罹奇祸,被张、劳及同安区知县金桂等罗织罪名,锻炼成狱,并诬以通夷大罪,由张居正拟旨,劳堪派兵至家逮捕下狱,断饮食、绝亲属,命狱卒以沙袋压迫胸口,气绝而亡于福州狱中。又以前选有起死回生之药为由,停尸四、五日,不许收尸,尸腐虫生。时为万历十年(1582年)春,年67岁。

获得成就

朝选生平有学行政事之称,居官清廉,以名节自砥砺,致身卿贰,而家贫如故。善为文,所作类其人,有气岸。著有《芳洲初稿》、《归田稿》、《续归田稿》。

参考资料

洪朝选 简历 - 名人简历.名人简历.2021-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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