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人民政府研究室 :浙江省人民政府研究室

更新时间:2024-09-21 02:35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厅字〔2009〕28号),设立浙江省人民政府研究室。

主要职能

1.负责研究谋划全省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思路新举措,对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重大改革、重要政策进行跟踪调研,提出对策建议。

2.负责起草《政府工作报告》、省政府主要领导讲话等文稿。参与起草省委重要会议文件。

3.负责或组织、协调有关方面起草和修改省政府有关重要文件。

4.负责组织省政府重大委托课题工作。

5.指导全省政府系统调查研究工作,指导市县政府智库发挥决策咨询作用。

6.承担原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职责。

7.完成省委、省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参考资料

浙江省人民政府研究室2022年部门预算.浙江省人民政府.2022-0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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