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人民政府 :国家行政机关

更新时间:2024-09-21 08:17

淄博市人民政府是国家行政机关,对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和山东省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淄博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主要职责

(一)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议,以及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规定行政措施,发布决定和命令;

(二)领导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工作;

(三)改变或者撤销所属各工作部门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下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命令;

(四)依照法律的规定任免、培训、考核和奖惩国家行政机关工作人员;

(五)执行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环境和资源保护、城乡建设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民族事务、司法行政、监察、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六)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七)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八)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帮助本行政区域内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依照宪法和法律实行区域自治,帮助各少数民族发展政治、经济和文化的建设事业;

(九)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十)办理上级国家行政机关交办的其他事项。

政府组成部门

工作部门

淄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淄博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淄博市教育局

淄博市科学技术局

淄博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淄博市公安局

淄博市民政局

淄博市司法局

淄博市财政局

淄博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淄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淄博市生态环境局

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淄博市交通运输局

淄博市水利局

淄博市农业农村局

淄博市商务局

淄博市文化和旅游局

淄博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淄博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淄博市应急管理局

淄博市审计局

淄博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

淄博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淄博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淄博市体育局

淄博市统计局

淄博市医疗保障局

淄博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淄博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淄博市人民政府研究室

淄博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淄博市大数据局

淄博市信访局

淄博市城市管理局

淄博市投资促进局

直属事业单位

淄博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淄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淄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淄博市知识产权事业发展中心

淄博市供销合作社

地理位置

地址:张店区人民西路8号。

参考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2015修正).淄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07-07

机构职能.淄博市人民政府.2022-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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