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珠澳大桥管理局 :由香港、广东省、澳门三地政府举办的事业单位

更新时间:2024-09-21 10:30

港珠澳大桥管理局(Hong Kong-Zhuhai-Macao Bridge Authority)是由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广东省人民政府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共同举办的事业单位,主要承担港珠澳大桥主体部分的建设、运营、维护和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

重要记事

2003年8月,国务院批准开展本项目前期工作,同意成立由香港特区政府作为召集人,粤港澳三方组成的“港珠澳大桥前期工作协调小组”,负责协调前期工作有关事宜。

2004年3月,前期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成立。

2006年12月,国务院批准成立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的“港珠澳大桥专责小组”,负责重大问题的协调。在“专责小组”和“前期工作协调小组”的领导下,协调小组办公室承担起了艰巨的大桥前期工作任务,协调三地政府逐项解决了两岸登陆点、桥位方案、投融资等多个重大问题。

2009年10月28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正式批准港珠澳大桥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标志着港珠澳大桥前期工作顺利完成,工程正式进入实施阶段。

2009年12月15日,李克强副总理亲临珠海市宣布港珠澳大桥正式开工。

2010年7月,港珠澳大桥管理局成立。管理局将以贯通三地交通、经济、文化的广阔视野,以科学高效的管理思路,严谨务实、阳光运作积极推动港珠澳大桥主桥的建设,并积极配合大桥各区部分的实施,确保港珠澳大桥的顺利建设和运营管理,以实现“建设一流的跨海通道,为用户提供优质服务,成为地标性建筑”的项目建设目标。

获得荣誉

2020年5月,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评为“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先进集体”。

参考资料

管理机构.港珠澳大桥.2022-08-10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表彰全国交通运输系统先进集体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的决定.交通运输部.2020-0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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