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烟草专卖局 :湖北省烟草行业监管机构

更新时间:2024-09-21 22:29

湖北省烟草专卖局成立于1984年3月,中国烟草总公司湖北省公司成立于1983年8月,由国家部委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垂直管理、专卖专营的管理体制,主要负责烟草专卖市场管理和组织烟叶生产经营、卷烟销售。湖北省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湖北省公司实行“一套机构、两块牌子”。

公司简介

湖北省烟草专卖局成立于1984年3月,湖北省烟草公司组建于1983年8月。1984年11月12日,湖北省政府与中国烟草总公司签署协议,决定湖北省烟草公司自协议书签订之日起上划中国烟草总公司。2006年,完成母子公司体制改革。省局(公司)下辖湖北烟草金叶复烤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烟草湖北进出口有限责任公司、湖北烟草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和湖北省烟草科学研究院(中国烟草白肋烟试验站)。

发展历史

近年来,在国家烟草专卖局和湖北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湖北省局(公司)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一、二、三中全会精神,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建设“严格规范、富有效率、充满活力”的湖北烟草商业,狠抓落实、创新、规范、增效,全面提升现代营销网络建设水平,扎实推进现代烟草农业建设,加强烟草市场专卖管理,深入开展内部管理监督,不断深化内部改革,着力完善体制机制,保持了全省系统持续健康发展,经济运行质量和效益稳步提升。2008年,全省查处各类涉烟违法案件2.67万起,查获假烟3.05万件;捣毁制售假烟窝点259个,查获制假烟机9台;破获制售假烟网络案件94起;移送公安、司法机关刑事拘留559人,劳教2人,判刑438人。全省烟草商业系统销售卷烟170多万箱,卷烟销售单箱均价15191元;收购烟叶210万担;实现“两烟”税利60多亿元。

2009年,湖北省局(公司)将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为强大动力,紧紧围绕国家局提出的“烟叶防过热、卷烟上水平、税利保增长”的主要任务,全面开展“抓基层、打基础、上水平”工作,全力打造“严格规范、富有效率、充满活力”的湖北烟草,努力推动全省烟草商业系统科学发展,实现各项工作上水平。

机构设置

(一)职能处室。

1.办公室(外事办公室)。

拟订并组织实施机关政务管理制度和工作规范;负责政务协调、调研督办、会议管理、文档管理、政务信息、新闻宣传、保密管理、信访稳定、应急值守、外事管理等工作。

2.综合计划处(经济运行处)。

拟订全系统发展战略和规划;组织编制固定资产投资规划和年度投资计划,审核总公司授权投资项目,承担项目管理;拟订年度烟草专卖品产供销及进出口的年度计划;组织对外经济技术工作;负责烟草专卖品价格管理,承担涉案烟草专卖品价格认定工作;负责专卖设备的购置、转让等申报工作;掌握和分析产销动态,协调产供销的衔接工作;组织开展经济运行分析;承担所属单位领导班子业绩考核工作;承担精益管理、贯标、对标、QC、节能减排等企业管理工作;承担机关本级采购管理;组织开展新农村建设、扶贫及抗灾救灾等工作。

3.卷烟销售管理处。

负责拟订全系统卷烟营销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指导、推动、督促全系统卷烟营销相关改革措施的组织落实;负责指导、协调所属单位卷烟货源组织工作;负责指导、监管、检查所属单位卷烟营销、品牌培育和客户服务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全系统卷烟营销网络建设工作;负责卷烟市场信息监测及分析工作。

4.烟叶管理处。

负责拟订全系统烟叶生产经营规划、烟叶产业经济政策;负责烟叶生产、收购、调拨、经营、基地建设、复烤加工、基层建设等管理工作;负责现代农业建设的组织与实施;负责烟叶生产技术推广应用;负责烟叶基础设施建设、烟草援建水源工程建设的管理工作;承担原烟叶公司国有资产保值增值、人员管理服务、后勤综合管理等工作。

5.物流管理处。

负责拟订全系统物流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物流项目技术论证和审查;组织制订物流运行管理规范,推进物流运行机制优化,推广实施行业物流标准;负责物流信息化建设,组织协调、实施工商一体化物流对接和循环物流建设。

6.专卖监督管理处(专卖稽查总队)。

监督检查辖区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及规章的执行情况,制订实施辖区专卖管理监督制度;组织指导并承办涉烟违法违规案件查处,打击假冒伪劣、走私烟草专卖品等违法行为;承担相关专卖许可证件的核发、监督、管理工作。

7.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处。

监督检查辖区行业内部生产经营企业遵守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的情况,制订实施辖区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制度;组织协调内部专卖管理监督工作,负责对行业内部生产经营企业的日常监管,对违反烟草专卖法律法规生产经营问题的查处。

8.政策法规与体制改革处。

拟订和组织实施全系统体制改革方案;承担所属企业设立、分立、合并、撤销、更名等的审核、报批工作;开展规范性文件及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组织法律风险防控体系机制建设;负责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协调处理本级诉讼仲裁等法律纠纷事务,指导所属单位依法处理法律纠纷事务;负责专卖执法、经济合同等领域的法制监督工作;负责烟草专卖执法证件管理工作;组织全系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承担企业法务工作。

9.财务管理处(资金管理中心)。

提出全系统有关经济政策建议;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行业财务管理、预算管理、资产经营管理、会计核算的制度、办法,管理监督财务资金;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国有资产保值增值考核办法和标准。

10.审计处。

负责拟订全系统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办法;负责拟订内部审计发展规划和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对审计派驻机构的工作进行指导、协调、检查和考核;负责对本级实施同级审计监督。

11.科技处。

负责研究制订全系统科技发展规划;承担创新体系建设工作;组织实施技术创新和重大科研项目攻关及科技成果应用推广工作;承担技术监督和标准化工作。

12.人事处。

负责拟订全系统人力资源发展规划;承担省级以下烟草专卖局的设立、撤销、合并、更名等的报批工作;负责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干部监督、人才队伍、职工薪酬、保险福利、教育培训等工作。

特有职业(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站 负责全系统特有职业(工种)职业技能鉴定管理工作;负责组织职业技能竞赛工作。

13.党建工作处(机关党委)。

负责指导所属单位及机关党的建设、思想政治建设、精神文明建设;负责机关党委日常工作,承担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纪律检查工作;承担机关绩效考核工作,对机关干部的任免调动奖惩提出意见和建议;支持机关工会、共青团、妇委会等群团组织依照各自章程开展工作;承担湖北省烟草公司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的日常工作。

14.纪检监察处(与党组纪检组合署办公)。

负责履行监督责任,协助党组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督促检查相关部门落实惩治和预防腐败工作任务;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受理对党员干部的检举、控告,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受理不服处分的申诉。

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设在党组纪检组。负责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负责全系统巡察工作的综合协调、组织实施;负责向党组报告巡察工作情况;负责向党组纪检组移交巡察工作中发现的问题线索;督促检查被巡察单位对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工作。

15.安全管理处。

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标准以及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要求;负责全系统消防安全、生产安全、交通安全、职业健康和内部治安等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报告等工作;依法协调处理生产安全事故;承担安全生产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二)专业部门。

16.中国专利信息中心

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系统信息化规划、管理制度和标准;负责信息化项目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全系统统计工作,拟定综合统计数据标准及统计数据使用管理办法;负责网络和信息安全工作;负责信息系统运行维护管理;负责信息化资产管理工作。

17.机关服务中心。

负责机关后勤服务、安全保卫、物业管理、车辆管理等相关工作。

18.烟草质量监督检测站。

承担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任务;负责对销售或查获的国内外卷烟产品的真伪进行鉴别与仲裁性检验;承担行业内外烟草产品质量委托检验工作;负责面向社会开展烟草产品质量、真假卷烟识别等技术咨询与宣传服务工作。

19.烟草学会秘书处。

负责组织学术年会、学术研究、学术交流、科研咨询活动;负责组织科学普及、科技成果推广工作;负责组织编撰烟草志书工作;负责编辑出版全系统相关刊物;负责湖北烟草学会网站维护;负责组织烟草文物的收集整理;指导基层烟草学会及专业委员会、学组的工作。

20.离退休人员管理办公室。

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所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工作。

21.群团工作处(工会办公室)。

承担行业工会、机关工会日常工作;承担团委、妇工委日常工作。负责全系统工会组织建设,指导各级工会组织开展工作;负责做好烟草行业全国劳模、“国际劳动节”劳动奖状等荣誉称号的推荐工作,负责行业劳模的服务与管理工作。

22.规范管理办公室。

为议事协调机构。负责制订和组织实施全系统规范管理工作计划;制订细化行业规范管理制度的运作规则、配套办法、保障机制;组织对规范管理制度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督办督查。

所获荣誉

2020年4月,湖北省烟草专卖局(公司)机关服务中心获湖北省工人先锋号。

2020年6月30日,被授予“2018年度烟草行业扶贫工作先进集体”称号。

参考资料

武汉高校毕业生注意啦:多家在汉企事业单位大扩招.今日头条-中国网.2022-08-09

湖北省烟草专卖局(公司)主要职责、内设机构职责.湖北省烟草专卖局.2022-0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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