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残疾人联合会 :1990年成立的事业单位

更新时间:2024-09-20 11:46

(六)承担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部门负责人:谢奇岐 部门负责人:罗红玲

职能简介

我市现有各类残疾人18.7万,占本市总人口的6.44%。为加强和做好残疾人工作,1990年5月,市政府批准成立湘潭市残疾人联合会。1996年6月,市委批复成立湘潭市残疾人联合会党组,并升格为正处级事业单位,归口市人民政府联系和管理。

主要职责是:

(一)密切联系残疾人,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二)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三)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四)开展和促进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文化生活、体育、辅助器具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工作,改善残疾人参与社会生活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五)协助政府研究、制订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规划和计划,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

(六)承担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做好综合、组织、协调和服务工作。指导和管理各类残疾人社团组织。

(七)管理和发放《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八)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九)承办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市残联机关内设办公室、康复维权部、组宣文体部、教育就业部。有三个直属事业单位,即市残疾人劳动就业服务中心、市残疾人辅助器具服务中心、市残疾人康复中心。另根据工作需要,设立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秘书处,承担市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内设机构

办公室工作职责

综合协调机关政务、事务;对全市的残疾人事业进行综合研究,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编制残疾人事业规划;协助有关部门研究、制订有关维护残疾人利益、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法规、政策;负责文秘、信息、统计、档案、机要、保密、保卫工作,编制残疾人工作简报和市残联网站管理;管理事业经费、国有资产和直属单位的财务工作,积极组织和落实机关资金的来源,负责助残募捐的财务工作;承担残联内部的财务审计工作;负责残疾人福利基金会和基层残联基础设施的财务管理工作;管理和兴办残疾人福利企业;办理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关残疾人的议案、提案;承担市人民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秘书处日常工作。

部门负责人:何志勇

康复维权部工作职责

组织制订和实施残疾人康复工作计划,指导和协调残疾人康复机构的业务,开展白内障复明手术、聋儿语言训练、低视力配镜、精神病防治、弱智儿童康复、脑瘫儿童康复训练、麻风病畸残者矫治、肢残患者装配矫形器及其功能训练等业务工作;残疾人辅助器具开发、供应、服务的管理;组织康复人才培训;承担市残疾人康复工作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做好残疾人的法制工作,处理来信来访,推动残疾人信息交流,无障碍设施建设;协助有关部门研究拟定维护残疾人权益的工作;促进残疾人优惠政策的落实。

部门负责人:王依群

组宣文体部工作职责

负责残疾人的组织建设;协助县(市)区党委管理残联领导班子;组织并制定实施残疾人工作者的培训计划;调查掌握残疾人状况,管理和发放残疾人证;表彰残疾人;指导基层和社区残疾人工作;承担残疾人协会的日常工作;开展残疾人事业的对外交流;负责单位机构编制、干部人事、劳动保障等有关工作;指导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聘及工作技术等级考核工作;负责残联机关党务和纪检工作及工、青、妇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制定并实施残疾人文化、体育、募捐活动。

部门负责人:谢奇岐

教育就业部工作职责

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残疾人职业和培训工作计划,促进残疾人教育,开展残疾人职业技能和实用技术培训,负责盲文、聋哑人手语推广。协助有关部门制定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计划,负责做好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的征缴工作;指导残疾人自强创业,组织实施残疾人分散按比例就业,扶持残疾人个体就业;负责盲人按摩的行业管理;负责有关开展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就业工作。

部门负责人:罗红玲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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