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大利亚护照 :澳大利亚护照

更新时间:2023-11-14 14:01

澳大利亚护照(Australian Passport)由澳大利亚外交部出于国际旅行、商务活动、留学、外交事务等原由负责在澳大利亚全国及全球具有外交关系的国家内向澳大利亚公民发放。护照持有人在海外会受到澳大利亚领事机构以及澳大利亚政府的保护。

通常澳大利亚公民在常规申请之前不会主动持有护照。但没有申请过护照的公民可以使用澳大利亚各州的驾照、选民登记卡或是医疗保险卡以及后经归化入籍取得的公民纸亦可在国内相应机构的档案中证明自己的公民身份,该种情况同样适用于遗失护照或其他原因在没有护照的情况下作为澳大利亚公民被海外澳大利亚领事机构所保护,并允许在没有持有澳大利亚护照的情况下自其它国家而进入澳大利亚

历史

'X'系列护照发放于1917年,也是最早发放的护照之一。发放的原因是由于在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监视及辨认穿越国境的人士对澳大利亚及其盟国变的十分重要。(1914年–1915年)的战争预防法案要求所有超过16岁人士在离开联邦时需持有护照。

在1949年发行了两种护照:

1.B系列护照(仅在澳大利亚境内)发放给非澳大利亚公民的英籍人士。

2.C系列护照仅发放给澳大利亚公民。

由于在'M'系列和'N'系列护照持有者照片是直接印在护照,表面覆有一层包含全息图案的安全薄膜。同时还有其他的区别,其中一项是电子护照的标志是印在个人数据页的护照编码下方。

护照类型

标准护照,黑色封面,共有35页签证页,为普通旅行目的发放,例如进行度假或商务旅游,成人有效期为10年,儿童有效期为5年。

频繁旅行者护照,发放给频繁旅行者,共64页,例如商务人士。此种护照比标准护照稍贵一点。

长者护照,发放给75岁以上的澳大利亚公民,价格较标准护照便宜一半,共有32张签证页,有效期5年。

长者频繁旅行护照,发放给75岁以上的澳大利亚公民,价格较频繁旅行者护照便宜一半,64张签证页。

外交护照,红色封面,共32页,发放给澳大利亚外交人员,高级政府官员和外交信使。

官员护照,灰绿色封面,共32页,发放给在官方活动中代表澳大利亚政府的个人。

护照外观

澳大利亚护照是深蓝色的,澳大利亚国徽印在封面正中央。 "PASSPORT"一词题在国徽的下方,在封面的最底部则是一个标准生物识别护照的标志。标准护照包括有32张签证页,但是经申请并加收费用后可得到64页版本的护照。

澳大利亚电子护照的许多行是由单词构成的。在最后一页上这些词是'Waltzing Matilda'的歌词,这是一首有时候被认为是澳大利亚非正式国歌的歌曲。

身份信息页

澳大利亚护照包括下列数据:

护照持有人的照片

护照类型 (P)

国家代码 (AUS)

护照编号

姓名

国籍 (AUSTRALIAN)

出生日期

性别,可以是男、女或是无可辨别(indeterminate)

出生地

护照签发日

持有人签名

有效日期

签发方

信息页以机读区结束。

护照声明

护照包含签发国的声明,向其它所有国家表明持有人为本国公民,并且请求允许其过境,同时享有国际法所规定的待遇。澳大利亚护照内的声明如下:

中文含义:

语言

护照的数据页/信息页是以英语及法语印刷。

生物识别护照

澳大利亚外交贸易部在2005年10月24日引入下一代澳大利亚护照:生物识别护照。这种电子护照与之前的'M' 系列澳大利亚护照非常类似,不同之处仅仅在于护照页中嵌有射频识别芯片以及封面上的国际电子护照标志。嵌在护照中页的芯片储存有持有人的信息包括照片、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国籍、护照编号和护照过期日期。这与出现在每本护照的打印信息页中的内容相同。人脸识别技术与电子护照发布时同步引入。这种技术将能够改善身份校验并减少与身份信息相关的欺诈。

免签证旅行

给与澳大利亚护照持有者免签证或落地签证入境待遇的国家和地区

免签证

《跨塔斯曼海协议》无限制进入居住、工作和学习

电子签证(等同免签)

落地签

预先签证

Henley \u0026 Partners顾问公司完成的研究表明,澳大利亚的亨氏签证受限指数为167,这表示澳大利亚公民享有免签证进入167个国家和地区进行短期旅游访问的权利。国际旅行自由度的研究表明,澳大利亚在韩国、冰岛以及马来西亚之前,列第6位。

大约有188个国家和地区给予普通澳大利亚护照持有人免签证或落地签证待遇,168个国家和地区(其中包括落地签证免费的国家和地区)可以免签证进入。落地前需要获得签证或要求预先安排签证的国家或地区没有在下列提到。

根据《亨氏签证受限指数》于2013年的报告,共有167个国家完全对于澳大利亚护照持有人免签或是落地签入境,澳大利亚护照的自由权利排在世界各国中的第六位,是当今世界最受到认可的旅行通行证件之一,排在澳大利亚之前的是瑞士,而排在其后一位的国家为韩国。

非洲

美洲

亚洲

欧洲

大洋洲

拒绝签发护照

依据 1938年护照法,基于国家安全及健康原因,移民及公民身份部长有权拒绝签发护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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