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强 :安徽池州市委原副书记

更新时间:2024-09-20 18:50

王强,男,汉族,1966年10月出生,安徽省宿松县人,1996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8年7月参加工作,北京大学国际政治系毕业,中国科技大学行政管理硕士研究生学位。曾任池州市委副书记。

2015年10月16日,因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

2017年5月27日,王强一审获刑7年。

人物履历

北京大学国际政治系学习;

1988年07月至1998年02月任安徽省黄山市政府办公室秘书科科员、副科级秘书、正科级秘书、秘书三科科长;

1998年03月任安徽省黄山市政府办公室副县级秘书;安徽省黄山市计划委副主任,重点项目建设办主任;

2002年04月任安徽省黄山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

2003年07月任安徽省安庆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其间:2004年03月至2005年04月兼任安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党组书记;2005年10月至2010年12月兼任天柱山管委会党委第一书记);

2009年07月任安庆市委常委、副市长;

2010年02月任安庆市委常委、桐城市委书记;

2013年07月任池州市委副书记。

人物事件

人物事件违纪被查2015年10月16日,据安徽省纪委消息:池州市委副书记王强涉嫌严重违纪,接受组织调查。开除党籍2016年,王强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参与赌博安徽省纪委通报:池州市委原副书记王强任桐城市委书记、池州市委副书记期间,多次接受相关企业安排到云南省海南省等地旅游,并违规接受2名私营企业主礼品;长期参与赌博。严重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和生活纪律。王强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司法机关处理。开庭审理2016年11月9日,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池州市委原副书记王强受贿一案。公诉机关指控:2010年1月至2013年7月,王强在任安庆市委常委、副市长,桐城市委书记,池州市委副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安徽某酒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某等多家个人及单位人民币141.8万元、英镑1.8万、美元7.5万以及购物卡1.5万元、黄金和其它贵重物品价值161.2176万元,并为他们谋取利益。王强当庭认罪、悔罪,同时对指控的部分数额及行为性质提出了辩解,并表示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如今走上犯罪的道路,对不起组织的培养,对不起群众的信任,对不起家庭。在庭审过程中,控辩双方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案件没有当庭宣判。部分在淮的全国、省、市人大代表旁听了庭审。一审判决

一审判决

2017年5月27日,安徽淮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桐城市委书记、池州市委副书记王强犯受贿罪一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王强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七十万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退缴在案的赃款、赃物依法予以追缴,上缴国库。法院审理查明,王强在任安庆市委常委、桐城市委书记,池州市委副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安徽黄梅酒业有限公司等多家单位及个人人民币141.8万元、1.8万英镑、7.5万美元、购物卡1.5万元、价值151.4176万元的黄金等贵重物品,折合共计人民币353.9186万元,以及一尊白玉老虎、五十枚银元,并为他们谋取利益。案发后,王强及家人退出全部赃款赃物。

法院认为,王强身为国家工作人员,接受张复汉等人的请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相关单位和个人谋取利益,并收受张复汉等人给予的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353.9186万元及一尊白玉老虎、五十枚银元,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数额特别巨大。王强检举他人犯罪,查证属实,有立功表现,可以减轻处罚。王强在提起公诉前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真诚悔罪、积极并全部退赃,可以从轻处罚。在办案机关仅掌握王强小部分受贿犯罪事实的情况下,交代了大部分未被掌握的受贿犯罪事实,对其从轻处罚。根据犯罪事实和量刑情节,依照法律规定作出以上判决。

参考资料

安徽池州副书记被调查 上午参加活动中午被带走.news.sina.com.cn.2017-06-01

安徽池州市委原副书记王强一审获刑7年,曾收受一尊白玉老虎.www.thepaper.cn.2017-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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