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棠 :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

更新时间:2024-09-20 14:38

甘棠(1910~1971)女,原名阚思颖。又名阚思英。四川南溪区人。1924年,入叙府女子中学读书,受到革命思想启发。1926年。加入共产主义青年团,同年转党。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先后任重庆市妇委书记、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中共四川省监委常委、四川省妇联执委等职。

人物简介

甘棠(1910—1971),女,原名阚思颖,南溪县城人。阚舜臣之女,刘鼎之妹。参加长征中国工农红军第一方面军宣传科长,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

人物经历

曾在南溪县立小学就读。1924 年考入四川省宜宾市第二中学校, 1926 年加入共青团,同年12 月转党。不久,逃离家庭所订婚事,到重庆中法大学读书。1927 年“三·三一”惨案中,头、臂被敌特打成重伤,经医疗稍愈后去武汉市。7 月调上海文治大学学习,任校党支部书记。1928 年,调中共中国共产党中央特别行动科任交通员。1930 至1932 年8 月,在江西苏区任党的交通总站秘书,为白区党组织筹备活动经费。在熔化没收土豪的金银首饰工作中,因吸收毒气甚多,患严重支气管炎。病稍愈,中央局派她到江西苏维埃大学国民经济训练班担任班主任,先后开办三班,为革命培养管理经济的骨干。1933 年,在瑞金党校高级班学习8 个月,后调任苏区中央局妇女部秘书。1934 年,调中央工作团,在卫生部、总供给部工作。同年10 月,随中国工农红军第一方面军长征,后调政治部任宣传科长。

1935 年2 月初,中央红军集结云南扎西(今威信县)。她奉命编入川南游击纵队,任政治部宣传队长,继调司令部任指导员兼政治部组织干事。游击纵队转战到川、滇、黔三省边区,她与女中国工农红军李桂洪一起深入农村,宣传党的054主张。三省敌军“会剿”时,她既要与敌周旋,又要做群众工作,克服了难以想象的困难,始终坚持斗争。

1936 年冬,经过两年苦战,剩下100 余人的队伍被打散,她与李桂洪在云南野腊溪突围时,被敌人抓捕。在关押过程中,她俩巧妙与敌周旋,严守党的机密。西安事变后,她被保释回家。不久,离家到重庆市找到党组织。1938 年下半年任中共四川省工委委员、秘书长。11 月,任川康特委委员、妇委书记。1939 年4 月,任川康特委组织的“五月革命行动委员会”成员。1940 年3 月,南方局调她到延安市。此后10 年中,先后在太行山区、华北石家庄市等地和中央组织部工作。1949 年11 月,随军南下,参加解放大西南战斗。

1950 年,任重庆市妇委书记,兼市政府委员、西南妇联委员。11 月调任全国总工会西南办事处女工部副部长,兼西南妇委副书记。1954 年,调任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后选为第三届全国人大代表、中共四川省委监察委员会常委。她坚持调查研究,依法办案,深得好评。

“文革”中,她遭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的迫害,慢性支气管炎和肺心病得不到很好的治疗,于1971 年11 月28 日在成都不幸逝世。

1980 年10 月17 日,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召开追悼大会,彻底推翻林彪、江青反革命集团对她的诬陷,恢复政治名誉。

参考资料

【革命家庭】红军长征女干部——甘棠.中国共产党宜宾市南溪区委员会宣传部.2019-0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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