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银市连环杀人案 :1988-2002年在白银和包头的奸杀案

更新时间:2023-02-12 21:33

白银市连环杀人案是指1988年至2002年发生在甘肃白银市和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的11起强奸残害女性系列杀人案。1988年5月至2002年2月间,高承勇甘肃省白银市、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连续实施抢劫、故意杀人、强奸、侮辱尸体犯罪,共致11名女性被害人死亡,其中年龄最小的受害人仅8岁。

受限于技术条件、犯罪嫌疑人的反侦察意识以及谨慎的性格等,公安对案件的侦破难度很大,警方对白银市连环杀人系列案件的调查持续了28年,直到2016年8月才通过脱氧核糖核酸技术在白银市一个学校的小卖部中抓获了高承勇。

高承勇作案手段残忍,社会影响恶劣,由于警方较长时间未能破案,案件引起了较大的社会恐慌。高承勇作案后,白银市许多女性不敢穿红衣和独自上下班,部分舆论还认为警察无能。案件侦破后,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于2018年3月30日判决高承勇死刑,经最高院复核后,于2019年1月3日对高承勇执行死刑。

2001年,公安部将该案列为督办案件,这起案件是公安部刑事侦查局组织开展疑难命案积案攻坚行动以来侦破的一起在全国影响巨大的案件;是Y-STR方法(一种对精子的脱氧核糖核酸的检测手段)在刑侦领域对重大悬案的首次成功应用,为其他案件积累了经验;体现了公安机关惩罚犯罪的决心和永不放弃的精神,对其他潜逃犯罪嫌疑人进行了震慑;还是对被害人家属的一种告慰,更增加了社会公众对公安机关和社会安全的信心。

人物背景

高承勇,1964年11月10日出生,兰州市榆中县青城镇城河村人。其文化程度为高中,已婚,身高180厘米。

高承勇年幼丧母,由父亲抚养长大,家中有五个姐妹,两个兄弟。高承勇小时候,双胞胎哥哥掉进河里溺亡,高承勇多次到哥哥遇难的地方痛哭。高承勇上学时成绩一般,但身体素质较好,高考时曾参加飞行员选拔,但最终落选。高承勇复读后仍然落榜,此后外出打工,还贩卖过管制刀具。在亲戚眼中,高承勇性子柔,但个子高,老实巴交,也不爱说话,很少与人发生争端。亲戚认为高承勇很孝顺,父亲去世前瘫痪在床好几年,都由高承勇服侍照顾。高承勇儿子称父亲爱好赌博,有时还会打骂母亲。

案件经过

1988年5月26日下午,甘肃省白银市青年女性白某在家中遇害(简称“88·5·26”案件)。白某是白银公司铅锌厂的电工。她长相漂亮又喜欢穿白球鞋,被工友们称为“小白鞋”。5月26日上午,白某练舞回到家中,当时家中还有1岁的侄子,午饭后,其嫂子将孩子抱走。傍晚六点左右,白某的哥哥下班回家,发现白某遇害,白某肩部以下横在床上,头朝地,脖子被划开了一个大口子,其上衣被推至双乳之上,下身赤裸,上身共有创伤26处,家里还被翻得很乱。白某哥哥遂到派出所报案。警察到现场勘验发现,白某左腿内侧有一个血手印,右手手指的指纹清晰,门把手处还有一个指纹。但现场的足迹模糊,已被清理过。据警察回忆,高承勇作案时将被害人家中的收音机声音放得很大, 即便白某呼救,外面也听不到。

1994年7月27日下午2点50分左右,白银市供电局19岁的员工石某在其宿舍遇害(简称“94·7·27”案件),被害人遇害时年仅19岁。此案与第一起案件作案手法类似,被害人颈部被切开,上身共有刀伤36处。随后,警方将两案并案侦查。

1996年——1997年 高承勇前往包头市打工,包头有2人先后遇害,案件细节未公布。

1998年1月16日下午4点多,白银区胜利街29岁的女青年杨某在家中遇害(简称“98·1·16”案件)。调查证实杨某的确切遇害时间为1月13日。杨某“颈部被切开,全身赤裸,上身共有刀伤16处,双耳及头顶部有13×24厘米皮肉缺失”。

1998年1月19日下午5点45分左右,家住白银区水川路的27岁女青年邓某在家中遇害(简称“98·1·19”案件)。邓某被发现时,“上衣被推至双乳之上,裤子被扒至膝盖处,颈部被刺割,上身共有刀伤8处,左乳头及背部30×24厘米皮肉缺失”。

1998年7月30日下午6点多,白银供电局职工曾某8岁的女儿苗苗(化名)在家中遇害(简称“98·7·30”案件)。警方勘验时发现,苗苗“下身赤裸,颈部系有皮带,阴部被撕裂并检出精子”。作案后高承勇感到口渴,还在小女孩家泡了一杯茶。

1998年11月30日上午11点左右,白银公司化盐厂职工崔某在白银区东山路的家中被杀害(简称“98·11·30”案件)。公安机关勘验结果显示,受害人“颈部被切开,上身有22处刀伤,下身赤裸,双乳、双手及阴部缺失”。

2000年11月20日上午11点多,白银棉纺厂28岁的女工罗某在家中被杀害(简称“00·11·20”案件),其丈夫下班回家后发现妻子遇害,其住就在厂保卫科的正后方。罗某遇害时,“颈部被切开,裤子被扒至膝盖处,双手缺失”,。2006年到2012年,高承勇一家还于2006年至2012年租住在白银棉纺厂小区,距离被害人租住处不到400米。

2001年5月22日上午9点左右,白银区妇幼保健站28岁女护士张某在其水川路的家中被害(简称“01·5·22”案件)。警方勘验时发现,张某颈部等多个部位有锐器伤共16处,并且遭凶手强奸。

2002年2月9日,白银区陶乐春宾馆的三楼长包房客朱某被害(简称“02·2·09”案件),陶乐春宾馆的马路斜对面就是白银市公安局白银分局人民路派出所。警方到现场勘验发现,朱某“颈部被切开,上衣被推至双乳之上,下身赤裸,遭凶手强奸”。这是高承勇犯下的最后一起案件,同年,其儿子到白银市读中学,全家搬离榆中县

调查和侦破

调查和侦破过程

1988年,高承勇实施第一起案件后,白银市公安部门就调集警力,对案发地原始范围内所有15岁至30岁的男性以及白银区有前科、流氓劣迹的人员逐一进行了摸底审查。警方倾向于该案件是奸情杀人或者盗窃杀人,但是没有对案件进行最终定性,仅作为普通案件调查。

1998年,甘肃省公安厅协调专家会诊,刻画嫌疑人体貌特征。后来,多起案件发生后,专案组依据作案手段和指纹比对,将多起类似案件并案侦查,并将嫌疑人圈定为1966年至1974年出生的男性,后来将范围扩大到1958年到1975年出生的男性。他们总结了犯罪嫌疑人的特征,包括性偏离、性格孤僻、独处一室、行动敏捷、心理素质好等。专案组发现,犯罪嫌疑人作案前似乎习惯在附近厕所观察,其很可能将公厕作为自己作案前的藏身地点,于是专案组对多起案件现场的平房区的公厕分布绘制成图,派警力全天候蹲守。

2001年,公安部将该案列为督办案件。到2002年初,甘肃白银市已经连续发生了八起强奸杀人案,但始终未能找到凶手。警方根据该多起案件,分析该系列案件的特征为:凶手大多选择漂亮的年轻女性下手,倾向于在白天作案,其进入所选女子居住地后对其进行强奸杀害或奸尸,部分被害人还被割去了生殖器官或者身体组织。当时还有传言称凶手选择的作案对象是穿红色衣服的女性,但未有直接证据证明该结论。

后来当地警方认真排查,发现了一起可能的未遂案件。在2001年春节期间,一个工厂女工下班时遭一男子尾随,其进家门时该男子也想跟进来。这个女工较为谨慎,一把将男子推出并锁门,而该男子还站在窗外笑着看着她。该女工其后让其丈夫回家,该男子还没有走,仍站在门外,于是二人报警。后来事实表明,警察在赶到现场的过程中与犯罪嫌疑人擦肩而过。随后,公安部邀请了刑侦专家张欣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模拟画像。三名目击证人中,女工的记忆最清晰,警察属于被动记忆,最模糊且可信度低,再加上目击证人在描述的过程中加入了自己的主观想象,这给画像工作带来了较大的困难。张欣不断的与目击证人沟通以排除干扰,最终历时三天画了三幅犯罪嫌疑人的模拟画像。在此后几年中,公安部扩大外延排查区域,对白银市三县两区、多个系统单位及兰州市榆中皋兰县两县等符合年龄段的男性开展新一轮专案排查,涉及白银市数十万名男性。

2004年,公安部组织专家对案件进行会诊,将白银、包头市两地案件并案,在8月5日的会议上,将该系列案件确定为甘蒙“8·05”系列强奸杀人残害女性案,案件性质是“性变态杀人案”。白银市警方向外界公布详细案情,并悬赏20万人民币,希望能够取得线索。由于当时脱氧核糖核酸技术不成熟,案件现场提取的指纹是破案的关键,为了核实可疑的指纹,警方投入了大量的警力,但一直未获突破性进展。

2015年下半年,一名涉嫌经济犯罪的高姓男子(后被证实是高承勇远方堂叔)被采集了血样和DNA。2016年3月,甘肃省公安厅重启侦查工作。2016年8月18日,甘肃省公安厅决定将历年采集的23万枚指纹、10余万份血样重新检测入库,利用DNA-Y技术,对犯罪嫌疑人DNA进行家系排查。警方比对脱氧核糖核酸发现白银市城河村高氏家族有作案嫌疑,于是专案组分成三队对该家族人员进行排查并采集该家族人员的指纹。在排查时发现,有一个成员自2015年便居住在白银市一个学校的小卖部中。

2016年8月26日,专案组派出一队民警前往高承勇的小卖部排查。入户调查时,高承勇神色紧张,提取高承勇指纹和DNA时,警方发现,他的指纹和白银系列命案现场提取的指纹高度吻合。至此,白银“8·05”系列强奸杀人案成功告破。

在调查本案的28年过程中,白银公安系统有约250名民警投入调查工作,前后对比了将近十万个指纹,还请了上百个刑侦专家协助。

经初步审讯,高承勇对其在1988年5月至2002年2月间实施强奸杀人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其在看守所里被问到作案原因是,承认最初是因为家里经济困难,希望获取钱财,但后来其动机发生了变化,几乎都是为了寻求刺激而作案。2016年11月24日,高承勇被移送起诉。

案件侦查困难原因

1、犯罪证据充足,但是无犯罪嫌疑人相关线索。犯罪嫌疑人于现场留下的脚印、指纹、精斑很多,但是没有线索指向犯罪嫌疑人的身份。

2、犯罪嫌疑人居无定所,行踪不定。本案为系列杀人案,犯罪嫌疑人均在白天作案,在白银市发生的案件,被害人遇害地点都在市区,警方调查时对白银市符合作案年龄的人进行排查,还将范围扩展到与白银市毗邻的兰州市榆中皋兰县两县。但是犯罪嫌疑人作案后或在家务农,或外出打工逃避侦查。

3、犯罪嫌疑人性格谨慎,没有其他作案记录。在对本案进行调查的二十多年过程中,甘肃省对本系列案件持续的14年中以及案件告破前所有犯案的犯罪嫌疑人都采集了指纹和脱氧核糖核酸,但是高承勇并没有除本系列案外的其他违法犯罪记录,因此并没有引起警方注意,也无从对指纹和DNA进行比对。“白银案”专案组负责人王护民称高承勇的面相憨厚老实,神情较为温和,与人们想象中“狂躁”“易怒”等连环杀手的形象不符。且其心理素质好,具有较强的反侦察能力,低调地生活着。

审判

提起公诉

白银市检察院对高承勇的强奸杀人案非常重视,先后抽调了10余名检察官参与此案的批捕、起诉工作。“该案历史久远、被害人众多、案情复杂,案件审结报告长达120余页、6万余字。”由于本案时间跨度大(从1988到2002),案件存在着1979年刑法和1997年刑法的适用问题,其中关于追诉时效的问题,白银市检察院人员研究后认为,高承勇系列案件的犯罪时效应从最后一次犯罪时重新计算。对高承勇进行提审时,其表现地冷静且冷漠,并且清晰地记得每一起案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过程、作案前的准备以及作案后的逃跑路线。白银市检察院为了探究高承勇的犯罪动因和性格特点,还组织了一次针对其心理状况的提审,但是高承勇大多情况都不配合相关工作。高承勇做心理测试题的结果表示其是正常型的心理。

2017年4月24日,白银市检察院对高承勇提起公诉,并指控:“1988年5月至2002年2月间,高承勇以谋取钱财、强奸妇女、满足变态心理为目的,在甘肃省白银市、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采取尾随女性、入室作案等方式,实施故意杀人、强奸、抢劫及侮辱尸体犯罪,共致11名女性被害人死亡(白银区10起、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昆都仑区1起)。”

一审

高承勇并未自己委托辩护律师,白银市司法机关依法指定白银市律师协会分管刑事专业的副会长、甘肃仁泽律师事务所主任朱爱军作为高承勇的辩护律师。

由于白银市连环杀人案涉及未成年人以及个人隐私,应不开庭审理,2017年7月18日至19日,白银市白银区人民法院第一法庭不公开开庭审理本案。

在庭审过程中,公诉方出示了大量的证据,被害人家属情绪激动,试图以此打击高承勇,在此情形下,高承勇的态度发生了变化,承认了自己的罪行和错误。在最后陈述中,高承勇还站出来给被害人家属鞠躬道歉,表示没有能力赔偿,愿意捐献身体器官,赔偿被害人家属。

2018年3月30日,甘肃省白银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被告人高承勇抢劫、故意杀人、强奸、侮辱尸体附带民事诉讼一案进行一审公开宣判。法院认为,“高承勇为满足其非法占有目的,当场使用暴力手段或在实施盗窃犯罪时被发现,为抗拒抓捕、毁灭罪证,使用暴力手段致多名女性被害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抢劫罪,且系入户抢劫、多次抢劫、抢劫致人死亡;高承勇为灭口以掩盖其罪行,使用暴力手段,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致多名女性被害人死亡,其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被告人高承勇为满足其奸淫目的,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手段,强行与2名被害妇女发生性关系,其行为已构成强奸罪,且系情节恶劣;被告人高承勇为满足其侮辱、玷污尸体的变态心理,对多名女性被害人尸体加以毁损或奸污,其行为已构成侮辱尸体罪。”综上,被告人高承勇犯罪动机恶劣,情节严重,社会危害性大,对其数罪并罚,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另判决被告人高承勇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物质损失。

高承勇当庭表示服判,不提起上诉。

死刑复核和执行

最高人民法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对案件进行复核,并询问了报告人。2019年1月3日上午,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高承勇被执行死刑。

相关言论和评论

高承勇被逮捕归案后,其经营的小卖部所在的学校引起了大家关注。学校的师生以及熟悉高承勇的人士表示高承勇作为连环杀人犯藏身于校园令人感到恐慌,但是此前认为高承勇夫妇均是老实人,性格较为温和,从未将其与杀人犯联系起来。

高承勇作案后,许多被害人的家属一直等待破案,听闻案件告破,他们表示感到意外和惊喜。一位家属向记者表示,整个过程对家属而言都是一种折磨,希望案件尽快结束。

高承勇妻子多次和警方确认案件是否确实高承勇所为,她认为高承勇平时很爱干净,也无暴力倾向,在家也未做过屠宰类工作。但是她认为,若法院认定案件就是高承勇所为,那么丈夫应该为其行为付出法律代价。

有新闻评论认为,高承勇案告破是好事,但由于作案手段残忍血腥,媒体的详细探秘和报道引发了网友大量的讨论,部分媒体报道甚至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后果。在对于恶性事件的报道中,“媒体有责任在保证受众知情权与避免不当报道引发不良社会后果之间,找准平衡,守护底线”。

案件影响

高承勇的作案手段残忍,社会影响极其恶劣,一度在当地引起恐慌,许多女性不敢独自上下班或上下学,需要男性亲属护送,几乎没有女性敢穿红色的衣服。一些学校还因此调整了上课时间。白银市区还有这样的传言:白银有一个“杀人狂”,喜欢朝穿红衣的年轻女性下手,观察后,在夜间尾随进入女性住所,对女性实施强奸杀害,或者杀害后强奸尸体。凶手杀人后,还会切割受害人的器官或者身体组织。舆论也对警方表示质疑,认为警察是“吃干饭的”。白银市连环杀人系列案件在网络上被列为中国“十大悬案之首”。

本案的侦破,是技术创新的成果,是Y-STR方法(一种对精子的脱氧核糖核酸的检测手段)在刑侦领域对重大悬案的首次成功应用,为其他案件积累了经验,也预示了更多的陈年旧案会随着技术的进步而被攻破;同时本案也是警方多年坚持侦查的结果,体现了中国惩罚犯罪的决心,以及公安机关不放弃的精神;案件的侦破不仅消除了白银市一大社会隐患,还是对受害人家属的一种告慰,更是对潜逃犯罪嫌疑人的震慑,使其意识到公安机关有足够的能力和技术侦破各种案件,也增加了社会公众对公安机关和社会安全的信心。

白银市连环杀人案于2001年被列为公安部督办案件,是公安部刑事侦查局组织开展疑难命案积案攻坚行动以来侦破的一起在全国影响巨大的案件,公安部金盾影视宣布与北京环球艺动影业签约,共同开发摄制以此为题材的影片,但该影片尚未推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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