简帛 :竹简与帛书的统称

更新时间:2023-11-03 15:46

简帛是竹简与帛书的统称,亦作竹帛,古书中所言“书于竹帛”,是在古代中国人书写所用的主要材料,直到六朝时期才完全为纸所代替。现代所称的简帛多是出土文献,概可分为书籍与文书两类。

时期

有关商朝的文献及商代甲骨文中已有典册的踪迹,已知当时的人们用竹木制简,用绳编连成册。到了春秋时期,又采用白色的帛作为书写材料。此后“书于竹帛”便成为大众常谈了。

分类

出土文献的简帛,依其内容性质概可分为书籍与文书两大类

书籍

作为简帛的一类,此是狭义的“书”。按《汉书·艺文志》的分类,有六艺(六经)、诸子、诗赋、兵书、数术、方技等。法律在《汉书·艺文志》中未收入,但若依后来的目录传统,亦可列入。

文书

文书一类指的是当时朝廷及地方的文件、簿籍、档案。还包括边远地区所出与屯戍、津关、驿传等关联的材料。一些私家的簿籍亦归于此类。

其他性质的简帛

日常生活使用的书札、历谱、有关丧葬的祭祷记录、遗嘱、遣策等等,较为零碎的材料。

特色

文字

战国简帛的文字,字体因国别而异,能见到的主要是楚国文字,在六国古文字中自有特色。

秦至汉初的简帛多为隶书,但篆意较深,是秦篆走向汉隶的过渡型态。过去讲古文字学一般止于先秦,李学勤则认为应放宽至汉初,理由是当时的文字仍含有较多的古文字因素。

古书版本及年代判定

出土的文献皆是传抄本,还没有能证明是原稿本的。

有些简帛有避讳字,能提供判定抄写年代。例如马王堆汉墓帛书《老子》甲本不讳“邦”字,乙本则讳“邦”字,知乙本抄于汉高祖或以后,甲本则是在汉兼天下之前,此类证据提供作探讨当时文字演变的标准。

又如有些书的成书与抄写的年代极近,例如马王堆帛书之《五星占》曾叙及刘恒初事,距出帛书的墓下葬时间不久,此是因为占书目的在于实用,内容有时间性,与其他的书籍不同。

出土的简帛多为佚书秘籍,且年代久远,自是无庸置疑的善本,但就已知的研究里,有传本可比较者,其间有差异者,不一定简帛比传本好。

职业抄手

在汉初已有职抄手。例如马王堆帛书的《黄帝书》、《道德经》乙本、《周易》经传、《相马经》、《刑德》乙等,皆出自同一人之手。

多通假字与同义字

简帛书籍多见通假字。例如周易经文中的卦名便许多通假,且今本都是本字,帛书的都是借字,并无深文奥义可寻。

又多同义字,这种情况在传世文献中亦可见。

标点

简帛上的标点亦值得研究。如:

春秋末期的侯马盟书(不属于简帛范围,玉片)、战国早期的随县擂墩竹简等,已出现用小横线作为文句的标点。

战国中晚期之间的长沙子弹库帛书残片,用了钩形符号,即钩识。

长沙子弹库帛书的那件完整帛书以黑色长方符号置于文末,表示一章的终结。

影响

简帛由于是古代中国主要的书写材料,“长期被作为书的同义语”。

源自简帛的若干词语至今仍在沿用:“编”、“册”、“篇”、“卷”等。

书法

书法艺术最重真迹,但秦汉以前的书法中的真迹,一般只有在简帛侯马盟书中才能见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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