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迪金森 :约翰·迪金森

更新时间:2024-09-21 01:06

约翰·迪金森(John Dickinson),生于1732年,卒于1808年。宾夕法尼亚州的杰出律师和民意代表,因1767-1768年间在激进的《宾西法尼亚纪事报》上连续发表了12篇题为“宾西法尼亚-农人来信”的系列政论文章而闻名。这些信有助于使舆论转向反对将新税强加于殖民地的《汤森条例》。

人物介绍

约翰·迪金森(1732年11月-1808年2月14日),是一名美利坚合众国宪法签署人,他也是一名著名的政治家。1767年至1768年期间,他撰写了十二封《来自宾夕法尼亚农民的书信》,而被称之为“革命的笔者”。作为第一次大陆会议的成员,他起草了1774年《至国王的请愿书》;在第二次大陆会议上,起草了1775年《橄榄枝请愿书》,试图与英国国王斡旋。当这些努力失败后,他与汤玛斯·杰佛逊合作撰写最终版本、1775年《关于拿起武器的原因和必要的宣言》。当会议决定寻求独立时,迪金森供职于委员会并起草《协议模型》,并签署1776年至1777年的《邦联条例》。

迪金森之后担任1786年安纳波利斯大会主席,该大会之后改称“1787年制宪会议”,此后迪金森担任特拉华州的代表。

1768年,他撰写《自由之歌》,并在美国独立战争中担任军事将领、特拉华主席、宾夕法尼亚主席,并在最有势利的北美殖民者之间斡旋。在迪金森去世后,汤玛斯·杰佛逊总统称赞他为“当英国王国进攻时,他与首批独立主张者一同为国家权力抗争。他的名字将在伟大独立运动历史中永存。”

约翰·迪金森和妻子玛丽·诺里斯·迪金森创建了狄金森学院(最初命名为“约翰和玛丽学院”)。此外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的迪金森法学院和特拉华大学的迪金森综合楼(Dickinson Complex)都以他命名。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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