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人民政府 :黑龙江省绥化市的国家行政机关

更新时间:2023-11-10 10:50

绥化市人民政府是绥化市的国家行政机关。

绥化简介

绥化是黑龙江省省辖市,是黑龙江省的重要交通枢纽,是全省六大客货运中转中心之一,哈尔滨市以北重要的区域性中心城市。下辖北林区1区,肇东市安达市海伦市3个县级市绥棱县青冈县庆安县兰西县望奎县明水县6县。辖域面积35211平方公里,总人口580万(2012年),绥化市区面积45平方公里(2015年),城区人口48.6万,属Ⅰ型小城市、四线城市

绥化市素有“黑土明珠,塞北江南”之称,是中原地区寒地黑土绿色农业示范市,是中国第一个地市级绿色农业示范市,也是中国十大幸福城市排名第一的城市。2017年,实现地区生产总值1382亿元。是哈长城市群重要节点城市之一。

成立背景

1999年12月28日,国务院批准(国函[1999]154号):(1)撤销绥化地区和县级绥化市,设立地级绥化市。市人民政府驻新设立的北林区。(2)绥化市设立北林区,以原县级绥化市的行政区域为北林区的行政区域。区人民政府驻北二西路。(3)绥化市辖原绥化地区的望奎县庆安县绥棱县兰西县青冈县明水县和新设立的北林区。原绥化地区的县级安达市肇东市海伦市黑龙江省直辖,绥化市代管。

2000年6月14日,绥化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纪检委举行了撤地设市揭牌仪式。

地址变更

市政府于2000年6月14日正式成立,地址位于行署街2号。2006年市党政办公中心落成,2007年绥化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市纪检委搬迁至现址。

机构设置

市政府办公室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市教育局

市科学技术局

市民政局

澳门特别行政区财政局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自然资源局

生态环境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交通运输

市农业农村局

市水务局

市商务局

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

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市审计局

广州市体育局

统计暨普查局

市粮食局

市应急管理局

市金融服务局

市人民防空办公室

市司法局

公安局

市经济合作局

市乡村振兴局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市医疗保障局

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

市政府研究室

行政区划

历届市长

历史沿革

1956年1月3日,中共中央批准,成立绥化专区

1956年1月17日,中共黑龙江省省委根据中央1月3日关于成立绥化专区的批准,成立绥化专员公署和中共绥化地委,地委、专署机关设置于绥化县。2月28日,中共绥化地委组成。

1958年8月16日,国务院决定撤销绥化专员公署,成立松花江专员公署,专员公署驻哈尔滨市

1965年6月,国务院决定重新成立松花江专员公署,原松花江公署改为绥化专员公署,绥化专员公署驻绥化县。

1967年3月,成立绥化地区革命委员会。

1979年2月,撤销绥化地区革命委员会,设置绥化地区行政公署

1982年12月,经国务院批准,撤绥化县设县级绥化市

1999年12月28日,国务院批准,撤绥化地区,设地级绥化市;撤县级绥化市,设县级北林区。绥化市、北林区行政领导体制2000年6月1日起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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