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建和案 :苏建和案

更新时间:2023-11-03 14:33

苏建和案又称三死囚案,或以受害者姓名称为吴铭汉夫妇命案。

基本介绍

苏建和案(英文:The case of Su Chien-ho ),是1990年代台湾省苏建和、刘秉郎及庄林勋三人被以“结伙强盗、强奸、杀人”等罪名宣判死刑的重大刑事案件。三人在2003年1月13日曾一度被台湾高等法院由死刑改判无罪,但在2007年6月29日台湾高等法院又改判死刑。最高法院于2007年11月1日撤销死刑判决,发回更审。高等法院于2010年11月12日的再更二审再度判决无罪,但最高法院于2011年4月21日撤销无罪判决,发回高等法院更审。2012年8月31日,高等法院的再更三审判决无罪,依刑事妥速审判法的规定,检察官不得上诉,本案定。

本案就已知证据表明为“有瑕的办案”可能性很高。部分承办人员因办案方法涉及刑求而遭检察官侦查,但后获不起诉处分。这个案件促使许多人重视台湾省刑事诉讼制度及警察制度的改善。另外,本案也堪称台湾司法史上最受瞩目及最具争议性的案件之一,历经多任法务部长均未批准死刑执行令,是首件由检察总长提起三次非常上诉及死刑判决再审后改判无罪,但经上诉发回又改判死刑的刑事案件,也是首件判处死刑后未收押被告的案件。

不过另一方面,被害人家属及承办过此案的部份法官、检察单位仍然认定被告具有犯罪事实,应处死刑。他们不但遗憾该案法律程序繁复延宕,也认为迟迟未将三名被告交付执行死刑的案情发展过程,对被害人家属相当不公平。

免责声明
隐私政策
用户协议
目录 22
0{{catalogNumber[index]}}. {{item.title}}
{{item.title}}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