蒋大兴 :北京大学法学院博士生导师

更新时间:2024-09-21 04:47

蒋大兴,男,汉族,1993年毕业于湘潭大学法律系,获法学学士。2006年在南京大学法学院取得经济法学博士。北京大学法学院企业与公司法研究中心研究员,博士生导师。著名公司法学者。

2017年4月,入选教育部2016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

人物经历

教育背景

法学学士,法律学,湘潭大学法律系(1993)

法学硕士,经济法学,南京大学法学院(1999)

法学博士,经济法学,南京大学法学院(2006)

工作经历

1993-1996,湖南省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书记员、助审员

1999-2008,南京大学法学院任助教(1999)、讲师(2000)、副教授(2003)、教授(2006)

2008-现在,北京大学法学院企业与公司法研究中心研究员,博士生导师。

人物成就

2017年4月,入选教育部2016年度“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学者。

研究领域

公司法、商法总论、私法伦理。

科研成果

《公司法的展开与评判:方法·判例·制度》,法律出版社2001年版。

《审判何须对抗——商事审判柔性的一面》,《中国法学》2007年第4期。

《公司自治与裁判宽容——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视野下的裁判思维》,《法学家》2006年第6期。

《商事关系法律调整机制之研究——类型化路径与法体系分工》,《中国法学》2005年第3期。

《私法自治与国家强制——闭锁性股权收购的定价困境》,《法制与社会发展》2005年第2期。

《企业内部处罚性自治规则及其法律调整机制》,载《法学研究》1998年第3期。

《公司法的观念与解释》(套装全3册),法律出版社2009年5月1日出版。

参考资料

蒋大兴--北京大学.社科网.2017-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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