蒿溪回族乡 :四川省广元市青川县下辖乡

更新时间:2024-09-21 05:12

蒿溪回族乡,隶属于四川省广元市青川县,地处青川县城西北部,东邻乔庄镇大坝乡,南连乐安寺乡,西界三锅镇,北接甘肃省文县。区域面积109.92平方千米,截至2019年末,户籍人口3870人。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设薅大联保。1958年,乡改公社,属曲河区。截至2020年6月,蒿溪回族乡下辖4个行政村。

2019年,蒿溪回族乡有工业企业1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5个。

截至2020年11月1日零时,蒿溪回族乡常住人口为2369人。

人口民族

(第五次人口普查数据)

(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

历史沿革

民国二十四年(1935年),设薅大联保。

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改薅溪乡,属平武县第三区。

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属青川县第三区。

1950年,属第四区。

1952年,第四区更名第一区。

1954年,大坝乡并入薅溪乡,属青溪区。

1958年,乡改公社,属曲河区。

1959年,属乐安区。

1961年,属青溪区。

1984年,薅溪公社改为薅溪回族乡。

1992年,撤青溪区,薅溪回族乡直属青川县。

1994年,更名蒿溪回族乡。

行政区划

2011年末,蒿溪回族乡辖地坪、青光、炭河、光辉、上游5个村民委员会,下设17个村民小组。

截至2020年6月,蒿溪回族乡下辖4个行政村。乡人民政府驻蒿溪。

地理环境

位置境域

蒿溪回族乡地处青川县城西北部,东邻乔庄镇、大坝乡,南连乐安寺乡,西界三锅镇,北接甘肃省文县。区域面积109.92平方千米。

地形地貌

蒿溪回族乡地处秦岭山脉西南部,地势西北高、东南低。境内最高点位于团包,海拔2784米;最低点位于杏儿树湾里,海拔790米。

气候

蒿溪回族乡属亚热带湿润季风气候。多年平均气温13.6℃。年平均日照市时数1337.6小时。年平均降水量1021毫米。

水文

蒿溪回族乡境内主要河流有地坪沟、蒿溪河、马尿水沟。地坪沟源于境北部的环档梁,向南流经两河口镇、王家坝,至蒲家河处纳刘家沟后继续向南经水坑子、地坪坝、转咀子、杏儿树湾里进入乐安寺乡,境内流长14.5千米;蒿溪河源于境北部哑巴咀和松帽上,向南流经石门子,至石坝子处纳赵家院沟,至两河口处纳学房沟,至蒿溪处纳碳河,至李家坝进入乐安寺乡,境内流长12.8千米;马尿水沟源于境东部向南流经上空洞树,至空洞树处纳狮子沟,至老屋基进入大坝乡,境内流长5.5千米。

自然灾害

蒿溪回族乡主要自然灾害有旱灾、洪涝、泥石流、地震等。最严重的一次地震发生在2008年5月12日14时28分,汶川大地震造成全乡因灾死亡20人,重伤5人,轻伤50人;垮塌房屋679间;供电、供水,通信、交通等基础设施遭受严重破坏,损毁输电线路25.8千米、供水管网线路3千米、通信线路13千米、乡村道路38千米。各项经济损失达3.7亿元。

自然资源

蒿溪回族乡境内已探明矿藏资源有铁、铜、锌、金、汞、、石英、石灰石、白云岩重晶石、镐、煤炭等。虽种类较多,但分布零星,不成规模,唯有石灰岩位于青岩岭,品位较好、储藏量较大。有银杏、杜仲、水青、麦吊松、铁坚松、火炬等珍稀树种。

经济

综述

2011年,蒿溪回族乡财政总收入397万元,比上年增加35万元。

2019年,蒿溪回族乡有工业企业1个,有营业面积超过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商店或超市5个。

农业

蒿溪回族乡有农业耕地面积10.9万亩。2011年,生产玉米1493吨,小麦251吨,水稻198吨,番薯46吨,黄豆112吨,豌豆51吨,油菜籽105吨,花生28吨,核桃20吨,木耳1.6吨,香菇4.2吨。畜牧业以饲养生猪、牛、羊、家禽、兔为主。2011年,生猪存栏2120头,出栏2515头;牛存栏765头,出栏428头;羊存栏3168只,出栏5245只;家禽饲养量65560羽;兔饲养量4250只。

商业

2011年末,蒿溪回族乡有商业网点38个,社会商品销售总额89万元。

金融

2011年末,蒿溪回族乡境内金融机构各类存款余额2100万元,各项贷款余额2200万元。

社会

教育事业

2011年末,蒿溪回族乡有九年一贯制学校1所,在校生397人,专任教师44人,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小升初升学率均达100%。

文体事业

2011年末,蒿溪回族乡有文化站1个,村级文化活动室5个,藏书5000余册。

2011年末,蒿溪回族乡有体育活动场所6个。

2011年末,蒿溪回族乡有光纤有线电视用户650户。

医疗卫生

2011年末,蒿溪回族乡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6个,其中乡卫生院1个,村卫生站5个,病床8张;固定资产总值245万元。专业卫生人员12个,2011年,医疗机构(门诊部以上)完成诊疗1500人次。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人数3787人,参合率98%。孕产妇死亡率为0,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婴儿死亡率、新生儿死亡率均为0。

社会保障

2011年,蒿溪回族乡有城镇最低生活保障人数14人,支出2.7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人数268人,支出24万元;农村五保集中供养1人,农村五保分散供养33人,支出6万余元;城乡医疗救助200余人次,支出8.5万元;民政部门资助参加合作医疗303人次。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17人,抚恤事业费支出8万元。

邮政电信

2011年末,蒿溪回族乡有邮政代办处1个。电信服务网点3个;固定电话用户300余户,移动电话用户700余户,宽带接入用户60户。

交通

2011年,蒿溪回族乡境内有105省道过境,境内长10.4千米。通村公路总长65千米,其中硬化为水泥路面的40千米。

文化

乡人民政府驻地蒿溪而得名。

获得荣誉

蒿溪回族乡现有全国文明单位1个,省级文明单位1个,市级文明单位2个,县级文明单位7个;全国人大代表1人,全国劳模1人。

2021年1月19日,蒿溪回族乡入选第八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名单。

2021年4月28日,蒿溪回族乡入选农业农村部、财政部“2021年农业产业强镇创建名单”。

参考资料

青川县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主要数据情况.青川县人民政府.2021-10-05

国家民委关于命名第八批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示范单位的决定.国家民委.2021-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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