藏毯 :产于青海省的毯子

更新时间:2023-10-30 17:22

藏毯,青海省特产,中国国家地理标志产品。

青海是藏毯的故乡,已有2000多年的历史。主要原料是青海特有的“西宁大白毛”。藏毯属典型的劳动密集型产品,每出口100万美元,可按置约1600人,而青海农牧区现代工业很少,有较多的剩余动力,发展藏毯具有优势。藏毯除本身所具有的明显藏民族风格图案外,还反映着青藏高原自然分光、人文建筑、牧民生活等风土人情。

2008年05月13日,原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对“藏毯”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产品特点

品质特性

藏毯是青海省省藏系绵羊毛与藏文化艺术及青海地毯手工工艺结合的产物,织法独特,纹样有浓郁民族特色,与波斯毯、东方毯并称为世界三大名毯。

品种分类

藏毯根据编织原料的不同,可以分为5种。

绒藏毯:以生长在海拔4000米以上的青藏高原抗高寒动物山羊、牦牛、骆驼颈、肩、背部的绒毛为原料而成。

纯丝藏毯:特指“柞娟丝”。

丝毛藏毯:“柞娟丝”和西宁市“大白毛”混合而成。

仿古藏毯:采用中国古老藏毯的植物染色法,配以优质“西宁大白毛”为原料。

天然色藏毯:以生长在海拔4000米以上的青藏高原特有的藏细绵羊毛为原料,经人工分选初七种颜色,纺成天然色纱,无须染色就可编织。

产地环境

青海省地处青藏高原东北部,是长江黄河澜沧江的发源地,素有“江河源头”、“中华水塔”之称,以日月山为天然分界线,东部湟水谷底主要是农业区,西部为牧业区。

青海省介于北纬31°39′-39°19′,东经89°35′-103°04′之间,总面积72.12万平方千米。地势在高度差异上表现为南北高中部低,西部高东部低,境内河流纵横,湖泊众多,地下水也较丰富,且水质较好,但分布很不平衡。青海气候属于高原大陆性气候,总的特点是:干燥、多风、气温低、缺氧、太阳辐射强、日照长。

青海省是中国五大牧区之一,天然草场辽阔,面积达5.78亿亩,其中可利用草场面积5亿亩,占全省总面积的46.1%,约占全国可利用草场面积的15%。自然地理条件使青海省生态环境基本保持原始平衡,属于全球几个无污染的重点地区之一,适宜发展畜牧业,为藏毯产业提供了充足的优质藏系绵羊毛——世界公称的“西宁大白毛”。

历史渊源

青海各族群众中,普遍有制作、使用栽绒褥子、马褥子的习惯,一般的藏族家庭都在屋内沿墙面或三面摆上矮矮的木床,上面铺垫着厚约10公分的毛垫或草垫,上面覆以藏毯,白天是座垫,晚上是床垫。据记载,古代上层人士聚会时,垫子层数越多,说明此人官职越高,身份越尊贵。

藏毯是手工栽绒地毯的一个大类,可追溯到青铜器时代就开始编织一种叫“毛席”的原始地毯,起源于中国的西部,是居住在青藏高原的古老民族藏族劳动人民的智慧结晶。据考证,三千多年前的藏族先民,就开始用牛羊毛编织帐房、衣服、被褥、卡垫来御寒保暖、装饰,这种被考古界称为“毛席”的织品,藏族叫“溜”。

清代,青藏高原喇嘛进京观光,把藏毯作为贵重物品敬献给皇帝,博得皇帝的喜爱。

18世纪至19世纪,随着藏传佛教文化的深入,藏毯作为高贵礼物,进入内地,制作工艺得到了改进,出现了竖毛集束起绒的编制手法,丰富了藏毯编织工艺。在漫长的历史岁月中,藏毯编织工艺融入了深厚的藏族文化,使其从单纯的实用产品迈入了艺术的殿堂。

清末到民国初的百年间,湟中区马场藏族的加牙村成为著名的藏毯专业村。民国二年(1913年),该村建立了织毯职业学校,与村民共做藏毯,在湟中及甘肃武威等地年销售约达6000余条。随着茶马互市物资交易及贸易的发展,藏毯工艺逐渐传入甘肃省等地。

1958年,在中国土畜产品进出口总公司的计划安排下,天津市派技术工人到青海省指导生产,开始在国营企业绒毛厂的一个车间内生产,当年仅生产了90.67平方米(机拉洗90道男工手工地毯)。

1959年,开始给天津口岸按每年出口调拨计划安排生产和调拨,由天津土畜进出口公司整理验收后以“中国动力”牌商标出口。最高年份1981年生产2.22万平方米,调拨出口1.76万平方米,至1983年调拨结束,26年间累计生产17.25万平方米。

1980年,青海外贸逐步取得地毯产品自营出口经营权,1984年地毯开始自营出口。

1986年,青海地毯出口0.14万平方米,创汇12.22万美元。同年,青海省开始大力扶持地毯业发展,出台了相关政策,从资金、钢材、木材、棉花指标等方面给予扶持,地毯生产得到了较快发展。

1987年,青海省生产地毯4.78万平方米,出口0.73万平方米,创汇67万美元,地毯成为全省的骨干出口商品之一,最高年份1992年出口15万平方米(含机织毯),创汇650万美元。省内的地毯加工点最多时达200多个,织毯工人近2万人,地毯业逐步形成了具有地方特色的行业。

20世纪90年代中期,由于受当时体制和以产定销经营方式约束,1994年开始地毯生产和出口开始大幅下滑,当时的主导产品(机拉洗90道男工手工地毯)此后逐渐退出市场,让位于藏毯。

1994年,青海藏羊地毯(集团)有限公司建立,1996年获得进出口经营权,出口创汇从当年的50万美元,增长到2005年的1800万美元。平均年递增幅度达29.3%,从此将藏毯产销推向了历史的最高峰。

生产情况

2017年,中国(青海)藏毯国际展览会现货交易额7960万,成交额1.96亿美元。

2018年,中国(青海)藏毯国际展览会现货交易额8300万美元,成交额与2017年基本持平。

产品荣誉

2008年05月13日,原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对“藏毯”实施地理标志产品保护。

地理标志

地域保护范围

藏毯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以《青海省人民政府关于请求将青海手工藏毯列入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函》(青政函〔2006〕47号)和西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请求将西藏藏毯列入国家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的函》(藏政函〔2007〕65号)提出的范围为准,为青海省现辖行政区域及西藏自治区现辖行政区域。

质量技术要求

1.原料:以青藏高原特有的藏系土种绵羊所产的羊毛西宁毛为主要原料。

2.工艺过程:原料→毛纱生产→地毯织做→后整理→成品。

3.工艺要求:

(1)毛纱生产:

①洗毛:原毛→分等分级→开松→洗毛→洗净毛。

②和毛:和毛后回潮率达到28%至30%,混料均匀、油水均匀。

③梳毛、纺纱:纱支达到规定要求,捻度达到15至17捻/10厘米,接头长度不长于2厘米,搓头长度不长于5厘米,捻条均匀,大肚、粗节、细节、粗细节不允许。

④洗线、染色:染色后颜色符合标样,与标样对比,表面、截面色相均一致,染色无色花,用GB250《评定变色用灰色卡》评定。色差在3.5级以上。有段染效果的纱要符合相关要求,染色后绞纱平行顺直,不得有油渍、草杂等。

(2)地毯织做:

上经→织做。上经要求经头排列均匀,总经头数量根据生产工艺要求确定,经线不压不叠,松紧度一致,织做时道数要排列均匀,纬板要平行一致,不准出现露经、露纬;要严格掌握厚度,上下绒头必须要长短一致,毯背不应出现空环凸泡;花形纹样要符合平面设计要求;倒头要合理,无花刺、无错位、无错花;撩边要粗细均匀,无荷叶边;半成品清洁,无油污、脏污、色污。

(3)后整理:

①平毯:符合成品要求,厚薄适宜,不能过薄过厚,毯面无沟岗、刀印、刀痕、刀花,毯面平整清洁,无啃活、撕活。

②剪花:剪口的深度、宽度与道数的多少和颜色的深浅相符,剪口齐光、清晰、均匀、流畅,完美体现图案设计的风格。

③洗毯:毯面平顺光洁,无荷叶边,毛头松散丰满,手感爽滑,毛尖朝顺毛方向倒伏;无浮毛、戗毛、水印、折痕;无串色、渗色、印色;毯面光泽足,底穗和底子洁净、平整。

④后整理:毯形横平竖直、无垂底子、凹心,四角无白纬、长毛,无缝底子的针线打结痕迹。毯面不允许有长毛、白纬线,毯背无脏污、油污。环扣整齐。

4.质量特色:

(1)外观品质特色:材料优良、工艺精湛;图案丰富多彩、条纹状清晰、藏民族风格浓烈;洗后似锦缎、剪后如浮雕

(2)技术指标:栽绒道数、经头密度允差≤5.0%,绒头长度允差±10%,毯形尺寸偏差≤2.0%,绒头纱纤维含量偏差≤4%,耐燃性(损毁长度)≤75毫米,耐光色牢度≥3至4级,耐干摩擦染色牢度≥3至4级,耐湿摩擦染色牢度≥3级。

(3)安全要求:产品安全指标必须达到国家对同类产品的相关规定。

专用标志使用

藏毯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属于青海省现辖行政区域的生产者,可向青海省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藏毯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范围内,属于西藏自治区现辖行政区域的生产者,可向西藏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的申请,由国家质检总局公告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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