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宪文 :原河南省百泉农业专科学校校长

更新时间:2024-09-21 12:24

路宪文(1919-1995年),男,陵川县附城镇河东村人,曾任河南省百泉农业专科学校(现改名为河南科技学院)校长。

1937年9月,路宪文开始参加工作,同年12月入党。历任陵川县“牺盟会”协助员、县委宣传部长,商城县委副书记兼组织部长,信阳地委副书记等职。1959年9月至1960年3月期间,路宪文严重违法乱纪,导致发生严重的肿病死人事件。1963年,由司法部门判处路宪文徒刑三年。1964年,路宪文在博爱县国营农场任农场副厂长。1979年,调河南省百泉农业专科学校(现改名为河南科技学院)任校长。1983年9月离休。

1995年,路宪文逝世。

人物生平

1933年,路宪文在附城镇高小读书。1935年,考入上党乡村师范学校。1936年11月,在师范加入牺盟会。1937年,考入省牺盟会协助员训练班学习,结业后任平顺县总动委协助员,陵川县“牺盟会”协助员;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38年5月起,路宪文任中共陵川县委宣传部长,八路军第129师赵谭支队民运工作团主任兼陵川县委军事部部长。1940年1月起,任陵川县子弟兵政治委员;3月,随军北撤平顺后,任平顺县统战部长,平南县委宣传部长,平顺县武委会主任兼武工队副政委。

1943年3月,中共晋冀豫四地委做出开辟陵川工作的决定后,路宪文先后任陵川县委宣传部长,陵川县抗日民主政府县长兼独立营营长,陵高县抗日民主政府县长兼独立营营长。

1945年,路宪文南下工作,历任河南省沁阳县委书记兼独立营政委,鄂豫一地委霍固县委书记兼前敌指挥部政委,霍邱县委副书记兼三元店区委书记,鄂豫一地委党校党委副书记,商城县委副书记兼组织部长、潢川县专员公署副专员兼财委主任,报务局局长,信阳地委副书记、书记兼军分区第一政委。

1963年,中共中央批准河南省委对“信阳事件”中有关的县委书记以上干部的处分:开除党籍,由司法部门判处徒刑三年。1964年,路宪文在博爱县国营农场工作,任农场副厂长。1979年12月,调河南省百泉农业专科学校任校长。1983年9月离休。

1993年8月11日,路宪文写完了《信阳事件的历史、社会根源及经验教训》一文,他作为“信阳事件”当事人之一,在文中回忆记录了事件的全过程。

1995年,路宪文逝世。

人物事件

路宪文是“信阳事件”的当事人。“信阳事件”是指信阳地区在1959年9月至1960年3月这一期间,在以“共产风”“浮夸风”“命令风”“干部特殊风”和“对生产瞎指挥风”为标志的农业生产大跃进中,由于地、县领导干部封锁消息,加以基层干部严重违法乱纪而发生的严重肿病死人事件。1963年,中共中央批准河南省委对“信阳事件”中有关的县委书记以上干部的处分,其中对路宪文处分为开除党籍,由司法部门判处徒刑三年。

参考资料

“新庄村留人小店”情报联络站.陵川县人民政府.2024-02-23

历任领导(一).河南科技学院.2024-02-22

原创·专栏|党风廉政建设历史上的一周(6月15日-21日).天津市纪委监委.2024-02-22

新庄村不能忘记的那段历史.晋城党史网.2024-02-22

中共陵高县委、县抗日民主政府旧址.晋城党史网.2024-02-22

抗日战争中的建宁县与陵高县.抗日战争纪念网.2024-02-22

独家专访《信阳事件沉思录》作者张向持(上).新报业传媒-今日头条.2024-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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