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大学环境学院 :辽宁大学环境学院

更新时间:2024-09-21 08:18

辽宁大学环境学院,位于辽宁省沈阳市,设有环境科学与工程系、生态学与生态工程系、实验教学中心。学院设有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生态学三个本科专业,具有环境科学和生态学两个硕士学位授权点,是辽宁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领域。资源与环境科学学科研究生培养基地。

学院简介

辽宁大学环境学院,始于1977年原生物系创办的环境保护类专业,是当时全国最早创建环境生物学专业的高等院校。1998年,国务院学位委员会与国家教育部对高等学校学科专业重新进行调整,设置了环境科学与工程一级学科。

辽宁大学根据学科发展的需要,于2000年在原环境科学专业的基础上,整合化学学院部分师资力量组建成环境科学系。2006年8月成立资源与环境学院,2007年4月更名为环境学院。截止2010年底,学院已为社会培养本科毕业生1200余名,研究生100余名,为社会输送了一大批高素质的环境科学、环境工程和生态学等方面的高级专业人才。

师资力量

环境学院拥有一支实力雄厚、富有朝气和创新精神的教师队伍。据官网资料显示,学院有教职工42名,其中博士生导师8人(含兼职)。此外,还聘请国内外知名学者25人为学院兼职教授。

下属机构

环境学院设有环境科学与工程系、生态学与生态工程系、实验教学中心,辽宁省高校污染控制与环境修复重点实验室、辽宁大学污染生态过程开放实验室、辽宁大学环境教育中心等机构。

学科建设

学院设有环境工程、环境科学、生态学、环境生态工程4个本科专业,具有环境科学、环境工程和生态学3个硕士学位授权点,是辽宁省高等学校重点学科领域——资源与环境科学学科研究生培养基地,同时也是学校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博士学位授权点依托单位之一。2008年3月环境科学学科被辽宁省教育厅评为辽宁省重点培育学科。

为了促进为了促进社会经济和环境的协调发展,“九五”期间,辽宁大学将“环境科学”作为校级重点扶植学科列入“211工程”项目,建有环境生物学、环境化学、生态毒理学、环境信息系统、生态学、水污染控制、大气污染控制等实验室,以及环境生物学与生态修复、环境工程微生物、分子生态学、绿色化学与环境友好型材料等研究室。

重点学科

1977年:开设环境生物学专业,是当时全国最早开设环境类专业的高等院校之一。

“九五”期间:“环境建设与生态学”为学校重点扶持学科。

“十五”期间:辽宁省重点学科领域—资源与环境科学学科研究生培养基地(2004年)

“十一五”期间:辽宁省高校污染控制与环境修复重点实验室(2007年);

辽宁省重点培育学科(2008年)

辽宁省环境遥感技术应用重点实验室(联合)(2008年);

辽宁省优势特色重点学科(2009年);

辽宁省村镇污水处理与资源化工程研究中心(2009年)

通过对辽宁老工业基地区域环境污染特征和时空演变规律的研究,建立区域生态承载力指标体系,提出与区域生态承载力相适应的新型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布局方案;

选择重工业城市群和重要能源工业基地,在探明典型有毒有害污染物的历史演化趋势的基础上,研究人口数量、经济发展、土地利用方式变化,并揭示其关键驱动机制;

分析区域环境特征,构建环境(生态)风险评估技术,建立区域可持续发展优化模式,提出区域环境安全调控的途径,为辽宁老工业基地新兴产业的发展和全面振兴提供科学决策依据;

开展辽河流域环境承载力和生态系统完整性评价研究,建立辽河流域水污染控制的监控预警机制。

针对环境化学、环境生物学、生态学等各分支学科相互交叉与综合的特点,开展辽宁老工业基地典型持久性有毒污染物的分析方法、有毒化学污染物在环境中的重要化学或生物过程、环境内分泌干扰物质的筛选与控制技术、有毒化学污染物的生态毒理效应和对人类健康的影响、持久性有毒污染物削减技术与污染控制对策等生态毒理方向的研究。

在“九五”“211工程”建设所取得成果基础上进一步开展污染水体生态修复与再生机理研究,阐明地表水与河流沉积物污染修复的生态过程与调控方法;探讨污水中有机物质的资源化技术,确立污水再生利用的安全评价体系,建立辽宁省污染水体环境修复与水安全保障体系;以Cd、Pb、石油烃、PAHs、氯代烃等典型污染物为对象,开展污灌区、工矿区、城市典型污染土壤的生态修复过程研究,确立典型污染土壤原位与异位修复技术原理及其优化条件;研究污染土壤生物修复化学修复相耦合的可行性及其途径,探索以生物修复为基础、适合辽宁老工业基地环境特点的最佳联合修复模式。

科研成果

学院承担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973项目子专题、科技部创新基金项目、国家科技支撑项目、中国科学院及省部级项目30余项。学院教学与科研人员在环境生物学、环境化学、污染生态、生态毒理、生态学、水污染控制等方面取得了一大批高水平的科研成果,在国内外学术期刊发表论文300余篇,出版学术著作18部,并曾多次获得国家、部省市级科研奖励,为国家尤其是辽宁省经济社会与生态环境的可持续发展做出了较大的贡献。

对外交流

中国人民大学环境学院美国德国比利时日本及中国科学院、哈尔滨工业大学、辽宁省环境保护局、辽宁省环境科学研究院、辽宁省环境监测中心站、沈阳市环境保护局、沈阳市环境科学研究院、沈阳市环境监测中心站、辽宁省固沙造林研究所等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建立了广泛的学术交流与合作关系。

参考资料

免责声明
隐私政策
用户协议
目录 22
0{{catalogNumber[index]}}. {{item.title}}
{{item.title}}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