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作广 :原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院长

更新时间:2024-09-20 23:04

郑作广,男,研究员,曾长期从事宣传理论、教育管理和语言文字研究工作。他曾任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院长和党委副书记。然而,2017年5月,郑作广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和公职。同年9月,他因非法收受他人贿赂共计人民币42.33万元,被以受贿罪追究刑事责任。

人物履历

历任国家督学、广西法学会副会长、广西科学社会主义学会会长、广西行政学会副会长、广西教育学会副会长,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院长、党委副书记等。

主要成就

主持、参与12项国家和自治区重点科研课题,公开出版编著和专著39种,发表论文近百篇500多万字,获国家和省部级奖19项。其中担任执行副主编的《禁毒教育通俗读本》获第六届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图书奖;参与策划、编辑的《一个中国孩子的英雄喜剧》系列丛书获第七届全国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图书奖和第四届国家图书提名奖、第十一届中国图书奖;担任课题组长并主编的《桂北平话与推广普通话研究》获2006—2007年度广西壮族自治区社科优秀成果一等奖;担任课题组长并主编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及柳州人力资源开发与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发展战略研究》和主持课题并担任编委主任的《广西语言文字使用问题调查与研究》均获2004—2005年度广西社科优秀成果二等奖;独著的调研报告《优先发展西部教育是积极推进西部大开发的必由之路》获2001—2003年度广西社科优秀成果三等奖等。

人物事件

立案审查

2017年5月15日,据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委消息:日前,经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批准,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郑作广严重违纪问题进行立案审查。经查,郑作广身为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廉洁纪律,收受礼金;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利,并收受他人送给的财物,涉嫌受贿犯罪。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审议并报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批准,决定给予郑作广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所得;将其涉嫌犯罪款物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给予郑作广开除公职处分由广西壮族自治区监察厅按程序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

依法公诉

广西经济管理干部学院原党委副书记、院长郑作广(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移送崇左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崇左市人民检察院已向崇左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郑作广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郑作广,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的意见。崇左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郑作广利用其担任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厅副厅长的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赂。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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