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新俭 :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厅原厅长

更新时间:2024-09-21 01:04

郑新俭,男,红安县人,1962年1月出生,中共党员。

曾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厅厅长。

人物经历

曾任最高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厅厅长。

1983年7月,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后在武汉大学法学院工作,被聘为助教、讲师等。

1990年,毕业于武汉大学研究生院,获法学硕士学位。

1992年5月,调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先后任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副庭长、庭长、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

1996年,入武汉大学研究生院攻读法学博士,后获法学博士学位。

1999年底~2001年初,在加拿大英属哥伦比亚大学做访问学者。

2008年12月~2012年3月,担任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党组成员、三级高级检察官、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

2011年12月,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2012年08月,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民事行政检察厅长。

任免信息

2022年4月20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免去郑新俭的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发表论文

先后在《法学评论》、《武汉大学学报》、《浙江社会科学》、《法庭》等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近二十篇。

参考资料

第四检察厅.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2019-01-05

第四检察厅(也可称经济犯罪检察厅).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2022-09-18

(受权发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免职名单.今日头条—新华社.2022-04-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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