郭兵 :杭州人脸识别第一案当事人

更新时间:2024-09-21 20:18

郭兵,男,1986年8月出生,毕业于浙江大学,现任浙江理工大学法政学院特聘副教授、网络法研究所执行所长、数据法学创新团队负责人。2021年12月,郭兵通过“浙江移动微法院”正式提交了起诉中国知网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起诉材料。诉讼请求包括:第一,被告知网在官方平台刊登道歉声明;第二,被告立即停止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的行为,向包括原告在内的个人用户开放学术不端文献检测系统服务;第三,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1万元等。2022年3月21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正式受理该案。2022年7月27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准许原告郭兵于2022年7月20日提出的撤诉申请。郭兵因成为杭州人脸识别第一案当事人而广为人知。

人事事件

事件经过

郭兵是动物世界的年卡会员,2019年10月,他收到动物世界的短信通知,“园区年卡系统已升级为人脸识别入园,原指纹识别已取消,即日起,未注册人脸识别的用户将无法正常入园。”郭兵认为,人脸识别收集的面部特征信息属于个人敏感信息,一旦泄露、非法提供或者滥用将极易危害人身和财产安全。因此,郭兵到动物世界和工作人员协商,要求退还年卡费用。在协商无果后,郭兵将动物世界诉至法院。2019年11月1日,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正式受理此案。

2020年6月15日,富阳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此案。双方就赔偿、删除个人信息等问题进行辩论。庭审结束后,富阳区人民法院表示该案将择期宣判。

事件结果

2020年11月20日,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宣判原告郭兵与被告杭州野生动物世界有限公司(下称野生动物世界)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判决野生动物世界赔偿郭兵合同利益损失及交通费共计1038元,删除郭兵办理指纹年卡时提交的包括照片在内的面部特征信息;驳回郭兵提出的确认野生动物世界店堂告示、短信通知中相关内容无效等其他诉讼请求。

2020年11月29日,继杭州市富阳区人民法院宣判之后,“人脸识别第一案”主诉人郭兵今日寄出了上诉状。

专家意见

专家表示,人脸识别信息属于个人生物识别信息,2020年5月28日审议通过的民法典中,包括人脸识别信息在内的个人生物识别信息被明确纳入个人信息范畴,其处理受到法律保护。

二审判决

2021年4月9日,杭州人脸识别案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迎来二审判决。二审判决如下:维持一审判决第一项第二项,即判决野生动物世界赔偿郭兵合同利益损失及交通费共计1038元,判决生效十日内履行;删除郭兵办理指纹年卡时提交的包括照片在内的面部特征信息,以及指纹识别信息,判决生效十日内履行;驳回郭兵的其他诉讼请求。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参考资料

国内人脸识别第一案开庭,择期宣判.新京报网.2020-06-17

“人脸识别第一案”宣判:动物园被判赔1038元.界面新闻.2020-11-21

部分诉讼请求未获支持,“人脸识别第一案”主诉人郭兵寄出上诉状.新京报.2020-11-29

杭州人脸识别案终审:野生动物世界赔偿并删除原告信息.今日头条.2021-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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