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兆梓 :金兆梓

更新时间:2024-09-21 10:22

金兆梓(1889~1975)著名语言学家、文史学家。字子敦,号芚厂,浙江省金华县(今处于金华市城区内)人。父名城,号芷圃,家贫,早年为塾师,清光绪二年(1876)贡生,曾任金华府中学堂监督。12岁应县童子试,得案首,20岁毕业于金华府中学堂,23岁毕业于京师大学堂(1912年5月改称“北京大学)预科。1912年考入天津大学矿冶系。1915年因母病辍学回家,应聘为浙江省立第七中学校(今为浙江金华第一中学)国文教员,1916年任校长。31 岁,执教于北京师范大学,所编《国文法之研究》讲义,为汉语语法最早论著之一。

个人生平

1922年到上海市,入中华书局编辑所任文史编辑。编辑《新中学初级本国历史》教科书和《新中学教科书初级本国历史参考书》等。一年后考取外交部翻译,任职海关。1929年,再进中华书局,任教科图书部主任、编辑所副所长,负责编辑中小学、普通师范及南洋中小学的课本,并在中国抗日战争前,将这些教材逐步全部出齐。1937年八一三事变前后,在上海大夏大学兼教《中国通史》。太平洋战争爆发后,1942年1月离沪回金华市暂避。1942年,在重庆中华书局,任《新中华》杂志社社长、总编辑。

1951年,退休后迁居苏州市。后当选为苏州市人民代表,苏州市副市长。1957年回上海市,被中华书局复聘为上海古典文学出版社主任。同时被选为上海市政协委员,中国民主促进会上海市委委员,多次以特邀委员身份出席全国政协会议。1958年2月,国务院科学规划委员会成立古籍整理出版规划小组,被聘为历史组成员。1961年,任上海市文史馆馆长。1964年,因患脑血栓症离职休养。“文化大革命”中横遭迫害。1975年6月15日在北京逝世。1979年2月,上海市政协为其彻底平反,恢复名誉。

个人作品

著作有《芚厂治学类稿》、《国文法之研究》、《实用国文修辞学》等。此外,他还著有《近代文学之鸟瞰》(1933)、《炒冷饭》(《学术》1940年第2辑)、《封邑邦国方辨》(《历史研究》1956年第2 期)、《我对〈汉语拼音方案〉(草案)的一些意见》(《拼音》1957年第6期)以及《诗之研究》(勃利司·潘莱/著,傅东华、金兆梓合译)、《中国近代史》、《中国人种及文化由来》、《现代史学的特质》、《历史是否科学?》等论著,辑有《陟冈集》、《徐文定公三百年纪念》等。

成就荣誉

他在语法方面最重要的著作是《国文法之研究》(中华书局,1922年)。该书共分三章。第一章“导言”中谈了该书的编写目的、名学与文法、文法的定义、范围及类别等。第二章“文法之研究法”中谈了历史的研究(即从语言的发展上去研究)、比较的研究(即结合古代方言材料和受外国语文影响的材料进行对比的研究)和普通的研究(属普通语言学范畴,研究文字现象之所以能成立的原理)三种主要的研究文法的方法。第三章“名学的现象与文法的现象”,其中“名学的现象”这部分说明了逻辑的基本概念及其互相之间的配合,“文法的现象”中则又分为论字、论字群、论句等章节。这部分也是该书的重点与特色所在。他强调并论述了逻辑同语法的关系与区别,认为研究文法不能离开逻辑。他反对中国文法研究单纯模仿的习惯,反对语法研究中的翻译式,主张注重汉语语法的历史和习惯,应从中国语言文字的历史习惯中寻找出条理来。指出了汉语语法发展的趋势。他提出区分“体”和“相”两个重要的概念,很有特色。该书注重汉语语法的特点,有自己的独立研究主张,是中国革新派语法学早期代表性著作之一。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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