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锦萍 :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更新时间:2024-09-20 22:29

金锦萍,法学博士,浙江宁波人。北京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非营利组织法研究中心主任,北京大学公民社会研究中心副主任,北京大学房地产法研究中心 副主任。

2020年被列入到第三届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专家委员会成员名单中。

任职信息

北京大学法学院 副教授

北京大学法学院非营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研究中心 主任

北京大学公民社会研究中心 副主任

北京大学房地产法研究中心 副主任

教育背景

北京大学法律系法学、经济法学双专业学士(1995年)

北京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硕士(2001年)

北京大学法学院民商法学博士(2004年)

工作经历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博士后(2004-2006年)

美国UMKC大学访问学者(2003年)

耶鲁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2005年)

美国密歇根法学院访问学者(2006年)

科研成果

学术著作

(一)专著

1.金锦萍 《非营利法人治理结构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年版,专著独著,是目前国内第一部研究非营利法人治理结构的专著。

2.陈金罗 葛云松 刘培峰 金锦萍 齐红中国非营利组织法的基本问题》,方正出版社2006年版,本人撰写其中的一章,并且进行统稿。

(二)译著1.金锦萍、葛云松:《外国非营利组织法译汇》,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

2.金锦萍、朱卫国、周虹:《通行规则:美国慈善法指南》,中国社会出版社2007年版。

3.金锦萍:《外国非营利组织法译汇》(二),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文献出版社,2010年1月。

论文

金锦萍“当赠与(遗赠)遭遇婚外性:公序良俗与制度协调”,《北大法律评论》2005年第一期;

金锦萍:“专项维修资金监管问题研究——兼评《建筑物区分所有权司法解释9征求意见稿》第12条”,《政治与法律》2009年第2期。

金锦萍“论我国非营利组织所得税优惠政策及其法理基础”,《求是学刊》2009年第一期。

金锦萍:“公益信托与两大法系”,《中外法学》2008年第六期。

金锦萍:“论物业小区共用部位的界定”,《华东政法大学学报》2008年第3期;

金锦萍: “非营利法人从事商业活动的现实及其特殊规则”,《法律科学》2007年第5期;该文被人大复印资料《民商法学》2007年第12期全文转载。

金锦萍: “法律行为的动机”,《华东政法学院学报》2005年第4期。

金锦萍:“科学慈善运动与慈善的转型”,《科学对社会的影响》2009年第2期;

金锦萍:“社会企业的兴起及其法律规制”,《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9年第4期;

金锦萍:“社会团体备案制引发的法律问题——兼论非法人社团的权利能力”,《求是学刊》2010年第五期。

金锦萍:“寻求特权还是平等保护—兼论公益产权概念的意义和局限性”,《中国非营利评论》,2008年第一期。

金锦萍:“《社会团体管理登记条例》修改的若干法律问题思考”,《社团管理研究》2008年第3期;

金锦萍:“我国社会组织行政处罚制度审视———从登记管理机关的角度”,《社团管理研究》2008年第7期;

金锦萍:“仲裁机构的改革方向:非营利法人”,《人民法院报》理论版2008年10月15日,第5版。

杨团、金锦萍、李敬:“民办残疾人康复服务机构发展状况报告”,《学习与实践》2008年第5期;

外文发表

1.Jin Jinping, “Special Privileges or Equity? Legal Protection for NPO Property Rights——With a Discussion of the Meaning and Limitation of the ‘Public-Interest Rights” Concept”, The China Nonprofit Review 2 (2010) 3-18.

2.金锦萍:物业小区内共用部分的界定(日语),冈山大学『文化共生学研究』(2009年第7号),并且已被转载到日本东京的『论说资料保存会』主办的《中国关系论说资料》。

社会活动

2017年9月,当选为中国扶贫基金会第八届理事会理事。

2020年被列入到第三届全国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专家委员会成员名单中。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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