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三多 :马尼拉中华商会第三十届主席

更新时间:2024-09-21 16:54

陈三多(1871~1954年)字祝萱,号其华,清同治十年(1871年)出生于泉州新门外井尾村(今属鲤城区江南乡)一个世代华侨家庭。幼在家乡读私塾,旋奉父命往菲律宾。初在马尼拉任布店书记,嗣承父业经营布店,并投资经营土产业,为早年马尼拉著名富商。

简介

陈三多少壮时强记忆、善词令,能作长时间演讲。每见公益,除捐款外,喜躬亲实践,善始善终。在任华侨善举公所董事时,遇菲政府推出华侨义山收归国有案,规定华侨死亡葬地须办理手续,报经政府批准。陈三多协助当时中国驻菲总领事及善举公所总理施光铭等力争,终获注册独立。嗣后规划义山,修改崇仁医院及善举公所、华侨义山章程,亦以陈三多贡献最多。善举公所所辖中西学校独立时,陈三多任校董,与诸董事分担学校经费3年,使该校建立稳固基础。

事业

陈三多曾先后出任《警锋新闻》总理、《新闻日报》总理、马尼拉中华商会第三十届主席、华侨教育会会长、华侨善举公所总理,以及其他诸多社团要职。西文簿记案结束时,召集菲律宾群岛华侨各团体联合大会,被举为该会会长。

爱国

陈三多爱国爱乡。民国14年(1925年),闽南土匪猖,民不聊生。陈三多参与发起南洋闽侨救乡会,被举为总干事,奔走呼号,为民请命。翌年,泉州新桥南岸导水矶塌,他与郑焕彩等人捐资为倡,发动旅菲乡侨捐资赞助重修。在组织反日会、水灾救济委员会、民团后援会、国难后援会、抗敌会时,均任要职。1938年10月,作为菲律宾华侨代表出席“南侨总会”会议,被选为常务委员,为救国救乡和家乡公益踊跃捐输。

抗日战争胜利后,陈三多返乡定居,约于1954年在家乡去世。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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