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舜仪 :陈舜仪

更新时间:2024-09-21 08:36

陈舜仪(1903年-1931年),男,汉族海丰县人,曾任海丰县临时革命政府主席团委员。1921年高小毕业后,以优异成绩考入陆安师范学校,毕业后留校任职。陈舜仪在五四运动后的社会主义思想浪潮中,受彭湃影响,接受新思想,积极参加社会革命活动,成为学生领袖人物。1921年,陈舜仪加入彭湃创办的“社会主义研究社”,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1925年,陈舜仪加入中国共产党。1931年1月,陈舜仪与妻子周淑琴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相聚,但因叛徒告密被捕,同年牺牲,年仅28岁。

概述

                  姓  名:陈舜仪  

                    性  别:男

                    民  族:汉族

                    籍  贯:海丰县

                    出生年月:1903年

牺牲日期:1931年03月  

                    生于小商人家庭。1921年高小毕业后,以优异成绩考入陆安师范学校。在这期间,受到彭湃的影响,开始接触新思想,积极参加社会活动。

革命历程

1923年8月,与林道文、陈佐邦等一批进步同学在陆安师范组织“新生社”,出版《新生》半月刊,揭露社会的黑暗,号召学生关心社会,参加改革,被彭湃誉为“农民运动的桥头堡”。1925年国共合作期间,中国国民党革命政府第一次东征攻克海丰县后,参加国民党,被派任第一区国民党组织员,后任“新学生社”常务委员、县中华全国总工会筹备处执行委员会宣传部长。同年9月,陈炯明残部重陷汕尾市,和部分战友撤至香港特别行政区,反动派勾结港英当局将其逮捕,后经组织营救获释。10月22日,第二次东征再克海丰,由林苏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后历任小组长、支部书记、区委书记兼做县总工会领导工作和国民党的组织工作,为重建海丰县总工会发挥重要作用。1927年间,参加海陆丰三次武装起义的领导工作,兼任农军中队长。第二次起义后,任海丰县临时革命政府主席团委员。第三次起义时,率领农军和工作人员参与中国工农革命军围歼敌人,身先士卒冲入县城,取得了武装起义的胜利。海丰县第一次共产党代表大会上,当选为首任中共海丰县委书记。同年11月18日召开海丰县工农兵代表大会,被选为主席团成员。同年底,海丰县第二次党代会,因受“左”倾错误的影响,被革去县委常委职务,任县委秘书长。1928年7月1日,在海丰县第三次党代会上,作《海丰工作经过及党务状况》的报告。10月6日召开海陆惠紫临时特别委员会,被推选为书记,领导四县的革命斗争。后经中共广东省委批准,正式成立海陆紫特委,再次当选为书记。由于中国国民党反动派疯狂扫荡,特委决定部队化整为零散游击。1930年3月,率领部分武装转移惠阳区境内山区。5月,斗争形势开始好转,省委决定惠阳划归特委领导,改称海陆惠紫特委,开始在山区出击敌人,积极开展游击战争。10月初,特委在海丰县朝面山成立中国工农红军第六军第十七师第四十九团,与海丰全县赤卫军一起进攻海丰县城等地,取得不少胜利,使苏区逐日扩大,受到省委通告表扬。1930年4月成立海陆惠紫革命委员会,当选为主席团委员。5月成立东江苏维埃政府,被选为执行委员。1930年秋,调省委工作,先后担任省委常委、组织部长等职务。10月底,到闽西开展调查研究,协助闽西特委解决一系列重大问题。11月中旬,红十二军准备夺取漳州市为根据地,指示闽西特委广泛发动群众,开展慰问红军,动员青年入伍等项活动。28日,出席闽西特委全体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1931年1月回到香港特别行政区不久,中共南方局和省委机关因叛徒告密而遭受严重破坏。他与夫人周淑琴冒险到省委机关侦察,被埋伏的警探逮捕。在狱中,化名林德源,同英警当局斗争。但后被叛徒指证暴露身份,引渡广州市监禁,受尽严刑酷打。3月在广州被枪杀。牺牲前,他正气凛然地对敌人说:“你们能杀死我,但你们永远杀不尽革命,最后胜利是属于我们的!”

参考资料

免责声明
隐私政策
用户协议
目录 22
0{{catalogNumber[index]}}. {{item.title}}
{{item.title}}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