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自然资源厅 :青海省政府组成部门

更新时间:2024-09-21 12:39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修复职责。

根据《青海省机构改革方案》,将省国土资源厅、省测绘地理信息局的职责,以及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组织编制主体功能区规划职责,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城市规划管理职责,省水利厅的水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省农牧厅的草原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省林业厅的森林、湿地等资源调查和确权登记管理职责等整合,组建省四川省自然资源厅,为省政府组成部门。

2020年4月,青海省委、省政府授予青海省自然资源厅“青海省国土绿化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主要职责

(一)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定全省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学等地方性法规 草案、政府规章草案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二)负责全省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贯彻执行国家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的指标体系和统计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制度。实施自然资源基础调查、 专项调查、动态监测和统计分析评价。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成果的监督管理和信息发布。指导全省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工作。

(三)负责全省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贯彻执行国家各类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统一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不动产测绘学、争议调处、成果应用制度、标准、规范。建立健全全省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负责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登记资料收集、整理、共享、汇交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省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确权登记工作。

(四)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建立全省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统计制度,负责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核算。编制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债表,执行国家考核标准。制定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和土地储备地方配套政策,合理配置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负责自然资源资产价值评估管理,依法收缴相关资产收益。

(五)负责全省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组织拟订全省自然资源发展规划和措施,执行国家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标准并组织实施,建立政府公示自然资源价格体系,组织开展自然资源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开展自然资源利用评价考核,指导节约集约利用。负责自然资源市场监管。组织研究自然资源管理涉及宏观调控、区域协调和城乡统筹的政策措施。

(六)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贯彻落实国家主体功能区战略和制度,组织编制并监督实施全省国土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开展资源环境承载能力和国土空间开发适宜性评价,建立国土空间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和预警体系。组织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等控制线,构建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布局。建立健全全省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制度,贯彻落实国家城市规划政策并监督实施。拟订土地等自然资源年度利用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土地等国土空间用途转用工作。

(七)负责统筹全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组织编制全省国土空间生态修复规划并实施有关生态修复重大工程。负责全省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土地整理复垦、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等工作。牵头建立和实施生态保护补偿制度,制定合理利用社会资金进行生态修复的政策措施,建立国土空间生态修复项目库。

(八)负责组织实施全省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落实国家耕地保护政策,负责耕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组织实施耕地保护责任目标考核和永久基本农田特殊保护。完善全省耕地占补平衡制度,监督占用耕地补偿 制度执行情况。负责土地征收征用管理。

(九)负责管理全省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编制地质勘查规划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管理省级地质勘查项目。 组织实施省级重大地质矿产勘查专项。监督管理地下水过量 开采及引发的地面沉降等地质问题。负责古生物化石保护的监督管理。

(十)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工作。组织编制全省地质灾害预防和治理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协调和监督地质灾害调查评价及隐患的普查、详查、排查。指导开展群测群防、专业监测和预报预警等工作。指导开展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担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相关技术支撑工作。

(十一)负责全省矿产资源管理工作。负责矿产资源储量管理及权限内压覆矿产资源审批。负责矿业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承担保护性开采的特定矿种、优势矿产的调控及相关管理工作。监督指导矿产资源合理利用和保护。

(十二)负责全省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负责基础测绘学和测绘行业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全省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测量标志保护。

(十三)推动全省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发展。制定并实施全省自然资源领域科技创新发展、人才培养规划和计划。执行国家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工程及创新能力建设,推进自然资源信息化和信息资料的公共服务。组织开展自然资源领域交流合作。

(十四)负责自然资源领域监督执法。根据省委、省政府授权,对各级政府落实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察。组织查处全省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指导市(州)县自然资源部门有关行政执法工作。

(十五)承担全省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地补偿、移民安置和后期扶持工作。

(十六)统一领导和管理省林业和草原局。

(十七)完成省委、省政府和自然资源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的要求,按照中央的顶层设计和省委、省政府部署,发挥国土空间规划管控作用,为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提供科学指引。加强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实现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创新激励约束并举的制度措施,推进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进一步精简下放有关行政审批事项,优化服务,强化监管力度,充分发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强化自然资源管理规则、标准、制度的约束性作用,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和评估的便民高效。

内设机构

办公室

综合处

政策法规处

自然资源调查监测处

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

自然资源所有者权益处

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处

国土空间规划局

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

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处

耕地保护监督处

地质勘查管理处

矿业权管理处

矿产资源保护监督处

国土测绘学

地理信息管理处

征地管理处

自然资源总督察办公室

科技发展合作处

财务与资金运用处

人事处

直属机关党委(直属机关纪委)

离退休干部处

直属机构

省移民安置局

派出机构

盐湖管理局

直属单位

青海省地理信息和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

青海省地质调查局

青海省国土空间规划研究院

青海省自然资源博物馆(挂青海省地质资料馆牌子)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兰州交通大学信息中心

青海省地质环境监测总站(挂青海省地质灾害防治技术指导中心牌子)

青海省国土整治与生态修复中心(挂青海省统一征地事务中心牌子)

青海省地理信息和自然资源综合调查中心

青海省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

青海省自然资源工会

获得荣誉

2020年4月,青海省委、省政府授予“青海省国土绿化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2021年6月17日,进入青海省脱贫攻坚拟表彰先进集体名单。

宣传活动

2021年4月22日是第52个世界地球日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通过文艺演出、展板摆放、散发宣传资料、现场咨询讲解、有奖竞答等,向过往群众宣传自然资源国情国策国法,普及自然资源新理念、新方法和新技术。

参考资料

政府信息公开.青海省人民政府.2022-08-08

青海省自然资源厅职责.青海省自然资源厅.2022-08-08

机构.青海省自然资源厅.2022-08-08

关于全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的公示--政务公开.青海省人民政府.2021-06-20

关注自然 珍爱地球_热点关注_中国自然资源报网.中国自然资源报网.2021-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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