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峰 :全国十佳公诉人

更新时间:2024-09-20 21:11

高峰,男,西南政法大学法学、经济学双学士。2000年7月,进入鹿城区人民检察院公诉科工作。2006年,调至温州市人民检察院公诉处。现任温州市人民检察院公诉二处副处长。

人物简介

业绩荣誉

参加检察工作以来,高峰坚持“不放过一起简单案件”的理念,承办过金融、税务、职务犯罪等各类案件600余件,无一错案。

2008年,高峰在市检察院公诉一处办理重特大刑事案件。他受理了由公安机关移交的郑思维案。其实,尚未接手本案前,高峰就已听说此案的棘手,因为郑思维有“破案高手”一称,反侦查能力很强。拿到公安的审结报告时,高峰便开始细细研究,他知道,要对此嫌犯定罪已无问题,但要让该杀人凶手得到应有惩罚还较有难度。因为当时,尚无对“零口供”案件嫌犯判处死刑的先例。然而,此案情节恶劣,影响广泛,高峰深知自己肩上的担子,他也暗暗下了决心。于是,高峰首先从细节入手。他反复研究资料,嫌犯与被害人的联络频率、见面谈判、飞车追逐等细节,证实两人确实存在感情纠葛及其恶化程度,基本奠定了郑思维的杀人动机。动机有了,那如何证明就是他杀的呢?此时,高峰发现了郑思维曾无意间说的一句话:在寻找尸体时,郑思维曾说,“尸体是横着埋的”。如此一句话,正说明了郑思维不仅知道尸体埋在哪,而且知道掩埋的具体方式。而这个细节应该只有参与掩埋尸体的人才会如此清楚。他将问题一一列出,并交由公安机关补充侦查。在警方的严密侦查下,这些容易被忽略的小细节浮出水面,成为本案的重要证据。该案卷宗也从原来的19卷增加到了24卷。在法庭上,郑思维为自己无罪辩解滔滔不绝。作为本案公诉人,高峰没有被他的话扰乱,而是思路清晰地提出几个关键问题,如“被害人尸体的伤口能否自杀形成”、“被告人掌握尸体掩埋的精确地点”等。这些问题让郑思维的罪行无所遁形。最终,郑思维被判死刑。

郑思维案尚未结束时,高峰又接到一起制造冰毒60余公斤的大案。而当时,他还面临着研究生毕业的压力,但在繁忙的工作之余,他竟然完成了三万余字的硕士毕业论文,当年便顺利毕业。

曾荣立个人三等功4次,荣获温州市“人民满意政法干警”、浙江省“十佳公诉人”、浙江省首届控辩大赛“优秀辩手”等称号。2010年10月,他参加第四届全国检察机关十佳公诉人业务竞赛,从来自全国各地的100名公诉精英中脱颖而出,被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授予“全国十佳公诉人”称号。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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