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镇 :陕西省渭南市大荔县辖镇

更新时间:2024-09-20 22:07

高明镇,隶属于大荔县,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陕西省渭南市大荔县一个已撤销的乡级行政区。地处大荔县东北部,东邻金水沟与合阳县马家庄接界,南与双泉镇范家镇两宜镇相连,西与澄城县业善乡接壤,北与合阳县路井镇为界。辖区总面积56.2平方千米。

历史沿革

相传唐乾元年间(758—760年)建村于高地,取开阔明朗之意称高明区。因镇政府驻西高明村而得名。

明时属朝邑县大德乡。

清时属饮至局。

中华民国元年(1912年),称高平乡。

1949年后,称高平区。

1950年,东部为朝邑镇二区高城乡,西部为三区罗朱乡。

1956年,高城乡与罗朱乡合并,称高明乡。

1958年,属两宜公社。

1961年,成立高明公社。

1983年,改设高明乡。

2000年5月,改为高明镇。

2015年6月28日,陕西省民政厅批复同意撤销高明镇,并入两宜镇

行政区划

截至2011年末,高明镇辖东高明、西高明、东白池、北白池、西白池、曹家洼、洼底、葫芦庄、李家洼、东高城、西高城、龙贾、南刘、北刘、西张、王彦王、王彦常、王彦雷、王彦仁、平罗朱、平罗党、平罗雷22个行政村;下设100个村民小组。

截至2014年10月,高明镇下辖22个行政村。人民政府驻西高明村。

地理环境

地形地貌

高明镇地处渭北旱东部,属黄土台塬南缘,地势较为平坦。

气候特征

高明镇气候属暖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其特点是四季分明,光照充足,昼夜温差大。多年平均气温15℃,无霜期年平均211天,年平均降水量496毫米,降雨主要集中在每年的7—9月,以7月最多。

自然灾害

高明镇境内主要自然灾害有干旱、低温、连阴雨、冰雹等。最严重的一次连阴雨发生在2003年8月下旬至10月上旬,持续50多天连阴雨,致使部分群众房屋倒塌,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最严重的一次冰雹灾害发生在1997年7月10日16—18时,大雨冰雹袭击双泉、高明区安仁县等10个乡(镇),苹果棉铃、西瓜、梨等作物打落在地,经济损失严重。

人口民族

截至2011年末,高明镇辖区总人口25590人,其中城镇常住人口3044人,城镇化率11.9%。总人口中,男性12700人,占49.6%;女性12890人,占50.4%;14岁以下6390人,占25%;15—64岁15354人,占60%;65岁以上3846人,占15%。总人口中,以汉族为主。人口密度为每平方千米455.3人。

经济

2005年,高明镇实现地区生产总值4500万元;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4720元;农民人均纯收入2122元。

截至2011年末,高明镇有耕地面积3.9万亩,人均1.5亩;其中水果种植面积8250亩。主产小麦、棉花、苹果、梨、红薯、谷子。

交通

高明镇境内已形成由公路构成的交通运输网络。西韩铁路距高明区10千米,108国道5千米,村村铺有柏油路。

社会事业

文化事业

截至2011年末,高明镇有农家书屋10个,建筑面积300平方米,藏书12000多册。村村有文化室、锣鼓队、秧歌队。地方特色民间艺术有剪纸、花馍、雕刻等。截至2011年末,高明镇22个村全部通上了广播电视,电视用户综合覆盖率95%以上。

教育事业

截至2011年末,高明镇有幼儿园4所,在园幼儿410人,专任教师15人;小学5所,在校生610人,专任教师81人,适龄儿童入学率99.9%;初中1所,在校生600人,专任教师85人,初中适龄人口入学率98%,小升初升学率98%,九年义务教育覆盖率100%,连续5年镇中小学成绩位居全县农村榜首。

科技事业

截至2011年末,高明镇有科技专业合作社22家,科技人才22人,经管人才22人,技能人才15人,农村实用人才50人。

卫生事业

截至2011年末,高明镇有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22个,其中卫生院1所。专业卫生人员45人。

体育事业

截至2011年末,高明镇有体育运动休闲广场12个,每年中小学定期举办体育活动。

社会保障

2011年,高明镇城镇最低生活保障户数62户,人数83人,支出7.47万元,城市救助60人次,支出20万元。农村最低生活保障户数445户,人数1518人,支出123.87万元。国家抚恤、补助各类优抚对象137人,抚恤发放45万元。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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