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金兰 :厦门大学法学院教师

更新时间:2024-09-21 04:22

黄金兰,女,1978年出生于江西上栗,是一位法学博士,现任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她曾就读于山东大学,并在该校获得法学博士学位。

人物经历

教育经历

山东大学法学博士(2006)

山东大学法学硕士(2003)

山东大学法学学士(2000)

工作经历

厦门大学法学院教授(2020)

英国埃克塞特大学法学院访问学者(2016-2017)

厦门大学法学院副教授(2010)

厦门大学法学院讲师(2006)

主讲课程

主要讲授课程《法理学》、《比较法学》、《法文化学》、《外国法制史》、《西方法律思想史》。

研究领域

比较法学,法文化学,西方法制及法律思想。

学术观点

主要学术观点见论文。

研究理念和特点用文化观照法律,以法律管窥文化。

主要贡献

承担项目

1、《立法与和谐社会--以人为本的理论基础及其制度化研究》,2006年司法部课题,主要参与人。

2、《法律用虚词的立法表达研究》,2007年司法部中青年项目,第一参与人。

3、《法律解释学的根本悖谬》,2008年福建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项目,第一参与人。

4、《闽南家族习惯法的演进与转型》,2010年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资金项目,课题主持人。

5、《闽南家族习惯法的转型机理研究》,2011年福建省教育厅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课题主持人。

主要著作

1、《法理学教程》,周主编,本人撰写第三、第八章,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出版社2007年2月出版。

2、《法理学》,宋方青主编,本人任副主编,并撰写第十、十一、十二章,厦门大学出版社2007年9月出版。

3、《法律移植研究——法律文化的视角》,山东人民出版社(法理文库丛书),2010年1月出版。

发表论文

1、《论法律移植》,载《山东大学学报》(哲社版)2001年第6期。

2、《民间法及其与国家法关系初探》,载《民间法》(第一卷),山东人民出版社2002年版。

3、《法律移植与法律全球化》,载《山东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03年第1期。

4、《法律移植问题三议》(第二作者),载《读书》2004年第11期。

5、《权利冲突中的少数主义原则》,载《北京行政学院学报》2004年第5期。

6、《法律解释的社会价值面向》,载《法律方法》(第四卷),山东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

7、《一种低姿态的人权理论》,载林主著:《公民基本人权法律制度研究》,北京大学出版社有限公司2006年版。

8、《从吉尔兹的地方性知识理论说起――关于民族国家法制本土化的几点再思考》,载《山东大学学报》(哲社版)2006年第1期;该文被人大复印资料《法理学、法史学》2006年第6期转载。

9、《论警察权的属性》,载《江西公安专科学校学报》2006年第5期。

10、《法律移植的自治模式、殖民模式与综合模式》,载《厦门大学法律评论》2006年下卷(总第12辑)。

11、《概念分析与微观论证:中国法学的一个未来面向--接着\u003c中国法学向何处去\u003e讲》,载《河北法学》2007年第5期。

12、《民间规则的认同模式及其意义》,载《山东大学学报》(哲社版)2007年第3期。

13、《中国法学教育:为什么兴盛并蜕变着》,载《厦门大学法律评论》2007年下卷(总第14辑)。

14、《法律移植与法律文化变迁---以伊斯兰法文化的变迁为例》,载《比较法研究》2007年第5期,该文被人大复印资料《法理学、法史学》2007年第12期转载。

15、《判决书的意义》,载《法律科学》2008年第2期。

16、《苗族习惯法的典型存在样态及其功能》,载《原生态民族文化学刊》2010年第3期。

17、《无需文字的法律秩序》,载《甘肃政法学院学报》2011年第3期。

代表性项目

1.《闽南家族习惯法的演进与转型》,中央高校基本科研业务费专项基金项目(2010),课题主持人。

2.《闽南家族习惯法的转型机理研究》,福建省教育厅项目(2011),课题主持人。

3.《错案应对机制研究》,福建省社科基金项目(2015),课题主持人。

4.《小传统的法治面向》,国家社科基金项目(2016),课题主持人。

社会兼职

中国法学会法理学研究会理事。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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