丐帮 :社会组织

更新时间:2023-06-22 14:22

丐帮,在历史上曾真实存在过。在当代,有许许多多的人开始干起来一种古老的行当——乞丐,他们或是“个体经营”,或是“公司化”成群结队、拉帮结伙。

文献记载

《后汉书·独行传》曰:“向栩字甫兴,河内朝歌人。向子平之后也,少为秀才,性卓诡不伦,不好语言,而喜长啸或骑驴入市,乞丐于人。”

《左传》鲁僖公二十三年记载晋晋文公“乞食于野,野人与之,公子怒欲鞭之”。

龙城录》载有“一日,伊水上遇一丐者”。

稽神录》有云:“安陆人性毛,善食毒蛇以酒吞之,尝游齐鲁,遂至豫章,桓弄蛇于市,以乞丐为生。”

现状

在当代的这个“职业”已与以前的大不一样了,他们是使用这种手段来赚钱,甚至致富发财。针对法律的漏洞和躲在道德监督所不能完全监督的地方做这种一般人认为是耻辱的乞讨行为。

他们混迹已于人海的商业街、火车站、长途汽车站周围,他们混入真正的乞丐和无人照顾、须露宿街头的残疾人之中,但是我们一般人无法辨认他们,而他们所遭到的法律的惩罚和道德谴责还远远不够。当一个人放下自尊向所有陌生人伸手索要维持基本生存所需的财物时,他的生命无疑就掌握在他人手中。然而时代在变,乞丐也不例外。在鱼目混珠真假难辨的现代生活中,乞丐也成为某些惯于不劳而获的懒人瞄准的目标“行业”,且应验了“三百六十行,行行出状元”。

资本主义席卷全球之后,金钱的重要性越来越凸现出来。出现各种道德律法的改变和资本主义社会的社会不良思潮,比如,拜金主义的流行是一些人不顾任何法律道德的疯狂“掘金”。正如卡尔·马克思所说的一句话:“一旦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家就会大胆起来。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百分之一百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它就敢犯任何罪行,甚至冒绞死的危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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