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条约法律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条约法律司

更新时间:2024-09-20 11:16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条约法律司,简称外交部条约法律司,是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直接领导的工作机关。

组织历史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条约法律司成立于1949年的条约委员会,由章汉夫副部长兼任。1958年改称条约法律司。此后缩编,197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恢复联合国席位后,再建国际条法司。1980年独立建制。

主要职责

调研外交工作中的法律问题和国际法发展动向;承办国家对外缔结双边、多边条约和国际司法合作的有关事项,处理涉外案件,协调履行国际条约事宜;组织参与气候变化、环境条约的外交谈判。

历任领导

历任司长有邵天任、黄嘉华、王厚立、孙林、许光建、陈士球、尹玉标、薛捍勤、刘振民、段洁龙黄惠康

参考资料

免责声明
隐私政策
用户协议
目录 22
0{{catalogNumber[index]}}. {{item.title}}
{{item.title}}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