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影电视部 :中国广播电影电视部

更新时间:2024-09-21 14:32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影电视部,简称“广电部”,曾是主管广播电影电视工作的国务院组成部门之一。

1949年6月,中国广播公司事业管理处成立,是广电部前身。1986年1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影电视部正式设立。

1998年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播电影电视部改为国家广播电影电视总局。

主要职责

广播电影电视部是国务院主管全国广播电视宣传和广播电影电视事业的职能部门,既是新闻宣传机关,又是全国广播电影电视事业的管理机关。其主要职责是:

(一)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在新闻宣传、影视文艺方面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把握好舆论导向和文艺方针,直接领导和管理“中央三台”,对广播影视节目审查把关。

(二)组织和指导全国性的广播电视宣传和电影创作及生产,制订广播电影电视事业发展的战略目标和规划,促进广播电影电视事业的发展和繁荣。

(三)协调、指导全国广播电影电视工作的改革,研究分析广播电影电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包括广播电视的宣传方针、电影创作的指导思想,组织制订相应的政策和措施。

(四)建立健全广播电影电视事业的有关政策、法规、制度、标准,并依法监督检查执行。协调中央和地方在广播电影电视事业建设方面的事项。

(五)审批全国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电影制片厂及其他电影电视制作单位的建立和撤销,指配广播电视频率和规定发射功率。发放或撤销影片发行许可证和电视剧制作许可证。

(六)管理全国有线电视和卫星电视节目的收录事务,根据国务院有关规定,管理音像事业。

(七)综合管理广播电影电视系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等外事工作,负责与港澳台地区的广播电影电视交流与合作,制订管理境外来访电影电视摄制组和中外合作拍摄电影、电视剧等事项的政策和规定。

(八)指导和协调全国广播电影电视系统新技术的科学研究和开发应用、CVC建设及维护等方面的工作。

(九)研究和推进广播电影电视系统内部管理体制的改革,按照广播电影电视事业发展的需要,有计划、多层次地培养各种专业人才。

(十)承办党中央、国务院交办的其他事项。

内设机构

根据职责,广播电影电视部设10个职能司局和机关党委。

(一)办公厅(同时挂法规司牌子)

综合协调各司局和直属单位的有关工作,负责起草部的重要文件和对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负责秘书、档案、信访和保密工作以及机关的行政管理工作,负责部立法、执法、普法工作,组织制订广播电影电视法律、法规和规章。

(二)总编室(部编委会的办事机构)

协助部长贯彻落实中央有关宣传的方针、政策和国内外重大事件的宣传报导,制订广播电视宣传的规划、方案,研究提出广播影视文艺的指导思想,制订电视剧创作的题材规划,协调和掌握电影、电视剧、录像制品等文艺节目的审查标准,负责“中央三台”重大宣传的规划、组织、协调、检查,指导地方广播电视宣传工作,研究广播电视宣传工作的改革。

(三)电影事业管理局

制订电影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有关法规、标准,指导和平衡全国电影创作题材规划和年度生产计划,组织重大题材影片的创作生产,负责各类影片的审查和颁发影片国内外发行许可证,负责对外合作制片、输入输出影片和对外电影文化交流,负责电影管理体制的改革工作。

(四)社会管理司

审批广播电台、电视台及其他电视剧制作单位的建立和撤销,管理全国有线电视和农村广播电视事业,检查和监督地方台执行党和国家的宣传方针、政策和法规的情况,负责音像事业管理的有关工作,组织对引进境外电视剧的审查,负责利用卫星接收设施接收卫星节目的管理,发放电视剧制作许可证。

(五)人事司

制订部人事管理的规章制度,负责公务员制度的实施和干部队伍建设,负责部属各单位领导班子的建设和管理以及干部调配、机构编制、奖惩、劳动工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等工作。

(六)计划财务司

制订广播电影电视事业的计划、统计、财务、基建和物资等方面的规章制度,研究和制订广播电影电视方面的经济政策,编制广播电影电视事业发展长期规划,审核和管理各项年度事业经费及专项资金,负责部属各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和办公、宿舍用房建设的规划与协调。

(七)科技司

组织制订CVC、实验网、卫星广播电视的技术政策、规划和标准,审核全国广播电视发射台建设的技术方案,指配频率和功率,指导和协调全国广播电影电视系统的科技工作,组织编制科技规划,审核重点科技项目,负责科技成果的推广应用工作。

(八)外事司

综合管理部属各单位与国外及港澳台地区广播电影电视机构的合作与交流及地方选派出境的广播电影电视团组等事宜,制订有关的政策和规定以及年度计划,研究国外广播电影电视的发展状况。

(九)保卫司

制订广播电影电视安全保卫、消防工作的条例、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部属各单位的安全保卫、消防工作,维护内部治安秩序,确保广播电视节目顺利播出和核心机密的安全。

(十)教育司

管理部属院校,审批招生计划、专业设置,指导本系统的院校教育改革工作,参与制订中长期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部培训规划,负责在职干部的培训工作和出国进修工作,负责大、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分配工作。

(十一)机关党委

负责部机关和在京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具体要求

王太华传达了胡锦涛同志的重要讲话精神,传达了十七大报告、中央纪委工作报告、党章(修正案)的重要内容。他从四个方面对广播影视系统学习宣传贯彻十七大精神提出了要求:

第一,充分认识学习宣传贯彻十七大精神的重大意义。党的十七大是我们党在我国改革发展关键阶段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大会。广播影视系统各级党组织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作为广播影视系统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首要政治任务,认真抓紧抓实,努力把广大干部职工的思想和认识统一到十七大精神上来,把各项工作落实到十七大提出的各项工作任务上来。

第二,认真学习、深刻领会、全面准确把握十七大精神。学习中要突出把握七个重点:关于十七大的主题,关于十六大以来党和国家工作取得的重大成就,关于改革开放的伟大历史进程和宝贵经验,关于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关于实现全面建设小康奋斗目标新要求,关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的新部署,关于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各单位、各部门要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学习,要在抓好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学习的基础上,重点抓好处以上党员领导干部的学习,特别是要组织好各级领导班子中心组的学习,有计划、分专题进行学习研讨。

第三,精心组织、扎实做好十七大精神的宣传工作。一要全面准确地宣传十七大精神。宣传十七大精神,要突出重点,牢牢把握正确导向,全面准确阐述中央精神,着力统一思想、凝聚力量,坚定信心、振奋精神。二要充分发挥广播影视的优势。要发挥好广播影视声像俱佳、传播快捷的特点,充分反映广大党员干部学习十七大精神的体会,及时报道各地各部门在贯彻十七大精神过程中解决实际问题的新进展、新成效。三要注重实效。要认真落实“三贴近”原则,加强宣传创新,调动多种宣传手段,多联系群众身边的事例,多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多运用通俗易懂、深入浅出、生动活泼的方法,使宣传富有特色、打动人心,增强宣传的吸引力、感染力。四要形成合力。中国中央电视台和地方台、广播电视和互联网站,要加强沟通联系,相互协调配合,实现传播效应的最大化,努力扩大十七大精神的社会影响。要把对内宣传与对外宣传统筹起来,在做好对内宣传的同时,通过富有成效的对外宣传,让国际社会更好地了解十七大精神,努力营造有利于全面建设小康的国际舆论环境。

第四,全面贯彻十七大精神,推动广播影视工作开创新局面。要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认真总结十六大以来尤其是去年以来的广播影视工作成绩和经验,分析存在的问题,谋划明年乃至更长时间的广播影视工作。特别是要按照十七大关于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要求,充分发挥广播影视优势,进一步坚持正确舆论导向、确保安全播出、依法加强管理、推进事业产业发展,不断开创广播影视工作新局面,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夺取全面建设小康新胜利而奋斗。

赵实传达了十七大代表的构成,十七大的主要任务和重要成果,“两委”委员人选的推荐、考察、提名和选举工作等三方面情况。她要求总局各单位、各级党组织和各级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把学习宣传贯彻十七大精神作为当前首要的政治任务,认真迅速地组织好本单位的传达学习,并紧密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以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努力推动广播影视各项工作取得新的更大的成效。

参考资料

广播电视机构沿革.国家广播电视总局.2022-07-27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广播电影电视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中国政府网.2022-07-27

(两会受权发布)关于国务院机构改革方案的说明.新华网.2022-0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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