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 :1979年在北京举行的会议

更新时间:2024-09-21 01:29

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79年6月18日至7月1日在北京举行。

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书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书面);决定1979年国民经济计划;审查1978年国家决算和1979年国家预算;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制定几个重要的法律;人事任免事项。

主要议程

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于1979年6月18日至7月1日在北京举行。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书面)、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书面);决定1979年国民经济计划;审查1978年国家决算和1979年国家预算;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制定几个重要的法律;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通过法律

会议通过了提交大会审议的七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通过了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1979年国民经济计划、1978年国家决算和1979年国家预算的决议、关于修正宪法若干规定的决议、关于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的决议、关于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人员构成

补选人大常委副委员

会议补选彭真、肖劲光、朱蕴山、史良(女)为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根据国务院总理华国锋的提议,决定任命陈云、薄一波、姚依林为国务院副总理,方毅为中国科学院院长。会议通过了第五届全国人大民族委员会名单,民族委员会由81人组成,阿沛·阿旺晋美(藏族)为主任委员,张冲(彝族)、白寿彝(回族)、李贵、杰尔格勒(蒙古族)、杜易(壮族)、阿木冬·尼牙孜(维吾尔族)、吴运昌(苗族)、赵南起(朝鲜族)、伊尔哈里(哈萨克族)为副主任委员。

参考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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