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族 :东亚及中亚的民族之一

更新时间:2023-04-19 16:20

蒙古族是东亚民族之一,是中国的少数民族之一,主要分布在中国、蒙古国俄罗斯。全世界蒙古族约为1000万人。中国境内蒙古族人口有6290204人(2020年)。主要居住在内蒙古自治区和新疆、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甘肃省青海省河北省等省、区。蒙古语属阿尔泰语系蒙古语族,分内蒙古、卫拉特、巴尔虎布利亚特三种方言。蒙古族主要使用回鹘式蒙古文,新疆地区蒙古族使用托忒文。

蒙古族在历史上与北方古代民族东吁王朝、鲜卑、辽朝室韦等有密切的亲缘关系。“蒙古”最早见于唐朝,即新、旧《旧唐书》中的“蒙兀室韦”。“蒙兀”是“蒙古”一词最早的文言文译写,之后还有“蒙骨”“萌古”“朦骨”等多种同音译写,至元代汉文译写为“蒙古”。“蒙古”本为唐代“室韦”中的一部,居住在额尔古纳市河东岸。7世纪开始西迁,至12世纪散布于今鄂嫩河、克鲁伦河、土拉河上游及肯特山以东地区,分衍出乞颜、札答兰、泰赤乌等许多部落。辽金时期多以“鞑”泛称蒙古草原各部。13世纪初,成吉思汗统一蒙古草原各部,于1206年建立元朝。此后,大蒙古国统一中原地区北方,征服了中亚欧洲部分地区,建立了钦察汗国察合台汗国孛儿只斤·窝阔台、伊儿四大汗国。孛儿只斤·忽必烈于1271年改国号为元,1279年灭南宋,建立统一中国的中央王朝。元亡后,蒙古族大多北归,退居蒙古草原。

蒙古族主要生活在蒙古高原。中国境内蒙古族主要居住在内蒙古自治区。内蒙古外与蒙古国俄罗斯接壤。地貌以高原为主,大部分地区海拔在1000米以上,东部是大兴安岭林海,南部是嫩江平原、西辽河平原河套平原,西部是腾格里、巴丹吉林沙漠乌兰布和沙漠,北部是呼伦贝尔市锡林郭勒草原。气候属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夏季气温在25℃左右,冬季中西部最低气温低于-20℃,东部林区最低气温低于-50℃。

蒙古族过去主要从事游牧业,世称为“马背上的民族”,娴于骑射,能歌善舞。自元代以来,蒙古族的科学文化事业获得发展,历史、文学、语言、医学、天文学、地理学等有突出成就。蒙古族早期信仰萨满教,明末清初大都改信藏传佛教格鲁派(黄教)。从13世纪初蒙古族进入阶级社会以来,直到第一次鸦片战争前夕,其社会制度一直是封建领主制度。

1947年5月1日,正式成立了内蒙古自治区新中国成立后,蒙古族其他各聚居区先后实现了民族区域自治。通过农业合作化、对手工业、畜牧业和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改革开放西部大开发等,内蒙古和其他蒙古族聚居区的各项事业均取得进步和发展。蒙古族文学和语言事业取得很大成绩。民族特色文化也得到更好的保护、传承和发展。其中“祝赞词”“蒙古袍”“蒙古族长调民歌”“蒙古族搏克”等多项民俗、艺术被列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多个蒙古族地区被列为生态自然保护区,有鄂尔多斯市乌审旗蒙古族文化生态保护区、阿拉善盟额济纳旗土尔扈特蒙古族文化生态保护区、青海省德都蒙古文化(海西)生态保护实验区等。境外蒙古国视在本国建立人道的公民民主社会为崇高目标。曾长期实行计划经济。1991年开始向市场经济过渡。1997年7月,政府通过“1997-2000年国有资产私有化方案”,蒙古国实行经济开放政策,截止2022年,蒙古国国内生产总值157亿美元。

族称

蒙古族最初是北方诸部落中的一个以东胡为族源的部落所使用的名称,即室韦诸部下的“蒙兀室韦”。“蒙兀”是蒙古一词最早的文言文译写,见于《旧唐书·北狄传》。在宋、辽、金时,史籍上有“蒙骨”“萌古”“朦骨”“萌骨""蒙古里”“盲骨子”等译称。写作"蒙古"初见于宋代《三朝北盟会编》所引《炀王江上录》。13世纪初,以成吉思汗为首的蒙古部落统一了蒙古地区诸部,并逐渐吸收和融合了聚居于漠北地区的其他部落,“蒙古”一词由部落名称正式演变成蒙古民族的名称。

“蒙古”一词是本音“忙豁勒”的音变,其含义存在争议,南宋彭大雅认为“银曰蒙古”;日本学者白鸟库吉认为有“永恒长存”的意义;蒙古国学者瑞臣·克哈达班认为蒙古(Monggol)是“永存不朽”(Mongke)与“中心”(Gnol)二字拼合而成,意为“永存的中心”;中国学者额尔登泰乌云达赉和阿萨拉图从蒙古本音“忙豁勒”加宗教信仰提出“蒙古”是“长生之部落”之义;学者戈瓦认为“蒙古”一词由长生加火构成,含义为“永恒之火”。另外,波斯史学家拉施特在其巨著《史集》中则认为“蒙古”最初是突厥语,原意是“孱弱、淳朴”;《多桑蒙古史》也称“蒙古云者,犹言简朴而孱弱也。”

族源

早期游牧民族

从考古发掘资料来看,从旧石器时代开始,就有人类活动生活在蒙古高原夏商周时期,汉文史籍中开始记载北方的游牧民族。夏朝,北方有荤粥;商代,出现鬼方、土方等;周代,主要有。春秋战国时期,北方主要有戎、狄,东北有林胡和楼烦。蒙古地区西部的匈奴,东部的东胡两个部落联盟始见于战国时期。

溯源东胡

蒙古族的族源多数学者认为出自战国时期的东胡。东吁王朝,是包括同一族源、操有不同方言、各有名号的大小部落的总称。他们“在匈奴东,故曰东胡”(《史记·匈奴列传》),居住西拉木伦河(今内蒙古自治区境内西刺木伦河)、大凌河老哈河等诸河流域。公元前209年,东胡被匈奴冒顿单于所破,受匈奴人统治达3个世纪之久。公元1世纪末2世纪初,汉朝击破匈奴,东胡人的一支鲜卑族自潢水流域转徙其地,鲜卑至此开始强盛。4世纪中叶,居住在潢水、老哈河流域一带的鲜卑人的一支,自号“辽朝”,居于兴安岭以西(今呼伦贝尔市地区)的鲜卑人的一支则称“室韦”。室韦与契丹、鲜卑、东胡同属蒙古语系。蒙古,是室韦人的一支,《旧唐书》称作“蒙兀室韦”,《新唐书》称作“蒙瓦”。“蒙兀”“蒙瓦”,是“蒙古”的同名异译,是室韦五部落之一大室韦部的一个成员。

史籍传说

在蒙古族中流传着很多族源传说。主要讲述本氏族、部族及部落始祖的来历、起源以及谱系等。蒙古史籍记载的主要的族源传说有“额儿古涅-昆”和“苍狼与白鹿”的传说。

额儿古涅-昆

额尔古捏-昆传说传说出自拉施特的《史集》,说大约两千多年前,称为蒙古的部落与另一个称为突厥的部落产生内讧,发生了战争。蒙古部落战败,仅剩两男两女,他们逃到一个叫额尔古捏-昆(峻岭之意)的地方避难。这两家人叫捏古思和乞颜,他们在这里长期繁衍生息,分出很多分支,形成了蒙古各部落,后来,随着人口增多,额尔古捏-昆容不下许多人了,大家通过烧火溶山,获得了铁,也开辟了通道,从山谷走向了原野。

苍狼与白鹿

苍狼与白鹿的传说见于《蒙古秘史》,说成吉思罕的祖先是奉天命而生的孛儿帖赤那(苍狼)和妻子豁埃马阑勒(白鹿)一同过腾汲思海来至鄂嫩河源头的不儿罕山(今肯特山)前住下,生子名巴塔赤罕,后传至第十代后裔脱罗豁勒真伯颜,他和妻子孛罗黑臣豁阿生了两个儿子,叫都娃锁豁儿和朵奔蔑儿干。史料从朵奔蔑儿干娶妻阿兰豁阿开始,事迹趋于翔实,朵奔蔑儿干和阿阑豁阿生了别勒古讷台和不古讷台二个儿子,朵奔蔑儿干死后,阿阑豁阿寡居时又生了三个儿子,分别是不忽合答吉、不合秃撒勒只、孛端察儿蒙合黑。原来两个儿子怀疑后三子是母亲同仆人所生,他们的母亲阿阑豁阿说,每夜有个透明的黄色人透光而入,抚摸我的腹部,那光透入我的腹中,这神人所出的儿子是上天的儿子。阿阑豁阿死后,三个小儿子的子孙组成了尼伦氏,因是神人的后裔,故称“纯洁出生的蒙古人”。其五子孛端察儿蒙合黑是成吉思汗的十世祖,其后代称为孛儿只斤氏

历史沿革

蒙古兴起前时期

额尔古纳河(唐朝称望建河)东岸地区,是蒙古部的历史摇篮。室韦人西迁之前基本上是一个森林狩猎部落。大约在公元7世纪,室韦部开始向蒙古草原迁移,经历了和突厥人及其他各民族相结合的过程。公元8世纪,进入漠北的室韦人受突厥、回鹘影响进入了阶级社会。9世纪中叶回纥汗国崩溃,大量室韦人进入草原。公元11世纪,他们结成了以塔塔儿为首的联盟,强大一时。因此“塔塔尔族”或“鞑靼”(音达达)曾一度成为蒙古草原各部的通称。西方社会通常就将蒙古泛称为鞑靼。宋、辽、金时代,漠北的蒙古部统称为黑鞑靼,内蒙古地区的汪古部为白鞑靼。有时鞑靼也泛称中原地区北方各民族。12世纪,室韦蒙古部散布在今鄂嫩河克鲁伦河土拉河的上游和肯特山以东一带,并分衍出乞颜、札答兰、泰赤乌等许多部落。蒙古部之外,在蒙古草原和贝加尔湖周围的森林地带,通过各部落间的战争和兼并,还有塔塔儿、篾儿乞、克烈、乃蛮等较大部落集团,他们之间多次相互攻伐。辽、金统治者为保障边境安全也采用分化政策,阻止室韦-鞑靼人形成统一力量。

蒙古帝国建立前,蒙古高原各部大小不等,经济文化发展也不平衡。牧民从事畜牧,逐水草进行四时迁徙,居住在森林地带的主要从事渔猎。公元11世纪未和12世纪的一百多年间,蒙古社会随着生产力的提高,原来氏族制的平等关系迅速被阶段关系所取代。其社会组织,分为贵族、属民、奴隶。贵族们经常进行掠夺战争,以维护对属民和奴隶的统治,也便自然形成了若干个部族首领和贵族家族的联盟,这种联盟的首领被称为“汗”或“可汗”。

大蒙古国时期

12世纪未,金朝衰落,已无力控制漠北的局势。1205年,以成吉思汗为首的蒙古部统一了漠北各部,结束了自12世纪初蒙古地区几大部落争战的混乱局势。1206年在鄂嫩河(今鄂嫩河)畔召开了忽里勒台(大聚会),铁木真被各部贵族推戴为全蒙古的大汗,号成吉思汗,国号元朝”。成吉思汗以也克蒙古为核心,将族属不同、方言各异、社会发展不平衡的的各部统一在一个政权下。形成了具有共同地域、共同语言、共同心理认同的民族共同体。从此,“蒙古”由部落名称变成为民族名称。此时蒙古国控制了东起兴安岭,西至阿尔泰共和国山,南达阴山山脉,北连贝加尔湖的广大地区。

为了实行有效的统治,对内控制,对外掠夺,成吉思汗采取推行千户制,组编全蒙古部众,把他们分配给宗亲和功臣;扩建护卫军;建立必要的司法、行政制度;创制蒙古文字等措施,初步建立和完善了各项政治和军事制度,把蒙古国完全置于自己和自己家族(黄金家族)的直接控制之下。千户制使蒙古国的所有成年男子都变为“上马则备战斗,下马则屯聚牧养”。

为了获得更多的属民和财富,成吉思汗发动了大规模的对外军事征伐活动。1205年、1207年、1209年攻西夏;1211年和1215年大举向金进攻,占领中都(今北京);1219年发动第一次西征,摧毁了中央亚细亚许多城市,版图扩展到中亚地区和南俄。1227年征灭西夏时成吉思汗病逝于甘肃清水。随后的孛儿只斤·窝阔台和蒙哥汗继续进行征伐活动,先后灭西夏、金和其他政权,征服了中亚和欧洲部分地区。所征服的土地分给成吉思汗的儿子孛儿只斤·术赤察合台汗国、窝阔台以及成吉思汗孙,孛儿只斤·拖雷之子孛儿只斤·旭烈兀,这些封地先后建立了钦察汗国、察合台汗国、窝阔台汗国、伊利汗国。四大汗国均通过接受当地被统治民族的文化来维持其统治。此时,元朝是一个极其复杂的政治联合体,四大汗国在名义上承认孛儿只斤·蒙哥的宗主地位。其领土东起今东北地区,西迄俄罗斯,南至今伊拉克伊朗、阿富汗,北面至北极

蒙元时期

1260年,蒙哥汗的长弟孛儿只斤·忽必烈作了大汗,把统治中心由漠北的和林迁至燕京(后称大都,今北京市)。1271年改大蒙古国号为“元”,1279年,灭南宋,统一了全国。

元代,蒙古地区被分封为许多封建领地,分属于岭北、辽阳市甘肃省三行省和中书省。同时在蒙古草原地区又实行宗王出镇漠北制度。蒙古族的社会组织和阶级结构变化不大,诸王封地和千户是其基本的行政和军事单位,“阿寅勒”(个别家族)还是最基本的生产和生活单位。元朝的蒙古族主要居住在大漠南北的草原上。蒙古的部分上层人物在中原作官,一部分士兵轮番镇戍中原,后来有一些人则定居内地。

由于元朝的统一,政治中心南移,蒙古地区与内地的交往密切,蒙古族的经济生活和文化有了很大提高。畜牧业为历代蒙古大汗所重视,从被征服的游牧民族那里获得了新的牲畜品种,学到了新的生产技术和经验。元代的官牧场进一步发展,分布在大漠南北以及远至云南省高丽等水草丰美之处。军事屯田也大为发展,内蒙古地区地区的农业逐渐扩展到漠北地区,一部分蒙古族人民学会了耕种,从畜牧业转到农业或兼营农业。这时期在大漠南北地区兴建了许多城镇,有的是早期蒙古国的首都;有的是军事重镇;有的是诸王、贵戚在封地修建宫室而形成的城镇。这些城镇是草原上的政治中心,也是手工业和商业中心。色目商人和内地商人把西域及内地的各种生活用品、奢侈品运到大漠南北出售,有些色目人结交权贵,逐渐取得垄断商业,操纵贸易,甚至帮蒙古权贵代放高利贷。这时期商业繁荣并不是大量牧业人口生活水平高涨的结果,随着元朝政权的崩溃,商业和它所附丽的城市一起也衰落了。

至14世纪末,四大汗国因各种原因也先后灭亡,这些蒙古人逐渐吸收了当地民族的文化,融入了当地民族。

北元明朝时期

元在中原的统一王朝灭亡后,北徙草原仍自称“大元”或“大蒙古”,国号依旧,史称“北元”。蒙古封建主与明朝形成长期对峙的局面。蒙古内部也陷入了长期封建主互争雄长,割据与统一相捭阖的状态。蒙古大汗的实力大为低落,常沦为封建主争霸的工具,但蒙古内部很强的正统观念让成吉思汗家族的北元政权传了23位大汗,一直延续到1635年,亡于后金,几乎同明朝相始终。北元初期二十年仍保留着元朝的政治制度,北元初的三位大汗都有汉文年号。元廷北徙之后,由一个统一多民族的中央王朝转化为蒙古游牧政权,加上北徙汉人的南归,原来的政治制度失去了基础,蒙古旧制逐渐占据主导地位。至达延汗取消残留的元朝官号,凌驾于诸王封地之上的中央集权制政权基础被清除。

明初有数十万蒙古族分布在北京、南京、河南省河北省云南省等地区,之后明朝同北元的战争中又俘掳、收降或迁徙数十万兵民于塞内,他们被编入明朝的户籍和兵籍,被分散到各地,并令他们改汉姓,改服装。由于长期杂居和同化,内地的蒙古族基本上融合到汉族和其他民族之中。个别地区,蒙古族还保持着民族特点,如云南通海县现在还聚居着5千多人。明朝时期在辽东西部、内蒙古地区南部、甘肃省北部和哈密市一带先后设置了蒙古卫所20多处,各卫所长官由蒙古封建领主担任。16世纪中叶以后,原驻牧于哈拉哈河两岸及克鲁伦河附近的东部蒙古本部中的喀尔喀部逐渐向漠北迁移,形成为札萨克图汗、土谢图汗、车臣汗等三大部(清雍正三年,又从土谢图汗部分出赛音诺颜汗部,统称喀尔喀四部),是为漠北蒙古;蒙古本部的其他部分仍留居于原地,形成了漠南蒙古。1571年,明朝封漠南蒙古右翼领主为俺答汗。漠南蒙古左派则继续与明朝处于对立状态。漠西蒙古瓦剌部(卫拉特)在16世纪时分为准噶尔汗国(绰罗斯)、杜尔伯特、土尔扈特、和硕特汗国四部。明末(1630年),土尔扈特部受到准噶尔部的威胁移牧于今伏尔加河下游,清乾隆三十六年(1771年)伏尔加河东岸的部众挣脱了沙俄的奴役,返回中原地区,留在伏尔加河西岸的部众即是现在的俄罗斯卡尔梅克人的祖先。和硕特部向东南迁徙,移牧于青海省,并趁西藏自治区内乱兴兵入藏。

畜牧业仍是蒙古社会的主要经济方式,与元朝时期相比生产技术没有太大改进。城市手工业、商业贸易及农业基地因连年封建战争的破坏,毁废尽。自达延汗统一东部蒙古地区之后,畜牧业得到发展。“俺答封贡”后,明蒙之间的贡市贸易得到恢复,蒙古地区的牲畜大量用来与明朝贸易,换取所需的手工业品和农产品。生活在内地的蒙古人则主要从事农业。

17世纪初,沙俄利用多种方式侵略蒙古地区。1607年,厄鲁特蒙古和鞑靼蒙古人民共同组成了5000人的队伍,消灭了入侵中国西北边疆的200多沙俄哥萨克骑兵侵略军。俄罗斯帝国侵略者又妄图拉拢蒙古各部首领“归附俄罗斯”,被各部爱国首领将劝降的“使节”赶出蒙古包

清朝时期

1636年前后,内蒙古地区16个部49个封建主归属于后金(清)。1688年(康熙帝二十七年),喀尔喀蒙古不敌准噶尔汗国部噶尔丹,率众南下投清,1696年清军击溃噶尔丹的军队,喀尔喀蒙古返回原牧地,喀尔喀蒙古成为清朝的组成部分。1697年,青海蒙古全部投附清朝。同时,沙俄的侵略伸进了中国新疆厄鲁特蒙古地区,并收买和策动厄鲁特准噶尔部贵族噶尔丹等对青海蒙古、漠北蒙古和漠南蒙古发动侵袭,清朝多次用兵,在1776年平定了准噶尔少数贵族的叛乱,重新统一了蒙古族地区。

清代,在蒙古原来的大小封建领地“兀鲁斯”“鄂托克”的基础上,清政府参照满族的八旗制,在蒙古地区实行盟旗制度。旗有扎萨克旗、总管旗和喇嘛旗。扎萨克旗是蒙古地区基本军事和行政单位,又是皇帝赐给旗内各级蒙古封建主的世袭领地。内蒙古地区49旗的扎萨克既处理旗内的各项行政事务,也是一旗的最高军事长官。漠北、漠西、青海省等地的扎萨克则没有军事权力,其军队由清政府派往各地的将军、大臣驻防。漠南49旗由清廷分别指定若干旗分头会盟。漠北和漠西地区仍以蒙古大部落为单位,单独会盟。此盟旗制度一直延续到民国时期。总管旗和喇嘛旗是清廷的直属领地,不设扎萨克,不实行会盟。

清代到十九世纪初期,由于清朝的大统一,蒙古地区先后出现了一个半世纪的和平安定局面。清廷给予蒙古王公很高的政治待遇,在蒙古地区实行封禁政策,保护牧场。加之全国和蒙古地区经济上的交流和调剂,蒙古社会经济得到发展。大部分地区,特别是内蒙古地区,已发展为畜牧业为主兼具农业、手工业和商业的多种经济结构。发展缓慢的地区,也呈现出多种经济的萌芽。

进入十九世纪后,清廷统治日趋腐朽,中国封建社会愈加落后。蒙古地区在黄教的束缚和长期封禁下处于愚昧落后的状态,人民生活贫困。第一次鸦片战争以后,蒙古贵族的腐朽和蒙古骑兵的落后暴露无遗。蒙古贵族地位逐渐下降,清朝开国以来以满蒙联盟为基础的政权转变为以满汉地主阶级联盟为主的政权。随着外国资本主义的入侵,蒙古族地区也逐渐沦为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帝国主义在蒙古地区获得种种特权,使蒙古地区的封禁政策也名存实亡。一些蒙古王公在帝国主义的拉拢收买下,离心倾向加强。

鸦片战争后,蒙古族各阶层人民为抵抗外来侵略,积极投入到反帝爱国斗争。1841年10月,英军进犯浙江镇海,两江总督裕谦率军誓言坚守,至英军攻入城内时,投池自尽,以身殉职。1859年6月,英、法侵略军进犯大沽口,驻守在那里的2000多名蒙古族骑兵在僧格林沁的指挥下,不顾清朝政府的卖国投降命令,奋起自卫还击,获得近代以来清军抵抗外国侵略军取得的最大一次胜利。1871年,土尔扈特蒙古族人民自动供应驼马,支援清军抗击俄罗斯联邦武装力量。1900年,义和团运动迅速扩展,深受西方传教士侵略之害的蒙旗,也普遍掀起了反洋教斗争。

太平天国运动时期,蒙古族人民掀起了反封建统治阶级的斗争。1858年,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乌审旗爆发了由贫困牧民丕勒杰等领导的“独贵龙”运动,反抗苛捐杂税和兵差徭役。此后,在内蒙古西部地区,蒙古族人民都以“独贵龙”的形式与统治阶级展开斗争。内蒙古东部有蒙古族白凌阿领导的汉、蒙古等各族人民在义县朝阳市发起的起义运动,至1868年2月,白凌阿不幸被捕,历时九年的东北地区各族人民反清大起义才终于失败。博克多汗国西部蒙古牧民在西北回民反清起义影响下,乘机组织起来打击了王公贵族势力。这一时期还发生了汉族劳动人民反抗蒙古王公残酷压榨的斗争,这是蒙古社会阶级斗争的一个独特内容,1850年汉族农民吴保泰、王柏龄发动的反对王公加租的斗争,1853年汉族佃农孟玉龄、霍义领导的抗租武装斗争。1890年发难于昭乌达盟敖汉旗的金丹道起义,是一次大规模的武装起义,由于长期的民族隔阂,也由于金丹道组织本身的迷信落后,起义队伍把仇恨扩大到蒙古族普通劳动人民。这次起义打击了各种反动势力,但由于历史局限,也给蒙汉劳动人民之间造成了不利的影响。1900年,内蒙古自治区科尔沁草原上爆发的由刚布、桑布兄弟领导的图合木起义使封建王公极为恐慌,蒙古族人民敢于起来逼死王爷,对历来存在于蒙古社会的封建特权制度是一次沉重的打击。

近代时期

辛亥革命时期,由于蒙古地区长期封禁造成文化上的隔阂,再加上资产阶级民主革命提出的“驱逐鞑虏、恢复中华”的民族主义口号影响,除极少数蒙古族知识分子响应和参加外,蒙古各阶层都没有响应革命,各盟旗的蒙古王公为保护自己在清朝获得的封建特权,极端仇视革命。北洋政府蒋介石为首的国民党政府,继续实行民族压迫,推行在蒙古地区建省设县和剥夺蒙古土地的政策,也引起蒙古族人民的反抗,蒙古部分王公上层多次发动“独立”“自治”的活动。沙俄自第一次鸦片战争后,就通过一系列不平等条约侵占了中原地区大片领土,攫取了各种特权,控制蒙古地区的经济命脉。辛亥革命时期,俄罗斯帝国趁机勾结和支持少数封建上层和喇嘛活佛哲布尊丹巴等在蒙古地区策动所谓“独立”“自治”,1911年10月10日武昌起义爆发后,沙俄借保护领事馆名义派出千余名俄罗斯联邦武装力量进驻乌兰巴托(今乌兰巴托),配合独立活动,11月30日,博克多汗国宣布“独立”。1915年6月,北洋政府通过和沙俄谈判,外蒙古改称自治,承认中国的宗主权。1917年沙俄覆灭,1919年11月22日,北洋政府发布政令,取消外蒙古“自治”。1924年11月,在苏联的支持下,蒙古人民革命党宣告成立蒙古国。此时民国政府不予承认,1946年1月5日,根据蒙古人民共和国公民投票结果,民国政府按照中苏签订的《中苏友好同盟条约》承认外蒙古独立

辛亥革命时期,北洋政府为了换取日本帝国主义的支持,出卖了蒙古地区的大量权益。辛亥革命后,日本帝国主义加紧侵略中国东北和东蒙古地区。拉拢蒙古王公上层,欺骗蒙古族人民群众,鼓吹“抑汉扬蒙”。20世纪30年代初,内蒙古自治区大部分地区沦为日本帝国主义的殖民地。他们网罗蒙、汉奸头目,如德穆楚克栋鲁普(即德王)、李守信、王英等,建立傀儡政权,对沦陷区蒙、汉各族人民进行大肆掠夺和搜刮财富。

辛亥革命时期,蒙古族人民展开了以保护牧场和反夺地的反抗北洋军阀的斗争。席尼喇嘛(乌勒吉吉尔格勒)领导的乌审旗“独贵龙”运动于1912年和1914年先后在后套地区和达拉特旗爆发了反对王公出卖旗地、苛捐杂税和官差徭役的斗争。朝阳市、绥东、建平县等地的蒙、汉各族人民也掀起了抗捐抗税斗争。1919年“五四运动”爆发后,北京蒙藏学校的蒙古族学生积极参加这场运动,并返回家乡广泛宣传。中国共产党成立不久,李大钊、赵世炎等人经常到蒙藏学校宣传革命理论,1924年,吸收多松年李裕智、乌兰夫、吉雅泰等蒙古族先进分子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并在北京蒙藏学校组成了蒙古族的第一个党支部。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在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察哈尔省、热河等地建立了共产党的工作委员会。第一次国内革命战争失败后,许多蒙古族共产党员和革命志士如多松年、李裕智等惨遭杀害。1929年,在东部地区爆发了嘎达梅林反对蒙古王公贵族勾结东北军阀出卖土地的斗争。

抗日战争时期,党领导内蒙古自治区蒙、汉各族人民在鄂尔多斯市大青山地区开展抗日斗争。抗战胜利后,蒙奸补英达赖等在锡林郭勒盟西苏尼特旗成立了所谓“内蒙古共和国临时政府”。乌兰夫等同志在发动群众的基础上,召开了内蒙古人民代表大会,解散了“临时政府”,1945年11月在张家口市召开了内蒙古各盟旗代表会议,成立了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1946年4月3日在承德市召开了自治运动统一会议,撤销“东蒙古自治政府”,成立了内蒙古自治运动联合会东蒙总分会和兴安省人民政府。1947年5月1日,正式成立了内蒙古自治区。解放区各盟旗普遍建立了民主政权,封建特权被废除,各族人民享有民族民主和平等的权利。

由于国外帝国主义、国内反动统治阶级和蒙古族内部统治势力的残酷掠夺和压迫,民国时期蒙古族地区生产严重衰退,各族人民生活极端贫困,人口急剧下降。如内蒙古土默特旗,1939年有4.8万人,到1946年只剩下2万人。

人口与分布

人口

根据中国政府历年的人口普查统计,蒙古族人口1953年为1462956人,1964年为1973192人,1982年为3411347人,1990年为4802407人,2000年为5813947人,2010年为5981840人。2020年第七次人口普查统计,中国境内蒙古族的人口数为6290204人,在中国56个民族中位于汉、壮、维吾尔、回、苗、满、彝、土家、藏之后,列第十位。蒙古族主要聚居区在内蒙古自治区,全区2020年蒙古族有424.8万人。其次辽宁省67.8万,河北22.6万,吉林16.9万,新疆16.9万,北京12.3万,黑龙江省11.2万,青海10.2万。这8省(区、市)的蒙古族人口占全国蒙古族总人口的93%。

境外蒙古族主要分布在蒙古国俄罗斯。蒙古族是蒙古国的主体民族,约占蒙古国总人口的80%,约为272万人(2023年1月)。全世界蒙古族约为1000万人。

分布

中国境内蒙古族主要居住在内蒙古自治区和新疆、辽宁、吉林省、黑龙江、甘肃省青海省河北省等省、自治区的各蒙古族自治州、县。此外,还有少数蒙古族聚居或散居在宁夏回族自治区河南省四川省云南省、北京等省、市、自治区。境外喀尔喀蒙古人主要分布在蒙古国。布里亚特、卡尔梅克、图瓦、阿尔泰蒙古人主要分布在俄罗斯

蒙古族主要生活在蒙古高原,大致包括今内蒙古自治区、蒙古国和俄罗斯的部分地区。蒙古高原平均海拔在1000米以上。大漠位于高原中部,横亘于今蒙古国南部和中国内蒙古自治区北部一带,西起天山东侧,东达兴安岭西麓,长约2000公里,宽约1000公里,地表是由粗砂砾石构成的不毛之地,植被很少。大漠南北均为广阔的草原,其间有许多河流和湖泊,还有部分沙地。蒙古高原西面是海拔3000余米的阿尔泰共和国山,西北东萨彦岭和唐努山,东面有从东北向西南走向的大兴安岭山脉,绵亘800余里,将蒙古高原与松嫩平原分隔开来。蒙古高原水系基本上属于内陆性质。漠北的色楞格河及其支流鄂尔浑河是当地的最大水系,高原的北部有浩的贝加尔湖,西北有乌布苏湖,大小湖泊星罗棋布。蒙古高原地区基本属大陆性温带草原气候。山区林木茂盛,河流、湖泊中盛产各种鱼类,野生动植物资源非常丰富。草原地带适于放牧。

漠南内蒙古自治区位于中国北部边疆,东西长约2400公里,南北最大跨度1700多公里。总面积118.3万平方公里。横跨东北地区华北地区西北,外与俄罗斯蒙古国接壤,边境线4200多公里。地貌以高原为主,大部分地区海拔在1000米以上,东部是大兴安岭林海,南部是嫩江平原、西辽河平原和河套平原,西部是腾格里、巴丹吉林沙漠乌兰布和沙漠,北部是呼伦贝尔市锡林郭勒草原。气候属温带大陆性季风气候,夏季气温在25℃左右,冬季中西部最低气温低于-20℃,东部林区最低气温低于-50℃。河流有黄河额尔古纳河嫩江西辽河四大水系。湖泊较大的有呼伦湖、贝尔湖乌梁素海等,盛产鲤、鲫、银鱼等鱼类,吉兰泰盐场是中国最大的机械化湖盐场。全区草原面积达8700公顷,畜群以羊、牛为主,其次为马、骆驼等。可利用耕地为549万公顷,人均耕地面积0.24公顷,居中国第一,主要农作物有小麦、糜子、莜麦等,河套平原是中国三大甜菜产区之一。全区森林面积居中国首位,大兴安岭占中国森林面积的1/9。已经探明的矿产资源有煤、铁、铬、锰等92种。内蒙古自治区山林中和草原上出产贵重皮毛,名贵药材,木耳、蘑菇、黄花菜等均畅销国内外。

截至2022年,内蒙古全区有国家级自然保护区29个,自治区级自然保护区64个,自然保护区面积1294.7万公顷。另外,中国多个蒙古族地区被列为生态自然保护区,有鄂尔多斯市乌审旗蒙古族文化生态保护区、阿拉善盟额济纳旗土尔扈特蒙古族文化生态保护区、青海省德都蒙古文化(海西)生态保护实验区等。

语言文字

语言

蒙古语属阿尔泰语系蒙古语族,中国蒙古族分中部内蒙古自治区(察哈尔)方言、西部卫拉特方言、东北部巴尔虎-布利亚特方言三种。其中内蒙古方言使用人数最多,占中国蒙古族人口90%以上。一部分蒙古族兼通汉语,居于新疆、青海等地的蒙古族,兼通杂居地区的维吾尔语哈萨克语、藏语等。

境外蒙古国使用喀尔喀方言,也是蒙古国的官方语言。

文字

蒙古族原来无文字。13世纪初,蒙古族在仿照回鹘文字母基础上创制了自己的文字。元朝孛儿只斤·忽必烈命西藏喇嘛八思巴用梵藏文字母创制蒙古新字,俗称“八思巴字”或“蒙古方块字”,元朝时是“国字”,由于“八思巴字”学习使用比较难,元亡后基本不再使用。回鹘式蒙古文仍是蒙古人普遍使用的文字。14世纪初,蒙古学者却吉•斡斯尔对古回鹘式蒙古文字进行了改革,成为至今通用的、规范化的蒙古文字。新疆地区使用卫拉特方言的蒙古族,在17世纪中叶,札雅•班第达根据卫拉特方言对通用的蒙古文字加以改制,使卫拉特方言标音准确,被称为“托忒•必扯克”(意为精确的文字),也称为“陶德”(托忒)蒙古文。近现代,蒙古族主要使用回鹘式蒙古文,新疆地区蒙古族使用托忒文。

境外蒙古国在1941年,开始依据基里尔字母进行变革,创制并推行了基里尔字母蒙古文。1990年后,蒙古国民族意识复兴,回鹘式蒙古文逐步恢复使用。

宗教信仰

蒙古人最原始的宗教信仰是孛额,即萨满教。成吉思汗统一前,部分突厥部落或突厥化的蒙古部落信奉基督教聂思脱里派(唐朝景教)。成吉思汗及其子孙四处征伐,随着征服地区的扩大,蒙古贵族接触到了佛教、基督教、伊斯兰教道教等各种宗教,他们对这些宗教采取了"兼容并蓄"的宽容态度,使宗教职业者为自己的统治服务。蒙古贵族对各种宗教也各有偏好。西方各汗国的蒙古人受周围穆斯林民族的影响,普遍信仰伊斯兰教。元朝的皇帝和贵族大多数崇奉藏传佛教,明代,藏传佛教格鲁派传入蒙古后,成为蒙古族的全民信仰。

萨满教

萨满教是阿尔泰语系各民族普遍信奉的一种原始原始宗教。蒙古人认为天、地、日、月、高山、水、火等万物都有神灵,最高神灵称之为“蒙哥腾格里”(腾格里),它是一切可见和不可见事物的创造者。腾格里和人之间的沟通者为巫师,蒙古人称孛额,相当于满-通古斯语族各民族中的萨满,其教即萨满教。除自然崇拜外,蒙古人还有图腾崇拜、鬼魂崇拜、祖宗崇拜等,这些都是萨满教的主要信仰。从10世纪中叶开始,蒙古开始向阶级社会过渡,萨满教强化了君主观念,为统治阶级所用。元朝,萨满教受到各种宗教文化的影响,但这些宗教都没有在蒙古大众中生根,普通蒙古人依然信仰萨满教。明代格鲁派佛教传入蒙古后,俺答汗下令禁止信仰萨满教,萨满教开始衰落。清代藏传佛教在蒙古地区广泛传播,占据了统治地位,但佛教在传播过程中为适应蒙古地区的特点,在一些仪式、仪规方面还采用萨满教的形式。内蒙古地区的“祭敖包”和青海蒙古的“祭海(青海湖)”都是萨满教的习俗,只是与佛教结合起来。一些萨满世代传承,继续跳神作法,直到近现代还进行宗教活动。

佛教

成吉思汗时期,蒙古开始与中原的佛教和道教接触。蒙古贵族对佛、道都加推崇。蒙哥汗时进行两次佛道辩论,佛教逐渐占据上风。孛儿只斤·忽必烈尊奉藏传佛教萨迦派八思巴喇嘛为帝师,藏传佛教(红帽派,简称红教)在蒙古上层社会中传播,蒙古地区民间主要还是信仰萨满教。

元亡后,吐蕃僧人仍在蒙古地区活动。蒙古贵族都有自己信奉的喇嘛、国师等。孛儿只斤·巴图孟克平定右翼叛乱后,蒙古势力进入青海省甘肃省等地,蒙古人与宗喀巴在15世纪初创立的格鲁派(因该派僧人戴黄色僧帽,俗称黄教)建立了联系。1578年,俺答汗与黄教首领索南嘉措在青海相会,互赠尊号,俺答汗封索南嘉措为达赖喇嘛,并决定皈依佛教。令右翼各部停止尊奉萨满教,还选派一批蒙古贵族和平民受戒,出家当喇嘛,使黄教开始在蒙古右翼诸部中传播。俺答汗死后,黄教上层认定俺答汗孙木台吉之子为云丹嘉措,巩固了黄教在蒙古的地位,同时加强了黄教在西藏自治区的政治宗教地位。黄教在蒙古左派诸部也迅速传播,16世纪末,黄教传入漠北的喀尔喀部,17世纪初,漠西的卫拉特部也接受黄教。明廷对俺答汗以及蒙古人皈依佛教也采取了积极支持的政策,给予各种便利和经济帮助,试图用佛教感化蒙古,减少对明朝的侵扰。黄教对蒙、藏、汉思想文化交流发挥了一定的作用。

清代,清廷尊崇黄教,优礼蒙古喇嘛,以此笼络蒙古各部,黄教在蒙古地区的传播达到鼎盛时期。至19世纪末在内蒙古地区的寺庙达到1200余座,外蒙古700余座。蒙古社会大量财富用于供养喇嘛、朝佛和布施。蒙古每家有二丁者必有一丁出家当喇嘛,三丁则有二丁出家。喇嘛不事生产,寄食而生,使蒙古地区人丁不旺,生产的衰退和佛事消费严重影响了蒙古社会经济的发展进步。黄教无孔不入地渗入蒙古人民的思想和生活,也影响了蒙古的风俗习惯、史学、文学、艺术等。

民国时期,民国政府和日伪政权都对黄教制订了一些程度不同的限制和改造措施。近现代,随着蒙古地区和内地的联系加强,进步思想和文化传入蒙古地区,黄教在蒙古青年中的影响逐步下降,开始走向衰落。

民族文化

社会组织

北魏时期,室韦部落社会部落已处在原始社会末期。隋唐室韦鞑靼人从突厥、回鹘人学到了先进的游牧生产技术,使私有制进一步发展,蒙古社会贫富分化,产生了阶级。受游牧生活条件所限,其社会处在家庭奴隶制阶段。12至13世纪,草原游牧部落社会分为贵族(那颜)、属民(哈刺出)和奴隶(孛斡勒)三个阶层。草原游牧人最基本的生产和生活单位是“阿寅勒”(个别家族)和“古列延”(众多个阿寅勒)。一个古列延形成新的氏族,即斡孛黑,其内部包括了统治家族成员、被统治的属民和奴隶。他们来自不同氏族、不同社会地位的个体家庭群。室韦贵族们为占有更多的属民和奴隶,不断发起战争,更强大的部落集团形成部,在部的基础上产生了忽里台和汗,忽里台是贵族议政的盟会和决策机构,由部落统治家族内举行忽里台推举出来的首领,称作“汗”。13世纪,漠北一些大部落的汗,统辖着人数众多的部落,这些部落被称为“兀鲁思”,也是蒙古的基本社会组织。

大蒙古国的建立标志着封建领主制的确立,形成了以大汗为最高封建领主的等级制阶梯。蒙古也受到被征服地区的各种文明社会的影响,其统治方式也逐渐适应这些地区的状况。但蒙古族本身的社会制度没有显著变化,蒙古贵族利用政权的力量,用蒙古旧俗管理蒙古人。这时属民被称为爱马,异姓封建主成为千、百户长,可以世袭统领。随着封建主子孙的繁衍,爱马的数量增多,所辖人口越来越少,爱马逐渐成为蒙古社会最基本的社会组织。

明代,元朝统治势力退往蒙古草原,恢复为单一游牧经济的民族政权。许多北徙的元朝官吏也掌握着大量军队和人口,这些官吏的属众形成的地域性组织称作鄂托克。弘治以后,达延汗统一蒙古,拥有全部领地和属民。鄂托克作为一种社会组织形式保留下来。阿寅勒仍是蒙古社会最基本的生产和生活单位,若干个阿寅勒构成一个爱马,一个或若干个爱马构成一个鄂托克,若干个鄂托克构成一个万户,亦称兀鲁思。鄂托克和万户的首领也是本家族的宗主,相互都有血缘关系。因此,北元时期没有地缘性的行政组织,只有蒙古内部在分封制下大小不等、由某个家族统治下的属民团体。黄教传入后,拥有土地和属众的上层喇嘛也成为新的领主。

清前期,蒙古社会仍然是农奴制社会,王公贵族和僧侣封建主是封建领主,阿勒巴图(箭丁、随丁、庙丁、度牒丁)、私属民(庄丁、陵丁)和奴仆是被统治者,阿勒巴图是牧民中人数最多的阶层,是赋税的承担者。清中期以后,随着蒙古地区封闭性被打破,流民大量迁入,农业发展,农区出现地主和农民阶级,牧区出现牧主和牧户阶级,他们之间的人身依附程度降低了,给蒙古社会带来了阶级关系的新变化。

生产

采集渔猎

公元5世纪以前的蒙古人先民生活在黄河、森林之畔,还处在原始社会时期。这时他们以渔猎为主,采集为辅。利用简单的石制工具采集天然植物和捕捉动物为食。转向畜牧业之后渔猎也并未放弃,狩猎是游牧经济的重要补充,还可以练习骑射,每年秋季都会进行大规模的狩猎活动。近水居民则兼事渔捞。

畜牧业

公元5-6世纪,蒙古人先民开始了从渔猎向畜牧业过渡。直到公元8世纪初,蒙古部落的畜牧业还不很发达。公元9世纪起,畜牧业的生产技能提高,马、牛、羊等已分散放牧。对倒换牧场、合理放牧、牲畜疫病的防治等知识已有了不同程度的了解。

成吉思汗建国后,社会稳定,严令保护草场,并开辟新的草场,畜牧业得到发展。北元时期,畜牧业还大量用来与明朝贸易。由于蒙古地区战争频繁,大量男子服兵役、差役,以及黄教传入后,许多男子出家当喇嘛,蒙古族妇女承担了畜牧业生产中大部分工作。

清前期,清政府注意牧民的休养生息,扶持畜牧业生产,改进畜牧业的生产技术和管理,蒙古地区畜牧业得到稳定的发展。清未,随着放垦和农区的扩大,牧场减少;黄教盛行,劳动力缺乏;加之俄商、旅蒙商和蒙古王公的剥削,牧民日益穷困以及畜牧业抗自然灾害的能力低下等多种因素,蒙古地区的畜牧业日渐衰退。

农业

游牧部落中的农业始于新石器时代,在西拉木伦河一带有早期农耕的痕迹。这些原始农业文化发展到11-12世纪,已有一定规模,在靠近汉族地区的汪古都、翁吉刺部有部分农业民存在,但这些部落以游牧为主,未能彻底农业化,仍属游牧农业经济。

成吉思汗建国后,大量西域和汉地的工匠被俘虏至漠北从事农业。元朝汉军和新附军在和林、谦谦州等地驻防屯田,农耕面积进一步扩大。十三世纪初开始,内蒙古地区地区的农业逐渐扩展到漠北地区,一部分蒙古族人民学会了耕种,从畜牧业转到农业或兼营农业。

明代,蒙古地区经连年战争,农业生产破坏严重,北元境内农业逐渐消失,明中叶以后,蒙古地区再次出现农业,但主要是汉族农民经营,蒙古人几乎不从事农业生产。

顺治在蒙古地区实行民族隔离的封禁政策,蒙古贵族常私自允许汉族农民来蒙古地区垦种,称为“私垦”。由于蒙古贵族剥削率较低,无其他赋役,长城沿线省份的大量农民出口外种地,与蒙古贵族也建立了长期的租典关系。乾隆十四年(1749年),清廷诏令严禁农民出口和私垦,但因为内地剥削率高,蒙古地区需要农业,仍未能有效阻止私垦的发展。内蒙古自治区扎萨克旗境内逐渐形成半农半牧区。新疆土尔扈特部回到新疆后,也从汉族和维吾尔农民学习了农业技术。至清后期,归化城、热河和卓索图盟等地完全变成了农业区。蒙古地区农业的发展,促进了土地私有制的形成和发展,通过租佃取得土地的汉农与蒙古封建主基本上是契约关系,生产关系的演变对蒙古族的发展也具有进步意义。同时也促进了蒙汉友好关系。20世纪初推行放垦后,农业区迅速扩大,农耕区内的蒙古人也逐步转变为从事农耕。

手工业

游牧部落随着畜牧业的发展,早期便有为游牧需要服务的家庭手工业,主要有皮制品、弓弦、角制器皿等,能够制作运输账幕的大型车辆。9-12世纪,蒙古人的手工业发展起来,有大量铁、木匠及其他手工业工匠,手工业产品主要有毡账、车、马具、弓箭、刀剑、甲胄、木制或皮制器皿等。

元朝时期,大漠南北地区兴建了许多城镇,成为手工业和商业中心。北元初期,在辽阳等处行中书省、和林、亦集乃等地还有许多手工作坊,可以打造兵器、铸造官印等,还铸有货币。后随着这些城镇在战乱中衰落手工作坊也消失了。黄教传入后,在草原上形成以寺庙为中心的农业定居村落,手工业和商业随之发展。

清代,以商品性质生产的手工业得到发展,汉族的手工业者也来到蒙古地区,就地生产各种手工业品。有铁匠、木匠、泥水匠、皮匠等,宗教用品手工业也占很大比重,还有粮食加工、自然资源加工等。手工业者逐渐代替了农牧民的家庭手工业劳动。

贸易

9-12世纪,蒙古人的畜产品有剩余后,便与中原人民及邻近的辽、西夏、金、畏兀儿等有了贸易交往,换得丝织品、茶、烟及日用品等。元朝时期,大漠南北地区兴建了许多城镇,这些城镇不仅成为草原的政治中心,也是商业中心。

北元初期,由于战乱蒙古地区与内地的经济往来中断,主要与东西邻国进行贸易。明永乐年间,蒙古地区和中原的经济贸易开始在部分地区恢复,“俺答封贡”之后,整个蒙古地区都直接或间接地和明朝实现了通贡贸易。明朝对通贡的次数和人数加以限制,使得很难满足蒙古封建主的需要,因此通贡之外又有互市,互市包括官市和民市,官市蒙古方面主要出售马匹,民市范围则广得多,蒙古人以各类畜产品、皮毛、木材、盐、碱等换取明朝的各种手工业品、农产品及生活用品。蒙古族同时也和藏族、维吾尔等民族进行贸易,蒙古封建主还利用一些从事东西方贸易的回族商人进行贸易。

清代,在统一的国家内,蒙古地区和内地建立起紧密的贸易关系,商业大为发展。蒙古封建主来京时,常领来成群的商队携带着土特产在京出售,回返时买一些杂货及绸缎、布匹等回去。大批汉商也深入蒙古地区进行贸易,并影响部分蒙古人转营商业,贸易也从贵族需要的范围扩大到适应人民的需要。寺庙和兵营周围往往成为集市的中心,集市时,商人和牧民从远近百里赶来贸易,集市后定居下来的商人形成了一个个商业城镇。清政府对蒙汉贸易交往也加以种种限制,但终未能阻止蒙古族与内地的交换关系,且贸易额逐年扩大。清后期,由于外国经济势力的侵入,国内资本主义经济因素增长,清政府封禁制度的废驰和农业人口的增加,内蒙古地区商品经济迅速发展。原商业城镇发展扩大,新商业城镇成批出现。但控制着蒙古商业的华商代理人(旅蒙商号)和外国资本势力仍以传统的高差额的不等价交换进行残酷剥削,至清末,蒙古社会已无力容纳更多的外来商品,尤其是畜牧经济为主的地区,商业贸易已呈现萎缩状态,蒙古社会愈加贫困。

风俗习惯

服饰

古代蒙古人穿戴衣饰主要用家畜和野兽皮制作而成。后来与农耕地区贸易,获得丝制品和布帛。右长袍是蒙古族人民的传统服饰,袍子肥大,不开叉。过去牧区的冬装多为光板皮衣,也有用绸缎、棉布做衣面,寒冷时在皮袍之外再穿山羊皮或狼皮短外套,富人外套则由豹、狐属珍贵兽皮制成。夏季一般穿布类,颜色爱用红、黄、深蓝色。用红绿色绸缎作腰带,并佩挂吃肉用的刀子,刀鞘装饰美观。有的还挂着火镰、鼻烟盒等。脚穿软统牛皮靴子,长到膝盖。农区农民多穿布衣,长袍开叉,冬天多穿毡靴、,也扎腰带。男子喜戴蓝、黑、褐色帽子,也有用绸子把头缠上。女子用红、蓝色的布把头缠上,冬季和男人一样戴上圆锥形的帽子。蒙古妇女也穿袍服。女子出生时储发,长则编为十数小辫,披于前后左右。待出嫁见公婆后,才分为二辫,末则结为两椎,垂于两耳。妇女头饰以玛瑙、珊瑚、碧玉、银等为饰物,绢花等为装饰。近现代,牧区蒙古族的服饰还保留着传统的样式。农业区和半农业区的蒙古人逐渐改穿周邻农耕民族的服饰,如汉族服饰、藏族服饰。

蒙古袍”被列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饮食

蒙古族牧区以牛、羊肉及奶食为主,粮食、蔬菜为辅。奶品有奶豆腐奶疙瘩奶干、奶酪、奶油、酸奶等。早晨吃炒米喝奶茶,茶中加上酥油和少许青盐,味道鲜美。中午和晚上多吃牛、羊肉。砖茶是牧民不可缺少的饮品,煮好后少加些牛奶。蒙古人也储藏肉类,将肉切为细条,悬挂使之阴干,或用烟熏干,以备食用。牧民烧饭、煮茶的主要燃料是牛粪。农区则以粮食为主,奶食为辅。蒙古族典型的食物主要有砖茶、马奶酒、手把羊、炒米、各种奶制品等。

古代蒙古有"喝盏"之俗,蒙古语作"斡脱克",意为"进酒",是元朝宫廷举行盛宴时的一种礼仪。民间也有类似之俗,举行盛宴时,当男主人开始喝酒,一仆人高喊“哈”,乐师即奏乐,人们拍手随乐声跳舞,当男主人饮毕,仆人再高喊一声,乐师停止奏乐,随后众人一齐畅饮。

居住

蒙古人在草原上居住毡帐,清代从满语汉译为蒙古包,包(Boo),满语家或房屋之意。蒙古包具有易搬运拆搭、抵抗风寒等特点,适于游牧生活。一般蒙古包高七、八尺,直径丈余,以圆形围壁“哈那”和伞形顶架“窝尼”组成。周围和顶上覆以厚毡,用毛绳从四面缚住。包顶中央有天井,用于通风与吸收阳光。富人室内把顶端圆框四周的毡子饰以各种图案,在蒙古包入口处悬挂各种装饰藤、树、鸟兽等彩色图案的毡子。汗王还把大毡帐设在专门的车上,不用拆卸。蒙古包房门朝东南,中间设灶,北隅是男主人下榻的位置,北隅墙上常供放毡制偶像,信奉黄教后,在此供奉佛像。西面是男人或客人的位置,东隅是妇女的位置,在此隅放置屋主人夫妇的床和厨具。

部分牧区及半农半牧区使用土木结构的蒙古包,外形大体与毡包相同。有的在向阳处开窗,里面砌火炕,在伊盟(鄂尔多斯市)一带称“独贵”,意为圆形。也有少数汉式砖房,多为王公府第和活佛、喇嘛、官员的住宅。现在,蒙古族人民几乎都定居在砖瓦房或楼房里。只有在旅游区才能见到传统意义上的蒙古包。

交通

马是蒙古族最重要的交通工具。蒙古人从小在马背上长大,无论外出放牧、搬迁转场,还是传递信息、探亲访友,婚丧嫁娶等,都要骑马,形成了蒙古族多样的马文化。骆驼也是蒙古族牧民们不可缺少的交通运输工具。另外还有勒勒车,这种车车身小,双轮高大,直径一般在一米五六左右,用桦木榆木制成,不用铁件,易于制造和修理。勒勒车轻便宜驾,适宜在草原雪地、沼泽、沙滩上行走。移牧时,车子一辆接一辆栓在一起,用牛或骆驼拉车,形成一长串车队。现在蒙古族多以摩托车、汽车为交通工具。

婚姻家庭

蒙古族很早就实行族外婚制,禁止氏族内部通婚。一些部落、氏族间保持相对固定的通婚关系,世代通婚,称为忽答(亲家)。过去蒙古族的婚姻由家长做主,订婚要经求婚、许婚、给聘礼、吃许婚宴席等程序。聘礼依其贫富量力而给,主要给牛马等牲畜,富人还给金银、绸缎和布匹等物。蒙古族以前有过很多落后的婚姻习俗,如贵族一夫多妻、包办婚姻、抢婚、收继婚、结婚前由喇嘛念经或求神问卦、重聘礼等习俗。新中国成立后,落后的婚俗大部被废除,实行一夫一妻制,青年男女自由恋爱,自主择偶,父母前往女方家“征得同意”只是一种必要的程序。蒙古族的婚礼习俗因地而异,牧区保留旧的婚礼传统多一些。“蒙古族婚礼(蒙古族婚俗)”被列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由于劳动力不足,也有一些家庭招婿入赘。东部蒙古名称上叫“夫沁夫尔根”,即雇佣的女婿,表现为雇佣关系,不被认作是家属。现代社会,那些男方家中兄弟较多,女方家中没有男孩的家庭也会选择从妻居的生活方式,但已经不再受到歧视。

蒙古族以家庭为基本的生产和消费单位,一般由夫妻和未成年子女组成。家庭中辈分最高的男子为家长,丈夫地位高于妻子。儿子结婚后另立门户。通常住在父母的蒙古包附近,共同走“敖特尔”(即游牧,现在是划定区域放牧)。财产继承上,一般是在子女结婚时一次性分配一定的家产,之后再没有分配和继承家产的机会。和父母一同生活并负责父母晚年生活的子女将是父母所有财产的继承者。

丧葬

蒙古族的丧葬一般有火葬、土葬和野葬(也称天葬)。

蒙古可汗死,无论其死于何地,皆运其梓宫于漠北,葬于起辇谷(一说在克鲁伦河河畔,一说在肯特山)。至所葬陵地,起土开穴,将其生平所穿用的衣服、甲胄之类埋于草地,以其所爱仆妾、良马殉葬。蒙古墓无冢,葬毕,以马践蹂草地,使如平地,俟青草生,则无任何遗迹,无人得知。葬后,在陵地杀一骆驼,以后祭祀时,以所杀骆驼母为导,视其踯踢悲鸣之处,即为葬所。

蒙古族普通人实行野葬,即把死者用毡子或白布裹好置于木轮车上,驾车行于野,随其落地而葬。尸体被鸟兽吃掉为吉,死者的灵魂可以升天堂。七天后,尸体没有鸟兽所食,则不吉祥,要请萨满跳神,超度亡灵。明后期蒙古信奉藏传佛教后,丧葬多由喇嘛主持,不再用人、畜和财物殉葬。火葬主要是上层喇嘛,土葬则多为王公贵族以及农区或半农牧区的蒙古人。新中国成立后,蒙古族野葬形式消失,完全改用土葬和火葬,丧葬方式取决于家族的习惯。

节日与祭祀

蒙古族的节日往往和祭祀结合在一起,传统节日主要有白节(春节)、兴畜节、敖包节、那达慕、祭祖节等。

那达慕

那达慕,系蒙古语“娱乐”或“游戏”的意思。早在成吉思汗时期就举行过盛大的那达慕大会。每逢庆功、祭旗点将、军民欢聚、盟旗聚会以及敖包祭祀等,都举办那达慕活动。届时,喇嘛念经颂佛祈祷。男女老少身着节日盛装,乘车骑马,云集草原。他们或参加比赛,或专程赶来参观娱乐。传统的那达慕大会上只举行射箭、赛马和摔跤比赛。现代那达慕从内容和形式上更为丰富。增添了其他体育竞赛、文艺演出、图片展览、放映电影、交流生产经验、篝火晚会等内容,同时开展经贸活动,还要表彰劳动模范。那达慕这一古老的活动发展成为融文体、经贸、旅游于一体的草原盛会。

祭祖节

孛儿只斤·忽必烈建立元朝后,每年农历六月二十四,在元上都遗址祭天、祭成吉思汗。之后又下令,每年四季举行四种仪式祭祀成吉思汗,由此开始,经过历代传承,一直延续至今。祭成吉思汗陵简称祭成陵。祭礼一般分为日祭、月祭和季祭。每年农历三月二十一日为春祭,规模最大、最隆重,各盟旗派代表或个人前往伊金霍洛旗的成陵奉祭。

禁忌

进蒙古人的帐幕禁止用脚踏门槛,忌以笠帽撞帐房。

男人走进帐幕,不能把箭囊挂在妇女所在的东边。

蒙古人不浪费任何饮料和食物,吃到嘴里的食物不能随意吐出来。

不能把奶或任何饮料及食物倒在地上。

蒙古人敬重火,禁止用刀触火,不许用刀到锅里取肉,或在火旁以斧子砍东西。严禁往火里吐痰、小便或倒不净之物。不能从火上面迈过去,也不能踩在脚底下。

禁止倚靠在马策上,或用马鞭去触箭,用马笼头打马。

婚忌。婚礼不在鼠月鼠日举行。蒙古人以鼠日为福日,担心姑娘将娘家的福份带走。蛇被认为十二生肖中最可恶的,因此在蛇年或蛇日也不举行婚礼。

孕忌。孕妇禁吃骆驼和兔子肉,怕生兔唇的孩子,禁吃花鸟和带斑点的鸟卵,怕生麻子;禁吃葱蒜和辣子,怕对孩子的眼睛有害。孕妇不准纺线或搓绳,怕绕脐带;不能骑骆驼,怕胎龄延长。

病忌。牧民家里有重病或病危的人时,一般在蒙古包左侧挂一根绳子,并将绳子的一端埋在东侧,说明家里有重患者,不待客。

丧忌。死者不能从门口抬出,必须从哈那下面出去,如果是土房,须从窗口出去。忌讳将死者埋葬在独棵树旁或形状奇特的山岩附近,害怕不死生物附体。背死者的人一个月内不准窜别人家门。在吊丧期间,禁止宰杀牲畜和买卖,也不许参加如祭祀、宴会那达慕等活动,更不准办娶嫁喜事。

礼俗

蒙古族在色彩方面以白为贵,白色象征纯洁和"善良"。以九数为吉,蒙古人贡献以献九白为最高礼节。

蒙古族以西(右)为尊,长辈住正房西屋。长辈没睡觉,晚辈不得先睡。晚辈不得与长辈对坐饮酒和吸烟。敬烟、敬酒都得双手奉上。长辈和外人谈话,晚辈不得随便插话。

礼貌待人是蒙古族的传统。即便是陌生人也要问好。平辈、熟人相见,一般是说:赛拜努(你好);遇见长者或初次见面的人,则要说:他赛拜努(您好)。

蒙古人迎接贵宾,婚丧嫁娶,逢年过节,敬神祭祖,最隆重的礼节就是放五茶(献哈达、尝牛奶、喝奶茶、摆乌查、敬美酒)。

喝酒时,主人还为客人唱祝颂歌。有多少酒,便有多少歌。酒歌既是一种劝酒活动,也是对待客人的盛情。

蒙古族视哈达为吉祥物,献哈达是蒙古族的一项高贵礼节。向客人、长辈献哈达时,要张开双手举过头,捧着哈达,身体略向前倾;对平辈或下属,则要求用双手系在对方的脖颈上。献哈达时,要吟唱吉祥如意的祝词或赞词,渲染敬重的气氛。宾客要站起微向前躬身,面向献哈达者,集中精力听祝词和接受敬酒。接受哈达时,宾客亦应躬身双手接过,或躬身让献者将哈达挂在脖子上,双手合掌于胸前,向献哈达者表示谢意。

鼻烟壶是蒙古族人喜爱的一种器物,也承载着礼仪。当客人走进蒙古包,主人会热情地向客人递鼻烟壶,以表示敬意和友好。客人接到鼻烟壶,应放到鼻下闻一闻,然后如礼以答。

艺术

艺术图案

艺术图案,蒙古语称“贺-乌噶勒扎”,是对器物的造型设计和各种纹样的统称。在蒙古包的圆顶、墙壁和门上,在棚车的帘、木箱、桌椅、毡子、铜壶、银碗的面表上,在马鞍、鞭子、刀子上,在袍子、靴子、荷包上以及在奶豆腐等硬奶食品上都装饰着各种图案纹样。

蒙古族的传统图案有回纹、方纹、火纹、水纹、卷草纹、特纹、锤纹、盘肠图案等多种。图案的形式有连续纹样、适合纹样、单独纹样三类。图案花纹也受到了外来影响。比如,汉族的“龙”“凤”“蝙蝠”“佛手”“和”“喜”“梅”“寿"等图案得到采用。内蒙古地区东部一些盟旗的蒙古袍,如布制靴子、长坎肩、烟袋、枕头等用品上以花卉图为主,受到了满、汉影响。西藏佛教传入的宝伞、双鱼、宝瓶、海螺、吉祥结、尊胜幢、法伦等图案在蒙古地区广为流行。外来图案和纹样,常常被当作一个基本单位图样,融合在蒙古图案艺术中。

民间刺绣

蒙古民间刺绣,蒙古语称“哈特合玛勒”,是对用彩色丝线、棉线、驼绒线、牛筋等在绸、布、羊毛毡、牛羊皮品上绣花或作各种帖花的统称。比如漠南西部的布里阿耳靴(香牛皮的)、漠南东部的马海靴(布制的)、卫拉特的红香牛皮靴、喀尔喀的额蹬靴(皮制的)、长短坎肩、各式帽子和耳套、绣花毡、蒙古包门帘、鞍鞘、荷包、手帕袋等都展示着蒙古族妇女的刺绣技巧。此外,一些寺院还请手艺高超的妇女刺绣佛像和佛教吉祥图花,挂在寺院里作装饰。

蒙古民间刺绣的种类大体上分为绣花、帖花、接针、混合几种。绣花,是在绸布或大绒上绣各种花卉、纹样;帖花,是把各式各样的布料、大绒或皮子剪成各种纹样图案,帖在布底、毡底或皮底上,再经过缝缀、锁边而成;接针,是用大小相等的点缝成各种图案;混合类是把以上手艺同时用在一个制品上。蒙古刺绣常见的针法有:齐针、散套、施针、接针、打打子、分层衔接等。

金属工艺与雕刻

蒙古金属工艺品一般用金、银、铜、铁几种原料制作,包括桶、碗、壶、勺、酒器、头饰、马具、火链(打火器)、刀子等生活用品和宗教器皿。蒙古金银匠主要采用雕手艺,在金属制品上錾出各式纹样和图案,佛教寺院也借此艺术建设佛像和装饰法器,比如,五当召雄踞殿内的十米高的黄铜弥勒佛大像、额尔德尼召内的二十一度母像等都是无数蒙古和其它民族工匠精心制作的。蒙古族的蒙镶艺术是通过对金属的捶打、錾刻、编织、镶嵌宝石等形成的一套综合处理工艺手法,制作各种刀具、酒具、茶具、乐器等。蒙古族牧民酷爱的钻花烟锅(烟斗)是用五种金属原料钻成花、鸟、鱼、兽等花纹图案的烟锅,配上红玛瑙烟嘴和檀香烟杆,实用且精美。

蒙古民间雕刻艺术是用刀或铲子等工具对木头、黏土、石块、骨头等材料进行加工的艺术品。以木制品居多,诸如木桌、木箱、木桶、捣茶具、马鞍、马头琴、蒙古象棋等。蒙古象棋的棋子有骆驼、马、狮子、人等,是人物雕刻和动物雕刻的佳作。

蒙古族的“蒙古族刺绣”“蒙古族唐卡(马鬃绕线堆绣唐卡)”“皮艺(蒙古族皮艺)”“蒙古族勒勒车制作技艺”“弓箭制作技艺(蒙古族牛角弓制作技艺)”“蒙古族马具制作技艺”“民族乐器制作技艺(蒙古族拉弦乐器制作技艺)”等多项工艺被列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音乐舞蹈

音乐

蒙古族有“音乐民族”“诗歌民族”之称。歌曲形式多种多样,从体裁可分为长短调两种,蒙古族长调意思是长歌,曲调悠长,高亢嘹亮,闻者如置身于广阔无边的草原。长调歌词绝大多数描写草原、骏马和湖泊等自然事物。2005年,中原地区蒙古国联合申报的“蒙古族长调民歌"被列入第三批”人类口头和非物质遗产代表作”名录。短调歌曲,泛指曲调短小、节奏鲜明、结构方正的歌曲。音乐律动具有周期性,如狩猎歌、叙事歌以及部分带舞蹈性的宴歌和婚礼歌等。

马头琴是蒙古人民最喜爱的民族乐器,早期称为“奚琴”或“胡琴”,清末称作"绰尔",因琴头雕饰有马头而得名。马头琴音箱扁平呈梯形和长方形,两面蒙以绘有图案的马皮或羊皮,用两缕马尾做弦。演奏形式多半是独奏或自拉自唱。马头琴的声音辽阔低沉,悠扬动听,仿佛把人们带进茫茫无边的草原。杰出的马头琴演奏家有色拉西、桑都仍、齐·宝力高等。蒙古族常用的乐器还有四胡、好比斯、三弦琴 、笛子、单面鼓等。

其中“蒙古族民歌鄂尔多斯市短调民歌)”“呼麦”“多声部民歌(潮尔道-蒙古族合声演唱)”“蒙古族马头琴音乐”“潮尔(蒙古族弓弦乐)”“蒙古族四胡音乐”等多种音乐被列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舞蹈

蒙古族传统舞蹈有马刀舞、筷子、安代、驯马手、小青马、顶碗舞、萨吾尔登等。

通过草原马上生活提炼而成的马舞,在一挥手、一扬鞭、一腾跳之间,都使人感到骏马的纵越和蒙古人民剽悍、勇敢的性格,造型挺拔豪迈,步伐洒脱轻盈;安代舞是一种群体的自娱舞蹈,其特点是手甩彩巾,踏步跳,通常以歌伴舞;顶碗舞多由女子表演,其特点是上半身,特别是肩部的舞姿最丰富;筷子舞由男子双手各持一束筷子,用它敲打手掌、肩部、腰部、腿部等处,欢快而热烈;萨吾尔登是蒙古族和硕特部流传的一种地方舞蹈,有集体舞和男女双人舞等表演形式,多出现摇摆肩膀、前后弯腰、手腕运动、前后运转等舞蹈动作,模仿人物或动物的姿态,舞姿古朴优美、诙谐幽默。萨吾尔登有12种动作及12种乐曲,表演时以民族乐器伴奏,其中主奏的托布秀尔是蒙古族特有的弹拨弦鸣乐器。

其中“蒙古族安代舞”“蒙古族萨吾尔登”等被列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曲艺

蒙古人有自己的曲艺艺术,“好力宝”是内蒙古自治区民间流传很广的一种蒙古语说唱表演,通常由一个人或多人以四胡等乐器伴奏,有固定的曲调,唱词则是即兴创作。还有“胡尔齐”,即说书艺人,胡尔齐是拉着四胡讲叙长篇故事,边讲边唱,内容有传统的故事,如“江格尔”及从西藏自治区传来的“格萨尔”,清代以后中原的演义小说如《三国演义》《隋唐演义》等成为主要的说唱内容。另外还有“玛哈塔勒(赞词)”“于热勒(祝词)”“岱日勒其(对口唱)”、神话、童话、传说等内容和形式。

文学

蒙古族在没有文字前,主要有神话传说、萨满赞词、民歌口头文学形式。蒙古国时期既有蒙文文创作品,也有汉文作品。13世纪中叶写成的《蒙古秘史》(汉译名《元朝秘史》)吸收和保留了蒙古早期口头文学传统,散文和韵体结合,叙述了蒙古先祖至窝阔台汗的事迹。13-14世纪还有叙事诗的文学形式,如《成吉思汗的两匹骏马》《孤儿》等,多取材于成吉思汗的事迹。元代,很多蒙古人使用汉文进行诗歌、散曲、杂剧等的创作。诗歌方面有元文宗的作品,一般儒士中较知名的诗作者有伯颜、郝天挺、泰不花、月鲁不花等。还有不少蒙古族的书法家和优秀学者,如却吉•斡斯尔等。翻译文学也取得成就,蒙译了一些汉文史学和经学著作,如《资治通鉴》《贞观政要》《孝经》等,还翻译了大量梵藏文佛经和文学著作,如藏族的《萨迦格言》等作品。

明代,北元后期,蒙古文学得到恢复和发展,出现了《阿勒坦汗传》《黄金史纲》 等历史文学著作。在卫拉特地区流传着长篇英雄史诗《江格尔》、小说《乌巴什洪台吉传》等民间文学作品。《江格尔》是中国少数民族三大史诗之一,主要讲述以江格尔为首的12名英雄战胜敌人和妖魔,建立起一个强盛国家的故事,已被译为多种外文在世界各地流传。还有蒙、藏、汉族学者共同合作翻译的佛教经典《甘珠尔经》。此时期,还有很多口头文学作品,如祭祀成吉思汗八白室的祭词、婚礼祝词、赞歌、民歌、民间故事等。

清前期,黄教广泛传播,汉民大量流入草原,藏、汉文化对蒙古族的传统文化产生很大影响,文人文学和民间文学出现了很多优秀作品。蒙古文作品中,蒙古族文人写下大量诗篇,按形式可分为叙事诗、镶嵌诗、抒情诗和训谕诗几类。具有代表性的是罗卜藏丹碧扎勒森和察哈尔格西·罗桑楚臣。罗卜藏丹碧扎勒森(1717-1766年)翻译了大量佛教经典和文学著作,蒙译《萨迦格言》《道德箴言》等,还著有医药学著作《阴山药物志》等;察哈尔格西.罗桑楚臣(1740-1810年)在家乡察干乌拉庙译经、写作、印刷经典和传教,编写故事集、创作诗作,有自己编刻的《察哈尔格西.罗桑楚臣全集》十卷。精通汉、藏文的作家也有很多,文言文作家较著名的诗人有色冷、奈曼旗、白衣保、梦麟、法式善、博明等。藏文作家多为蒙古喇嘛,较著名的有喀尔喀人扎雅班弟达. 罗卜藏丕凌列、青海蒙古人松巴堪布.益西班党、鄂尔多斯市人罗卜藏念都克等。蒙古学者还翻译了大量藏、汉文学作品和印度梵文作品,尤以藏文作品为多。民间文学有史诗、历史传说、民间故事、民歌等多种形式。其中史诗《格斯尔可汗传》流传最广。这时期蒙古人民创作了大量的民间故事,口耳相传,有的故事还被收入到《黄金史》《蒙古源流》等蒙古文史籍当中,有的则吸收了藏、汉族民间故事的内容。蒙古民歌是有曲调的诗,可分为叙事歌和抒情歌,抒情歌有情歌、赞马歌、思乡歌、婚礼宴庆歌等。

清后期和民国年间出现了很多诗作家,其中著名的有丹津拉布杰(1803-1856年)、古拉兰萨(1823-1851年)、贺希格巴图(1849-1915年)、赛春嘎(1914-1973年)等。蒙古族小说家尹湛拉希(1837-1892年)在蒙古族文学占有重要地位,他精通蒙、汉、满、藏文,与其兄古拉兰萨创造出一种蒙古文新诗体,《一层楼》《泣红亭》和历史小说《青史演义》都是著名的文学作品,诗词书画也有天赋,是蒙古族文学巨匠,也是世界文化名人。这时期翻译的文言文作品数量和种类增多,明清古典小说名著几乎都被翻成蒙文,哈斯宝(1796-1850年)是其中的杰出代表,他翻译了《古今奇观》《红楼梦》等书,推动了近代蒙古族翻译文学的发展。蒙古族汉文作家较有影响的有清、清瑞、贵成、柏春等人,作品有诗、词、散文等。蒙古民间文学由早期的歌颂英雄人物转变为注重现实,反映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对自然和人间恶势力的憎恨和鞭挞等,具有很强的民族特点和时代特点。民歌出现了《僧王》《钢嘎·哈拉》《嘎达梅林》等许多杰出作品,有些流传至今。《沙格德尔的故事》则把蒙古民间谚语、比喻、民歌、好力宝、赞词、祝词等兼收并蓄,溶化在自己的诗歌里。蒙古族的“祝赞词”被列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史学

蒙古族在没有文字前,蒙古人就牢记自己祖先世系,传诵自己祖先和英雄人物的事迹。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形成和发展了自己的史学。同时也丰富了中华民族的文化宝库。

13世纪中叶蒙古帝国史臣用回鹘式蒙古文撰写的《蒙古秘史》是蒙古族现存最早的历史文学长卷,原书已佚失,明初翰林院的学者将其用汉语音译,作为学习蒙古语文的教材,起名《元朝秘史》,使其流传下来。全书内容广博,涉及蒙古民族社会的各个方面,时间上从蒙古民族图腾成吉思汗的远祖写到孛儿只斤·窝阔台在位时期。现已被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定为世界著名文化遗产,是蒙古族“三大圣典”之首。另外,蒙古汗廷藏有一部记载成吉思汗和窝阔台汗事迹的史书《金册》( Altan Debter ),现存的《圣武亲征录》和伊利汗国史家拉施特用波斯文撰写的蒙古历史巨著《史集》都曾依据《金册》。元代,脱脱主持编的《宋史》《辽史》《金史》是中国重要史籍。

明代,《十善福经白史》《阿勒坦汗传》《黄金史纲》是这一时期的重要史籍。这三部史籍都是在藏传佛教传入后撰写的,作者的史学观受到了藏传佛教的影响。《十善福经白史》,简称《白史》,前言中称本书是忽必烈汗所著,宣扬“政教两道”并行的说教;《阿勒坦汗传》作者不详,书中以记述俺答汗一生事迹为主,赞颂蒙古诸汗在传播佛教方面的功绩;《黄金史纲》作者不详,最早提出印、藏、蒙同源说,强调成吉思汗及其后裔家族统治蒙古的神圣地位。

清代,外藩蒙古人主要使用蒙古文,八旗蒙古人逐渐使用文言文,喇嘛多用藏文从事写作,因此,清代撰写的蒙古历史学著述中有蒙古文、汉文和藏文。清代成书的著作主要有:《黄史》《蒙古源流》《黄金史》《阿萨拉克齐史》《恒河之流》《金轮千辐》《水晶念珠》《黄金念珠》《宝贝念珠》《水晶鉴》等。其中《蒙古源流》由清代蒙古族学者萨岗彻辰(1604年-?)撰写,成书于清康熙元年(1662年),全书以编年体形式上溯蒙古部落的崛起及成吉思汗为起源,下至元到清代蒙古的历史文化及佛教传播,历述元明两代蒙古各汗的事迹,详述了北元政权的衰亡,东西蒙古的内讧及至林丹汗的败亡等重大历史事件,对右翼蒙古历史记载尤为详实。《黄金史》亦称《大黄金史》《蒙古黄金史》,作者罗卜藏丹津是一位有固什(国师)称号的僧人,生平不详,成书年代约17世纪末18世纪初,主要记述了从孛儿只斤·窝阔台至林丹汗的蒙古历史,书中收有《蒙古秘史》近三分之二的内容,对研究《蒙古秘史》极有价值。《蒙古源流》和《黄金史》对清初征服蒙古的史实均讳莫如深,反映了作者写史不忘故国,不承认清朝统治,维护蒙古大汗正统地位的观点。除上述编年史外,还有一些蒙古高僧传,也有很高的史料价值。另外,卫拉特学者用托忒文也撰写了不少历史著作。八旗蒙古人用文言文撰写了大量著作,其中有家谱、笔记、杂录、方志等,这些书对研究清代历史有较高价值。藏文著作,主要有松巴堪布.益西班觉著《如意宝树》和《青海史》,噶居巴.洛桑泽培著《蒙古佛教史》等。

清后期和民国年间,蒙古族学者撰写的蒙古历史用蒙古文的著作主要有:1905年贺什格巴图撰《古今宝史纲》,1918年罗布桑却丹撰《蒙古风俗鉴》,约1936年福隆阿撰《大蒙古元朝史》,色伯克扎普撰《成吉思汗略传》,1942年杜尔伯特部佚名撰《蒙古述略》《蒙古史》,乌尔金撰《蒙古历史地理》等。用文言文撰写的著作主要有:1919年汪国钧(卜彦毕勒格图)撰《蒙古纪闻》,1934年克兴额编《蒙古世系表》,约1938年邢致祥撰《喀喇沁右旗扎萨克亲王贡桑诺尔布之略史》等。其中罗布桑却丹、汪国钧、邢致祥的著作主要是记载近现代的史实,多为耳闻目睹或亲身经历,有较高史料价值。罗布桑却丹(1873年-?)所著《蒙古风俗鉴》内容包罗极广,比较全面地记载了蒙古的社会、政治、经济、军事、宗教、文化和风俗,尤其详于近代蒙古社会的变化,被称为蒙古族的“百科全书”。

科学技术

天文历法

远古时代,蒙古先民就注意到太阳升落、月亮圆缺、星辰回转等天文现象。蒙古族多以草木纪年,“以草木一度为一岁”,论年龄,不说几岁,而说几草。在此基础上形成春、秋两时制的自然历法纪年,并结合宗教形成“春和秋的两个祭日”。之后两时制发展到四时制,即春、夏、秋、冬。月名以季度名来表示,如“夏的头月、中月、末月,即为四月、五月、六月”,每见月圆为一月。蒙古人用畜产品和常见物给月份命名,如“六月称为草月,八月称为牛奶月”等,反映了游牧民族的历法特点。

蒙哥汗时,于1259年命人在蔑刺合城北高冈建天文台,并编制天文表,即《伊尔汗历》。至元十三年(1276),在登封市建了“观星台”。1279年孛儿只斤·忽必烈在大都(今北京)兴建规模宏大的天文台,至元十七年(1280)由郭守敬等编制成“授时历”,该历法被认为“自古至今,其推验之精美未有出于此者也”。藏传佛教传入后,藏族的历法知识也传入蒙古。清代,蒙古正白旗人,天文学和数学家明安图每年将汉文本的《时宪书》译成蒙文,呈清廷颁行,供蒙古使用。并将观测天体积累的资料编入《历象考成》,后又参加编写《历象考成后编》。在清代钦天监中还有不少蒙古族天文研究人员。

医学

蒙古医学历史悠久,草原和森林中生长着许多药用植物,蒙古族人民在治疗疾病的过程中,形成了具有初步基础理论与实践经验的古代蒙医药。加之吸收了藏医、中医和古印度医学的理论和经验,蒙医药发展成为独特的医学理论体系。

元代时期,随着国内各兄弟民族及欧、亚两洲各国之间的频繁交往,蒙医药的药物方剂知识得到发展和丰富。16世纪以后,出现了如《方海》《甘露四部》《蒙药正典》等药学专著。蒙古的大寺庙里许多喇嘛医生,译著了不少的医学著作,如《蒙藏合璧医学》《医学大全》《王叔和脉诀》《医学四部基本理论》《药剂学》《药五经》《配药法》《针灸法》《脉诊概要》《外科正宗》等。18世纪的伊希巴拉吉尔的《西勒嘎日.莫隆》(《识药晶鉴》)是蒙药的奠基篇,收载蒙药390种。同时代的察哈尔省镶白旗的洛布桑.索勒日哈木著有《曼奥.西吉德》(《药物识别》),共收集药物678种。19世纪初,占布拉道尔吉用藏文编著了《李斯尔·米格金》(《本草图鉴》),收载蒙药879种。清代蒙医还把文言文本草纲目》《元亨疗马集》等翻译成蒙文。蒙古医生参考汉医典籍,西藏自治区医术和本族的医疗方法结合起来进行医疗工作。

新中国成立以后,搜集整理蒙古文、藏文古典医籍近400部。多所医学院设立了蒙医专业,并建立了蒙医学院。制定了《内蒙古蒙药材标准》《内蒙古蒙成药标准》,编写出版了《中国医学百科全书·蒙医分卷》,部分蒙药也被编入《中国药典》(1990版)中。蒙医药教学步入了科学化、规范化、标准化的轨道,促进了蒙医药学知识理论化、系统化的进程。在兽医学方面,蒙古族也有重要贡献。

蒙医

蒙医在诊治疾病中具有药量少、疗效好、经济实惠等特点。

蒙医基本理论是五元学说。蒙医学以阴阳五行、五元学说理论为指导,贯穿了人与自然的整体观。内容包括三根、七素的物质基础,辨证辨证论治的基本方法等。蒙医学中认为父精、母血是以五元为基因,经复杂的量和质的变化聚合而成,人体的本基是"赫依”“希拉”“巴达干"三根。"赫依"属气,"希拉"属火,"巴达干"属土和水。

蒙医诊断包括问诊、望诊、触诊三种方法,简称三诊。在外科医学以治创伤和接骨为擅长。蒙医正骨术,分整复固定、按摩、药浴治疗、护理和功能锻炼等六个步骤进行,有解毒、舒筋和活血的作用。明末著名蒙医墨尔根·绰尔济善于治疗骨伤,"先以热镁熏蒸,次用斧椎其骨,手捏有声,对好即愈"。清代有的蒙医在接合股骨的手术中采用了冰冻麻醉的方法。蒙医特色疗法主要有放血疗法、拔罐、穿刺法、灸疗术、酸马奶疗法等。

蒙药

蒙药种类繁多,资源丰富,分布广泛,主要来源于自然界的植物、动物和矿物,且以植物药为主。据有关文献资料记载,蒙药的品种多达2230种。较为常用的蒙药为1342种,其中植物类926种、动物类290种、矿物类98种、其他类28种。商品蒙药约400种,民族专用药260种。内蒙古自治区制定的《蒙药标准》收载药材和成药就有522种。还有许多药材为蒙医和中医所共用,习称"中蒙药交叉品种"。蒙医和藏医共用的,习称"蒙藏交叉品种"。

蒙药药物方剂理论主要内容包括:五元、六味、药力、药性、药物等功能。

《饮膳正要》

《饮膳正要》,是中国历史上最早的一部营养学专著,为元朝太医忽思慧所撰,成书于元朝天历三年(1330)。全书阐述各种饮膳的气味与滋补作用,并有妊娠食忌、乳母食忌、饮酒避忌等内容。是从健康人的饮食需要出发,制定了一套饮食卫生法则。书中还阐述了饮食卫生,营养疗法,乃至食物中毒的防治等。文图并茂,为中国现存第一部完整的饮食卫生和食疗专书,也是一部颇有价值的古代食谱。

蒙古族科学家

清代的天文学和数学家明安图著有《割圆密率捷法》,是中国第一个用解析方法研究圆周率的人。他还曾两次到新疆实地测量,使得中国第一幅用近代方法测绘的全国大地图《皇舆全览图》得以全部完成。蒙古族研究数学并有著作存世的,还有清末的都伦(字郭甫)等。此外在机械制造、兵器制造、毛织、建筑、水利等方面,蒙古族也有一定成就和贡献。

2009年,由内蒙古自治区科协、北方民族文化遗产研究会等单位主办的"蒙古族十大杰出科学家"评选活动和肖像揭幕仪式在内蒙古大学举行。这十位蒙古族杰出科学家是:18世纪杰出天文科学家明安图,地质学家李四光,生物化学专家、美籍华人傅守正,油菜育种专家官春云,中国农药化学和元素有机化学奠基人杨石先,蒙医药学家占布拉道尔吉,试管羊之父旭日干,海军女科学家萨本茂,当代著名化学家冒怀庆,飞机设计制造家巴玉藻

体育活动

蒙古族的体育活动与日常的生产、生活紧密结合,赛马、摔跤、射箭被称为蒙古男儿三艺,也是古代战士必备的军事技能。

摔跤

摔跤,蒙古语为“搏克”,是蒙古族传统的体育项目,已有近两千年的历史,西汉初期开始盛行,元代广泛开展,至清代得到空前发展。搏克比赛形式古朴而庄重。参赛选手上身穿牛皮或帆布制成镶有铜钉的黑色“卓得戈”(紧身半袖坎肩),裸臂盖背,腰系彩绸做的围裙,下穿肥大白布跤裤,白裤外面套绣有动物或花卉图案的套裤,脚蹬蒙古靴或马靴。脖颈上套五色彩绸制成的“将嘎”(项圈),“将嘎”上的五色彩绸条越多代表搏克手获胜次数越多。比赛场地有一块平坦草地或土质地面即可。选手们挥舞双臂,跳着模仿狮子、鹿、鹰等姿态的舞步入场。比赛规则简单明了,不限时间,参赛者也不分体重,膝盖以上任何部位着地为负。

赛马

蒙古人从小就在马背上长大,训练烈马、精骑善射是蒙古族牧民的技艺。骑手与马建立了默契的骑乘关系,骑手在很远的地方打个呼哨,马儿就会嘶鸣着飞奔而来。赛马时起点和终点都插满了彩旗。赛马比赛开始,骑手们一字排开,头缠彩巾,腰扎彩带。号角长鸣,骑手便纷纷飞身上鞍,扬鞭策马,一时红巾飞舞,如箭矢齐发。

有些地方还有赛骆驼、驼球等体育活动。其中“蒙古族搏克”“蒙古族象棋”“蒙古族驼球”被列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

发展现状

新中国成立后,蒙古族其他各聚居区先后实现了民族区域自治。1949年将原辽北省的哲里木盟及热河省的昭乌达盟,1950年将原察哈尔省多伦县宝昌镇化德县三县,1954年将原绥远省辖区分别划归内蒙古自治区。1956年又将原热河省的翁牛特、喀喇沁、敖汉旗、乌丹、宁城县赤峰市等6个旗县和甘肃省的巴彦浩特镇蒙古族自治州以及额济纳自治旗划归内蒙古自治区。其他聚居区的蒙古族先后成立自治地方的有新疆2个蒙古族自治州,青海省、新疆、甘肃、黑龙江省吉林省辽宁省河北省等8个蒙古族自治县。

畜牧业是蒙古族人民长期以来主要从事的经济事业。新中国成立后,牧民们实施以水草为中心的草原建设。推广定居放牧以及牧业机械化。推行禁牧、休牧、轮牧、舍饲、半舍饲等措施,逐步走向生态畜牧业发展道路。

内蒙古自治区农业在改革开放以后,农村大搞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推行包产到户的生产责任制。2005年,全区范围全部免除农牧业税,金融体制改革、粮食流通体制改革为农业生产的发展提供了良好条件。

由于传统型、粗放型农牧业经济对草场的过度垦殖利用及自然灾害影响,内蒙古草原荒漠化程度越趋严重。从1998年开始,在全区96个旗县实施了天然林资源保护、京津风沙源治理、退耕还林、退牧还草等一系列生态建设重点工程,2002年底修订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2004年底,全区确定自然保护区187个,面积为1562万公顷。2005年,全区森林覆盖率达17.57%,生态环境实现了“整体遏制,局部好转”的大转变。

蒙古族聚居地区过去工业极端落后。现在,内蒙古自治区已建立起许多新的现代工业部门。其中,能源和农畜产品加工成为内蒙古的两大支柱产业。2005年,全区生产总值3822.77亿元,人均生产总值1986美元,超过全国人均生产总值的水平。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生产总值54.99亿元,人均生产总值为12085元;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自治州生产总值325亿元,人均GDP达到27258元。

新中国成立初期内蒙古铁路只有1557公里,2005年,铁路营运里程达6000公里。全区高速公路里程突破1000公里,实现了县县通柏油路,许多闭塞农牧区和边境地区也建起了公路,并开辟了与蒙古、俄罗斯边境省区通车的6条国际客运路线。民用航空事业从无到有,有18条国内航线和2条国际航线

商业贸易发展十分迅速。政府积极组织区内各经济部门参与环渤海经济圈等区域经济协作,加强与俄、蒙的经济往来,拓展合作领域,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对外开放和招商引资成效显著。

旅游业成为新兴产业。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发展现代服务业。旅游业自身则大力打造旅游精品,形成了几大类具有吸引力的旅游景区。2005年,内蒙古自治区接待国内旅游人数2061.6万人次,入境旅游人数100.16万人次。

邮电事业从无到有。政府大力推进城市化进程,尤其是2004年启动的“村村通”工程建设,农村的邮电事业欣欣向荣。2005年,内蒙古邮电业务总276.1亿元,电话普及率达到52部/百人,计算机互联网用户107.9万户。

新中国成立前,内蒙古地区没有一所大专院校,90%以上是文盲。新中国成立后,基本上普及了五年制教育。改革开放后,建立起包含了博士、硕士、本科、专科、中等专业学校、中小学阶段的全面的教育体系。2005年,有研究生培养单位8个,初中以上各类学校1974所,小学5850所,适龄儿童入学率99.44%,“普九”人口覆盖率88.4%。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适龄儿童入学率99.13%,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为99.04%。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积极贯彻落实自治区文化发展纲要和支持文化发展的各项经济政策。2005年,内蒙古拥有各类艺术和文化单位1763个,广播电台和电视台27座。自治区和盟、市两级全年出版报纸、杂志、图书34153.34份(册)。

蒙古族文学和语言事业取得发展,历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骏马奖都有蒙古族作家的作品获奖,如《金色的上都草原》《大漠歌》《忽来河》《祁连游牧仔》等。此外,许多汉族文学作品及世界名著被翻译成蒙文。内蒙古自治区通用蒙汉两种语言文字,党和政府鼓励蒙古族、汉族及其他民族人民学习蒙古语文,提倡蒙古族人民学习汉语文。2004年制定了《内蒙古自治区蒙古语言文字工作条例》。

新中国成立后,大力培养医务人员,建立医疗卫生机构。1978年,医疗卫生机构比1949年增长了50.94倍,医疗卫生人员增长了近9倍。进入21世纪以来,加快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善农村牧区医疗卫生条件,推进农村牧区新型农村医疗保险试点工作和城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优化整合蒙医蒙药资源。2005年,内蒙古卫生机构3774个,卫生人员10.26万人,蒙古族人口从解放初的834400人增加到421万多。

内蒙古自治区政府建立健全养老、医疗等社会保险保障体系。2005年,内蒙古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的职工有544.6万人(内有交叉),75.63万居民得到国家最低生活保障救济,筹措社会福利资金77309.35万元。蒙古族人民的生活水平有了显著提高。2005年,内蒙古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牧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9137元和2989元。新疆博尔塔拉州农牧民人均纯收入达4056元,巴音郭楞州农民人均收入4268元。

境外蒙古国视在本国建立人道的公民民主社会为崇高目标。禁止外国军事力量驻扎蒙古国境内和通过蒙古国领土;国家承认公有制私有制的一切形式;国家尊重宗教,宗教崇尚国家,公民享有宗教信仰自由。蒙古国主要产业包括矿业、农牧业、交通运输业、服务业等。国民经济对外依存度较高。曾长期实行计划经济。1991年开始向市场经济过渡。1997年7月,政府通过“1997-2000年国有资产私有化方案”,目标使私营经济成份在国家经济中占主导地位。蒙古国实行经济开放政策,主要贸易伙伴为中国、俄罗斯、欧盟、加拿大、美国、日本、韩国等。截止2022年,蒙古国国内生产总值157亿美元,外贸总额212亿美元。蒙古国奉行开放、不结盟的外交政策,2011年,蒙古国家大呼拉尔通过新《对外政策构想》,将外交政策拓展为“爱好和平、开放、独立、多支点的外交政策”。明确对外政策首要任务是发展同俄、中两大邻国友好关系,并将“第三邻国”政策列入构想,发展同美、日、欧盟、印度、韩国、土耳其等西方国家和联盟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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